李世民與程咬金兩人整整看了一個下午,還不想離開。
顯然,兩人已被這一項運動深深的吸引了。
這就是籃球的魅力啊。
皇帝都喜愛的球,那得有多大的魅力啊。
未來,籃球可是被當成一項賺錢的工具。
球員與球隊,以及贊助商都賺了錢。
其實,男人喜愛的東西都差不多一樣。
這若是足球的話,那麼李世民一定更加喜愛才是。
只不過,目前來說盛唐集團似乎還沒有讓足球生產出來。
不過相信不遠的未來,一定會生產的。
兩人一直看到了最後,當球場的燈亮起的時候,這裡竟然還沒有落幕。
相反的,打球的人卻是越來越多。這些人與之前的又不是一批人。
這可以感覺到了集團的人對於籃球的喜愛程度。
並且,在這裡打球是不收費的。
只不過需要買一個籃球。
而一個籃球也才一百文不到,一個籃球可以打個三五年的不在話下。
一天下來,平均不到半文錢啊。關鍵如果打得好。還能賺錢!
而且一個球可以有十個人一起玩,那可真是太妙了。
只要有人喜歡看,那麼就有市場!看的越多市場越大!
李世民見現場的人還沒有少,反而更多。
他也想要下場試試。試試看看打球是怎麼樣的感覺!
有一種看着別人打球,自己又行了的錯覺!實際上他一會兒會十分尷尬!
李世民真的覺得自己又行了。
於是,與程咬金說:“知節!陪我玩玩!看看這球怎麼打?”
“黃老爺這……這裡恐怕不行!”
程咬金指着邊上的球場道。
因爲這裡的都是高手,他們的水平實在是連入門都不是。
他是在擔心。擔心兩人會在這裡丟人啊。有可能連球都碰不到,那也是尷尬。
但是李世民卻是一點都不害怕。一種這有什麼的陣勢。
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
“怕什麼?他們會吃我們?你怎麼現在開始怕這怕那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個意思。”程咬金連忙說道,他想解釋,但是李世民卻是直接說:
“那下場吧。我們開始吧!”
“可是我們沒有帶球!”
“他們不是有球嗎?”
李世民反道。
說罷,他直接下到了球場之中。
這剛到球場,與其他人一起玩,他們卻是搶不到球。
而且動作還略顯笨拙。
應該跳的,卻是不跳。不跳的,直接亂來。真是十足的菜鳥級別的!
球來了,也只能眼睜睜的看着球遠離自己。
雖然是這樣,但是他們卻是樂此不彼。
最後,總算是讓他們拿到了球。
這球一到他們手中,這兩人感覺到自己就是天下無敵一般。
學着剛纔看到的球員的動作,往着籃筐砸了過去。
這一砸,直接將籃筐給砸得哐當響。
這一打,球又飛得老遠。
當人們想去搶的時候。
程咬金速度賊快,直接搶了球。
人們根本就沒有機會。
程咬金做出的動作與李世民一般。
人們又想着去搶,但還是晚了一步。
李世民先他們一步,他的身體素質變得及好。
加上程咬金的體格亦是強壯。
因此,兩人竟然沒有一會兒時間就霸佔了球場。
感覺整個球場就是兩人的。
球也在他們手中。
所有人都不敢同他們搶奪籃球。生怕受傷。
玩着玩着,大家都在邊上休息了。
還有人直接到了邊上的半場玩。
這兩個人太過兇殘了,他們招惹不起!都躲的遠遠的,生怕受傷了。
當兩人玩得正開心。
這時李世民似乎看到了一個人。
程咬金也看到了。
“那不是紅隊的3號嗎?”程咬金道。
“是啊,是他!他來了!”
李世民喃喃道。
而後,3號竟然朝着他們走來了。
這個3號看起來十分年輕。
可能還不到18歲的樣子。
只見得他走向了李世民的所在。
與李世民道:“這位兄弟,我看你的身體十分強壯,是一個當中鋒的好料子,不如加入我們球隊中吧?”
李世民一聽,心中一爽。
看樣子自己還是寶未老。
他的體格現在還是十分好的。
加上了永生藥的藥效正在不斷的起作用。
可是,這籃球自己並不懂。
怎麼加入?
所以,他還是說道:“我只是剛接觸到籃球,並不熟,所以就不敢答應了,萬一讓你們輸了球。”
“這個你不必擔心,只要你答應,我會教你怎麼打球,讓你成爲最棒的中鋒!我文學部,將會獲得總冠軍!當然,你也不必太着急的答應。”
“如果現在不答應,那你還教打球嗎?”
李世民又問。
那人笑了笑。
“可以啊。”
他的笑容之中充滿陽光。
看着如此大方的青年人。
李世民頗爲感慨。
“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姓駱,名賓王,字觀光!”
原來此人正是駱賓王,字觀光,婺州義烏人。唐朝大臣、詩人,與王勃、楊炯、盧照鄰合稱“初唐四傑”。
駱賓王出身寒門,其名(賓王)和字(觀光)來源於《易經》中的觀卦:“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七歲能詩,號稱“神童”。相傳《詠鵝》就是他七歲時所作。
駱賓王之父官青州博昌縣令,死於任所。父死後,他流寓博山,後移居兗州瑕丘縣,在貧困落拓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
不想卻陰差陽錯的來到了長安。
而並且還進入了集團的文學部之中,爲集團寫文寫詩。
這時的李愔大概還不知道駱賓王竟然來到了集團中工作。
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好好的重用。
畢竟這人可是一代詩豪啊。
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
“駱賓王!名字不錯!”
“你叫什麼名?”
駱賓王問道。
李世民想了想。
“我姓黃名爲第,第一的第,不是皇帝的第!”
李世民又解釋了道。
“黃兄!那這是?”
駱賓王指着程咬金,這令程咬金有些尷尬。
再怎麼的自己也是國公啊。
更加是將軍。
對方怎麼會不認識自己?
可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就明白了。
今天他與李世民兩人都經過了細心的打扮了。
所以他看不出來也是正常不過的事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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