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郎的神情變化很快,當他的神情突然冷下來的時候,孫望的心突然顫了一顫,然後戰戰兢兢的問道:“可是……可是在下說錯了什麼話?”
花郎嘴角微微抽動,道:“你並沒有說錯什麼話,只是有一點你卻給忘記了,那便是如果你沒能看到什麼人的話,那麼你便是最後一個見到陸福的人,那麼陸福所中的迷藥,也多半是你下的了,你說,你的嫌疑是不是很大?”
聽得這話,孫望神色頓時一變,然後連連說道:“花公子,冤枉,真的是冤枉,我真的沒有殺陸福,我怎麼可能殺他呢,殺了他對我可有一點好處?”
殺了陸福,對孫望來說的確沒有什麼好處,只是如果那迷藥不是孫望放的,那會是什麼人呢?
“你們兩人在亭臺中飲酒,一共喝了幾壺?”
“一壺啊,我找陸福是商量事情的,可不是來喝酒的.”
聽完孫望的話後,花郎仔細想了想當時他在福來客棧看到的情況,當時亭臺的桌子上的確放着一壺酒,花郎看了看,可是那壺酒頗沉,只喝了幾口,可是以孫望和陸福兩人的酒量,不可能只喝了幾口吧?
晚來天雪,飲酒作樂豈能只飲淺淺的幾口?
也就是說,那壺酒是後來有人拿的,而原先陸福和孫望兩人喝的酒,則被人給拿走了,興許就是兇手拿的,可兇手拿那壺酒做什麼?
想到這裡,花郎黯然失笑,他覺得自己真是太笨了些的,那另外一壺酒分明就是兇手拿來的,而兇手在迷暈孫望後,匆忙之中拿錯了酒瓶。也就是說,桌子上的那壺酒是有毒的,而沒毒的那壺酒被兇手給拿走了。
可是,如何才能夠找到兇手呢?
如果那壺有毒的酒是兇手拿來的,那麼兇手必然能夠跟陸福談上幾句,當時天色那麼晚了,雪又下那麼多,除了孫望爲了自家的生意去跑一趟福來客棧,只怕沒有其他外來人會感到福來客棧專門請陸福喝酒吧?
所以,兇手很有可能就在福來客棧的人,只是福來客棧之中,兇手是那個呢?
其中最引人懷疑的便是趙穎趙雨和明珠,可是他們三人有沒有可能離開住處到亭臺來呢,他們不是剛跟陸福發生過矛盾嗎?怎麼可能拿着酒去見陸福?
不過事情也沒有絕對,如果兇手早就想殺人的話,那麼昨天晚上的那場大雪倒是幫了兇手不少忙。
所以,兇手是趙穎三人中的一個或兩個,是完全說得通的。
只是這三個人有什麼理由殺死陸福呢,根據之前的推測,趙穎和明珠兩人是沒有理由殺死陸福的,畢竟他們是夫妻嘛,陸福若是死了,他們得到的回報只怕很很少,甚至是沒有。
那麼唯一有嫌疑的就只有趙雨了,而想要弄明白趙雨有沒有可能是兇手,就必須先知道她因何討厭陸福,這件事情在花郎離開福來客棧的時候已經交代給李景安了,而花郎相信只要李景安調查,他很快就會知道結果。
而就在花郎等人在家等李景安消息的時候,一名福來客棧的下人急匆匆來的花府,他說有重要事情稟報。
對於福來客棧的夥計,花郎似乎很感興趣,因此在打量了這個夥計之後,花郎隨即問道:“你有什麼要稟報的?”
“花公子,其實……其實是這樣的,在老爺飲酒的時候,我曾經因爲內急出過房屋,那個時候,我發現老爺昏睡在桌子上,而夫人……夫人則急匆匆的抹試桌子,並且將……將一壺酒給調換了一下。”
聽完這話,花郎頓時一驚,道:“你說趙穎他將酒壺調換了一下,而不是拿走了一個酒壺?”
“我看的真切,夫人的確是調換了一瓶酒,而不是拿走了一瓶酒。”
夥計說的真切,花郎沒有什麼可說的,只是若說趙穎是殺人兇手,他卻是有些不敢相信的。
而就在這個時候,花郎突然想到,自己這麼辛苦的掙錢,可最後竟然落不到自己手裡,這可真是讓婦人驚訝的。
按照規矩,花郎老老實實的跟兇手見了面。
如果那壺酒是趙穎拿的,那麼他便有殺人的可能,只是剛纔那下人說了,那壺酒是趙穎換的,並非是拿的,可這些人身在市井之中,她怎麼會知道的這般清楚的?
如果兇手是趙穎,她殺死陸福的動機是什麼,她是換酒,那麼另外一壺酒呢?
在花郎的印象中,那趙穎是不可能成爲兇手的,可事實是那天晚上她的確出現過,而且將陸福身旁的酒給換了,當時她爲什麼要這樣做,他在怕什麼呢?
亦或者說,她這樣做到底有何目的?
換酒很顯然是爲了消除證據,可是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那瓶有毒的酒可能在兇手離開的時候就已經帶走了,而趙穎因爲擔心害怕,認爲那瓶有毒的酒還存在,這纔出現換了酒的。
也就是說,趙穎所做的那些事情,恐怕並不是因爲害怕才消滅證據,而是爲了某一個人才消滅證據的,而在整個福來客棧,有那個人值得趙穎這樣做呢?
只怕有一個人,那就是趙雨,爲了自己的妹妹,趙穎是不是可以做出許許多多的事情呢?
思來想去,只有這個解釋是通的,興許當時的事情是這樣的,趙雨出現毒昏了陸福,後來經過一段時間,陸福被凍死了,而這個時候,趙穎出現了,只是這個時候,陸福已經凍死了,她很震驚,以爲是有人在害陸福,而整個福來客棧,她最清楚什麼人想要殺死陸福,因此爲了那個人,她只得幫忙處理命案現場。
這一切本以爲是十分隱蔽的,可卻沒有想到被一個下人給看到的,如果事情真是如此,那趙雨便很可疑的,花郎略一沉思後,覺得還是繼續等李景安消息的好,興許等李景安調查清楚趙雨跟陸福的關係之後,這件命案也就到了被破的時候,而這件命案,並沒有想象中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