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荷對於長孫無忌此刻的站出來,沒有任何的奇怪。這都是在情理之中了,這也是杜荷與長孫無忌最大的分歧所在。
長孫無忌在《律禮》中有這麼一句話“諸爲人作辭蝶,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減誣告一等。”
律師這一職業在後世非常的吃香,在中國許許多多的法律上的事情都離不開律師,在別的國家,律師更是超然的存在,有的甚至能夠登頂,成爲國之總統。然而卻不知,在明朝以前,律師還是被稱之爲訟師的時候,這個職業幾乎是人人喊打的。
春秋戰國時期鄭國的政治家鄧析,其被視爲古代訟師的鼻祖。他擅長訴訟,辯論之術無人能敵,是那種能將死的說成活的,稻草說成黃金的人物。史書上給他的評價“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即是說他辯才無雙,出口就是道理,哪怕是定死的事情,也能辨出一條活路來。
他創造了一門學說,叫做“兩可說”,在正統觀點看來,這是一種“以非爲是,以是爲非。是非無度”的詭辯論,簡單地說,就是模棱兩可、混淆是非的理論。
因爲這套詭辯的理論,讓他找到了許多律法上的漏洞,以此來打官司,無往不利。不管犯事的人孰對孰錯,他都能打贏。也是因此,鄧析也因此受到了當權者的忌憚,認爲他是亂國之根源,將他殺了。
從此,訟師就是鑽律法空子的代名詞,被譽爲亂國之本。
鄧析之後,訟師並沒有斷絕,但毫無疑問,一但訟師爲他人打官司,勝利了,那就無恙,一但失敗就是罪加數等,嚴重處罰。
故而長孫無忌在《律禮》中,加重了對於訟師的處置。到了宋朝,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衙門每結案之前,幾乎必先辦訟師。故而在這個時代,“訟師”往往被視爲影響社會和諧、挑詞訴訟的不安定分子。
杜荷卻不這樣認爲,他覺得訟師的存在,還是很有必要的。若真無存在的意義,也不會越來越受人矚目。說到底,就是傳統文化認爲權力具有至上,不承認權力與權利之間有衝突、有矛盾,權力意識完全取代了權利意識,是一種極端的偏激思想。
杜荷見到《律禮》中對於訟師的態度之後,心中就有了爲訟師正名的想法,在書中的最後部分,也寫出了自己的看法。
很明顯,這種舉動是挑戰流傳了千年的常識,引發的爭論是顯而易見的。
果然,長孫無忌這話一說出口,朝野跟着譁然。
魏徵、褚遂良、馬周、岑文本這些還沒有看到後面的大臣,一個個加快了翻閱的速度,看到了杜荷對於訟師的評價,臉上也是微變。他們對於杜荷的這本書,報以了極高的評價。在言語中,不止一次暗自表明,此書的內容,遠遠勝過長孫無忌的《律禮》,想不到在最後一部分,竟然會出現這種不應該的錯誤,一個個都搖頭遺憾。
杜荷卻是不以爲然的道:“亂國之跟,亂國之本,這不盡然吧……”
“非也……”長孫無忌一臉的剛正無私,道:“小杜大人且不聞春秋鄧析?此人辯才無雙,打官司欲勝則勝,欲加罪則加罪。曾創辦私學,教人學習辯訟,求學者無數,致使鄭國大亂。小杜大人如此爲訟師開拓,實在難以理解?”
鄧析在那個時代是一個怪才,他給人打官司,不論對方是非,明碼標價。大事件,衣服一套,小事件褲子一條,短時間內就成爲鉅富,以致求學者無數。鄧析的本領是對於法律條文咬文嚼字,在不同案件中,隨意作出不同的解釋,將律法視爲無物。
他的學生也是如此,不過年餘,鄭國出了一大票類似於鄧析的人物,致使鄭國大亂。鄧析也因此獲罪,施以竹刑。
長孫無忌這話明裡是對事不對人,但暗中卻指杜荷居心叵測,想要讓大唐步入鄭國後塵,不可謂不嚴重。
李世民、魏徵、褚遂良、馬周、岑文本等人都聽出了弦外之音,但只以爲長孫無忌是無心之言,雖覺得誇大,卻也沒有任何的不妥。他這一開口,立刻給那些想找杜荷麻煩的諫官提了一個醒。
立刻就有人站出來道:“陛下,鄧析之禍,以是前車之鑑。小杜大人,人中俊傑,竟然將之無視,實不知居心何在……”他就是先前想反對“義務教育”的諫官。此刻受到長孫無忌不經意的一句話,茅塞頓開,毫不猶豫的成爲了他的一把刀子。
杜荷漫不在意的一笑道:“鄧析之禍,確實是前車之鑑……但是不知在做的諸位可曾想過。鄧析爲什麼能夠攪得鄭國大亂?”
