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 黃金商人
從某種意義上講,湟州和甘涼路百姓相信的不是靠譜的政策,那玩意靠譜不靠譜大部分人也分析不出來,讓他們樂意跟隨的原因是對這位父母官本人的信任。
爲啥建立信任會那麼難?因爲一旦有了信任就能化繁爲簡、呼風喚雨。它是個大殺器,威力巨大,所以得之不易,倒也公平。
就是這種信任讓原本比較麻煩的事情變得相對容易了,當湟州、甘涼路各地都貼出幣制改革的公告後,百姓們並沒有陷入迷茫和恐慌,也沒有探討官府又會藉機從大家手裡搶走多少好處。
正相反,大家倒是對幣制改革的優點津津樂道,就好像換了新錢之後,大家都能陡然暴富一般。
而率先使用新幣的各工坊工人和官府小吏們也成了大家關注的重點,不管是在市場裡、酒樓上還是茶肆中,他們從兜裡掏出的新幣總會引起大家的圍觀。
先是對上面精美的圖案評頭論足一番,再引申到一文就是一文,不用兌換各種錢陌比例的優點,大加讚賞。
此時商戶們也會插上幾句話,單後對新幣使用者打個小折扣,口口聲聲的說是要支持帥司大人的改革。其實他們心裡想的並不是啥改革,而是如何湊足新幣稅金。
因爲官府已經說了,三個月之後誰用新幣交稅誰就能少交一成,要是用金幣交稅,直接七折!只可惜普通的小買賣家整年也見不到一枚金幣,根本沒那麼貴的貨物可賣。
此時偷着樂的就不是本地人了,而是外地來的商人。他們的本錢足,販運量也大,降三成稅可不是小數字。而且優惠政策還遠不止如此,用新幣購買貨物依舊可以獲得折扣,兩項加起來數額更客觀。
光這點賺頭就夠了嗎?做爲一名合格的商人,追逐利益的玉望必須是無止境的。很快就有人發現了另一個賺錢的竅門,那就是金價。
在湟州和甘涼路黃金是硬通貨,買什麼都打折,交稅還優惠,立刻就成了搶手貨。但是在內地,尤其是山東半島和江南那幾個產黃金的州縣,黃金的價值並不一致,有些地方會低不少。
這時商機就來了,有便利條件的商人完全可以先去內地用銅錢採購黃金,帶着黃金到湟州購買緊俏商品,再帶着商品返回內地販賣。
雖然這樣倒來倒去最終售價沒有變化,可銅錢變成黃金再變成金幣本身就有賺,利潤自然也跟着提高了。
還有更聰明的人,他們乾脆啥貨物也不買賣,就是用銅錢採購黃金帶到湟州,交由鑄幣廠鑄成金幣之後,再用金幣去換取湟州人手裡的銅錢,拿着銅錢回內地接着買黃金,來回來去的折騰錢玩。
既不用僱車馬夥計、也不用擔心貨物損耗,通常三五個人結伴而行就能保證安全,利潤比販運貨物一點不低。
爲啥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爲按照湟州金融法,銅錢的購買力下降了,大家誰也不願意用,但又不能強行兌換成新幣。因爲湟州銀行很可惡,它沒有舊幣兌換新幣的業務,並允許舊幣和新幣一起流通。
通常來講,政府不願意做的事情,民間往往能代替。這些來自內地的黃金商人就是湟州人兌換舊幣的唯一選擇。雖然兌換給他們也賺不到額外的錢,可是誰敢保證舊幣不會再貶值呢?
老百姓的要求並不高,他們也沒有能力去對抗很多不確定性,於是就選擇了一種笨辦法,儘量把不確定變成確定。只要在轉變過程中不虧損,他們就認爲賺了。
“這是破壞官人的幣制改革,十惡不赦,通通抓起來挖礦!”對於這些正經事兒不幹,專門倒騰錢的商人,洪濤身邊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咬牙切齒詛咒的是蓮兒,她代表了一派人的觀點,認爲這些人嚴重干擾了幣制改革,必須嚴懲不貸。
其實蓮兒還算是個很有愛心的女人,她和紫菊一直都在資助窮苦人家的孩子,哪怕他們的父母不願意讓孩子進入州學,也會定期送些衣服和食物。
但有一樣是不能碰的,那就是她的家產。在這方面她就是個護窩的小母雞,誰碰了誰就是死敵。古人把家放在任何律法前面的思想在她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面對國賊都沒這麼大仇恨。
“官人說過法無禁止即可爲,黃金商人並沒觸犯法律,官府不能隨便抓人!”
另一派的代表人物很出乎洪濤意外,居然是週一日。她的觀點與蓮兒完全相反,不以任何一個團體的利益爲準,而是要用法律當唯一度量衡。
“官人還說過法無授權不可爲呢!”比引用洪濤的語錄蓮兒絲毫不示弱,說起來她纔是駙馬的第一批學生,只是學習成績慘不忍睹。
“蓮夫人誤解了大人的話,法無授權不可爲的約束對象爲官府,並不是商人,他們恰恰屬於前者!”
週一日拜師的時間相對最短,且從來也沒系統的上過駙馬的課。但她不愧大了幾歲,又跟着父親在生意場上打拼了那麼多年,理解能力超羣。同一句話不同的理解,就把蓮兒給懟了回去。
“你、你原本就是商人之女,自然是向着他們說話!”自打成爲蓮夫人之後,蓮兒的臉皮厚度日趨變薄,很難再忍受有人當面指責,頓時吼了起來。
“梆梆梆……談工作就談工作,怎麼把家庭出身都帶出來了,這可是犯規啊!”洪濤哪邊都不支持也不反對,就坐在中間聽她們吵。
吵吧,吵到一定火候他就會站出來下結論。通常情況下兩邊都不會完成正確,但解決之道往往就在兩方或者幾方的意見當中,稍微綜合綜合就是正確結論。
洪濤並不是黔驢技窮沒有正確解決辦法,需要靠這種方式去剽竊。也不是故意引起手下人互相爭鬥,好左右逢源加以控制。
他是在教大家如何把知識變成能力,光腦子裡有概念還不成,得能轉化爲實際作用,否則就成書呆子了。
“周大人說得對,法無授權不可爲特指有權利的階層,民間不用遵守。但如此下去幣制改革豈不是成了黃金商人的搖錢樹,周大人可有解決執法?”還是老一套,洪濤依舊沒肯定任何一方,也沒批評誰,而是提出了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
“之前的做爲無法更改,只能儘快在金融法中做出規定,杜絕此類事情再發生。”週一日肯定經過深思熟慮,胸有成竹的給出了答案。
“不知周大人有何辦法杜絕?強行規定攜帶黃金和銅錢的數量肯定行不通。可是沒有固定標準,又該如何界定誰是黃金商人呢?總不能讓巡檢司挨個搜身,誰帶的黃金和銅錢多就抓誰吧!”
週一日的理論聽上去挺有道理,也符合法律至上的原則,可是實際操作起來難度太大,尤其是對王十二來說簡直就是災難。她是公安局長,不管哪方意見被採納,巡檢司都是最終執行者。
“官人……”週一日這回也沒招了,搞內政她是把好手,但對強力機關的工作性質不太在行,更沒有解決之法,習慣性的又把希望寄託在這位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帥司大人身上。
“請問蓮夫人,黃金商人可傷害到了本官的幣制改革?亦或是給湟州銀行的工作帶來了很大困擾?”洪濤衝週一日擠了擠眼,轉頭又向蓮兒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