李世民與一干重臣,聽了此言,先後一怔,繼而沉思。
杜荷傲然自答道:“史書上記載的清清楚楚,那是因爲他抓住了法律的漏洞,以彼之矛,攻彼之盾,這才成功。所以我一直認爲,鄭國之亂,罪魁禍首不在鄧析,而在於鄭國的律法制度,存在了嚴重的不足,這才讓鄧析屢屢投機取巧……反過來說,只要律法制度,沒有漏洞,那麼鄧析口才再如何了得,他有憑什麼顛倒是非黑白,憑什麼將死的說成活的?”
杜荷這番話讓滿朝文武眼中一亮,這個中道理並不是沒人理解。只是有些事情,流傳了千百年,已經成了一個衡量對錯的標準。就如鄧析此事,只要讀過史書的人,都知道因爲鄧析的訟師才華,使得鄭國大亂。史書上是這麼記載的,出於對史書的尊重,也無人深入其中去想,去考慮。大家都是怎麼覺得的,那麼自然是真的。
如今杜荷這麼一說,就如撥開了滿天的烏雲一樣,給了他們一個全新的思路。
每一個人都不由得心想:“杜荷說的真不算錯……還真的如他說的一樣,鄧析能夠在州府衙戰無不勝,關鍵是在於他每次都能夠抓住律法漏洞,要是沒有漏洞可抓,那鄧析又能如何?”
“所以……”杜荷揚聲道:“我覺得過在鄭國的制度不夠嚴謹,而不在於找出制度漏洞的鄧析。我認爲如何鄭王能夠如陛下一樣擅於納諫,擅於改正錯誤。將鄧析找出來的漏洞,一一改正,彌補。我相信假以時日,在州府衙戰無不勝的鄧析,會因爲無漏可循,而每戰必敗。鄭國也會因爲鄧析的存在,越來越強大,而不是大亂……”
杜荷在表達自己意見想法的時候,還不忘記拍拍李世民的馬屁。
果然,向來自戀的李世民,聽了杜荷這話,從頭舒服到腳,臉上也露出了感興趣的神色。他並不怎麼看好杜荷,因爲訟師在這一千多年中,都是那種人人喊打的職業。這種想法,根深蒂固,想要改變,絕非易事。
但是杜荷這種反向論言一說,讓他眼睛一亮,登時覺得有些意思了。
杜荷續道:“可見訟師的存在有利有弊,他們專研律法一項,能夠摸清楚律法的漏洞。我大唐法制,固然高明,但未必就沒有可鑽的控制。與其對於漏洞一無所知,不如將之探明,加以改良,讓我大唐律法,更加的嚴謹完善,此乃訟師存在的利處之一。”
“一派胡言,強詞奪理……”那盧家諫官一臉鐵青,見事情如此曲解,氣得幾欲跳腳:“鄭國之禍,罪在鄧析,豈是你一言可定?”
杜荷藐視的瞧了他一眼道:“這位諫官大人,你真的讀過那段典故?鄭國之亂,非在鄧析,而是在於他教出來的徒子徒孫。可見只要掌握訣竅,人人都可以成爲鄧析。追及緣由,自然是因爲鄭國自身根本存在的緣故。”
諫官說不出話來。
長孫無忌見杜荷又佔據上風,忍不住道:“小杜大人這番話,另闢蹊徑……還有點意思,但這並不足以表明訟師存在,利大於弊。就算什麼也不做,照樣會有個別訟師,會爲了錢財而藐視我大唐律法,爲他人訴狀脫罪。”
杜荷暗叫“厲害”,這長孫無忌果真不是他人可以相比的。輕飄飄的一句話,當即指明瞭要害。正如長孫無忌說的那樣,因爲訟師的地位極其低下,沒有真正的能人異士願意當一個訟師的。當訟師的人,大多都是那種被生活逼的走投無路的讀書人,他們爲了錢,爲了利,敲詐勒索,坑害當事人,有的更是爲獲漁利而昧良心使用捏造證據、栽贓陷害等伎倆,無中生有,顛倒是非,被貶稱爲“訟棍”。
也是因爲如此,明朝以前的各朝各代對於訟師的處罰是不遺餘力。
長孫無忌抓着這一點,正是擊中要害。
杜荷坦然一笑,道:“我並不否認長孫大人說的是實情,但絕不能以偏概全。我有一個真實的故事,在江南,因爲一個婦人擋路,跋扈的土豪把一個村婦活活踢死,土豪拿出十兩紋銀作償命資。婦人的家人,見財起意,不去府衙告狀。此事讓一訟師遇到,訟師路見不平,代擬一狀詞,寫到:‘……夫身有紋銀十兩,已可踢死一人,若家有黃金萬鎰,便將盡屠城?’短短几字訟詞寫得鏗鏘有力,充滿正氣,把土豪的兇惡橫暴淋漓盡致的勾畫出來……訟師又被稱之爲刀筆吏,與天下文人沒有什麼區別。筆能殺人,亦能活人;文可行善,亦可爲惡,刀筆始終是操縱在人手裡,以直爲直或是以曲爲直,取決於人心的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