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五十九章 這特麼八歲?

“秀才公,那裡危險,下來吧!”

“我再看看!再看看!”

范仲淹站在泗水岸邊,目睹着熱火朝天的景象,眼中透出羨慕之色。

他從天聖二年起,就於泰州治水,修築捍海堰,前後歷經波折,直到如今的天聖五年秋,那裡的水利建設還沒有完成,對於其中的艱辛,可謂是深有體會的。

所以一到泗水河岸,范仲淹只看了半個時辰,就知這裡的治水絕不是表面功夫,一旦治理好了泗水的水患,變荒田爲良田,讓外出的逃荒者得以返鄉耕種,這兗州最貧困的一縣,定然能脫胎換骨!

“來地方僅半年,便能做成這等大事,雖各地皆有民情,狄仕林於背後也定然做了許多不爲外人所知的努力啊!”

范仲淹戀戀不捨地下了河道,朝着縣衙而去。

他如今是迫不及待地想見一見那位兗州同判,向其好好請教一番了。

然而還未到縣衙,范仲淹詫異地發現,這裡人也很多,越往前走,越有裡三層外三層之勢,甚至有差役出來維持秩序。

范仲淹繞開最密集的人羣,尋了一位書生模樣的圍觀者,行禮問話:“這位兄臺請了,不知衙門中發生了何事,這般擁堵?”

“有提刑司的官員來了,在裡面爭執……”

那書生順口答話,又見范仲淹衣着簡素,風塵僕僕,搖了搖頭道:“狄三元不納卷,閣下一路奔波,怕是要失望了!”

納卷就是接受士子呈送的作品,前唐的科舉行卷固然已成過去,但向高官投遞文章,展現才華的風氣並未消失,許多高官的幕僚也是這麼來的。

今科三元在泗水縣常住,自然吸引了周圍的文人士子前來拜會,范仲淹對此並不奇怪,但聽狄進不納卷,這書生語氣裡卻無怨懟,再度發問:“既如此,兄臺爲何在此呢?”

見他語氣溫和,並無失望,書生奇道:“我在等狄三元的刑案之作,莫非閣下也是爲此而來?”

“刑案之作?”范仲淹依舊是求教的姿態:“願聞其詳!”

書生解釋道:“狄同判是前朝狄樑公之後,閣下應該知曉吧?狄樑公便是斷案奇才,所審的案件從不出錯,更不會冤枉了良善無辜,狄同判承先祖之志,要著一部刑案之作,詳述斷案流程,讓那些糊塗的地方官,再也不會隨意鬧出冤假錯案,名《洗冤集錄》!”

“《洗冤集錄》……好一部《洗冤集錄》!”

范仲淹神色鄭重起來:“若當真如此,此書之功,造福萬民,可傳百世!”

書生聽他所言,倒是精神一振:“閣下相信?”

“信!”

范仲淹重重點頭,更知道如今的世道,定然有不少士子不信。

許多讀書人本就厭惡刑案,好似覺得這與兇殺死人打交道的事情,本身就帶着晦氣與不詳,狄進又不納文卷,那必然更多怨言。

而范仲淹正覺如今的士林之風,受西昆體影響,多華而不實,誇誇其談,有意糾正,此次更是機會,不再多言,往縣衙內走去。

“誒!誒!小心吶,那提刑司的人可兇得很!”

書生沒有想到這位如此剛直,自己固然敬佩狄三元爲人,卻也只敢在外面圍觀,范仲淹已然大踏步走入縣衙,差役見他頗有官威,一時摸不準來歷,倒是讓開一條通道。

而剛入縣衙,就聽得一聲怒喝傳出:“狄進,你出來,本官知道你在裡面!”

范仲淹皺了皺眉,這位呼喝者多半就是京東路提點刑獄公事洪邁了,如此氣勢洶洶,實在是有失體面。

但他再往裡面走,倒是明白對方爲什麼如此失態了。

並非想象中的狄進與洪邁對峙,站在身着緋袍的提刑官對面的,竟是一個十歲左右的童子,手持書卷,落落大方,眉宇間透出一股聰慧勁。

洪邁聽從呂公弼的建議,在州衙養精蓄銳了三日,平復心緒,鎮定自若,結果剛來泗水,就破了防,本來還想稱職務,現在已是怒不可遏地直呼其名:“狄進!讓一個無關孩童出面,你辱本官太甚!”

呂公孺卻是小臉端正,拱手行禮,一絲不苟:“在下方纔已經明言,我並非無關孩童,許衝中毒遇害,屍體被發現的當日,我於一旁全程目睹,亦是涉案之人!”

洪邁喝道:“別在這裡背了,這等把戲,實在可笑,讓狄進出來,不然休怪本官不予他體面!”

呂公孺早就知道,對方會認爲自己是背下了老師所說的話,可事實上狄進並沒有教他什麼,只說單就這起案子,書中皆有記錄,大膽運用便是。

所以呂公孺直接將手中的書卷打開,熟練地翻到了“毒殺”一篇,稚嫩的聲音開始朗讀:“凡服毒遇害者,其屍口眼多開,有出血狀,耳鼻間亦可現血跡,面呈紫黯或青色,脣泛紫黑,手足指甲俱變色,未死前或吐出惡物,或瀉下黑血,穀道腫突,甚有大腸穿出;”

“食砒霜者,一日之間,遍身發小皰,作青黑色,身上亦作青黑色,其屍眼睛聳出,舌頭綻出,上生小刺,口脣破裂,兩耳脹大,腹肚膨脹,糞門脹綻;”

“有空腹服毒,其屍……亦有食飽後服毒,其屍……又有腹髒虛弱老病之人,其屍……生前中毒,其屍……死後將毒藥在口內假作中毒,其屍……”

當各種毒殺類型的屍體特徵,通過呂公孺洪亮的聲音誦讀而出,洪邁愣住了。

因爲他聽得出來,這並非胡謅。

能當上一路提刑官,並且常常挑出地方死刑犯審案錯誤的人,絕不是草包,洪邁自己也到過不少現場,看着仵作查驗屍體,總結了不少經驗,知道毒殺遇害的人是怎麼死的,確如對方念出來的那般。

只不過沒有那麼細緻,更不可能分門別類,將各種死亡的情況都記錄下來,這得多麻煩?

實際上,受時代和認知的侷限性,原版《洗冤集錄》也存在着不少不嚴謹的地方,畢竟古人無法系統性的解剖屍體,對於人體內部構造的認知也不全面,再加上會把一些特例當作共性來看待,自是免不了發生錯誤。

比如中毒這一塊,《洗冤集錄》的特徵表述,就太過絕對,並且與一些屍身的腐敗情況相混淆。

狄進著書時,將這部分內容進行刪減調整,卻又沒有刪去太多。

他不會追求絕對的正確,現代科學都做不到的事情,更別提古代了,《洗冤集錄》的主要意義是改變現階段刑偵的思路,同樣讓不具備專業技能的地方官員擁有一部參考書籍,而不是真的指望書一問世,就完全沒有冤假錯案了,那神仙也做不到。

所以在毒殺篇裡,或許存在着細節上面的偏差,但恰恰是分門別類的細緻,將洪邁狠狠震懾,而後又聽呂公孺又翻到“檢覆”一篇,提出了具體的質疑:“凡服毒死,驗屍時,須於衣服上尋餘藥,及死屍坐處,尋藥物器皿之類!敢問洪提刑,你斷言許衝之死,是服毒自盡,那他身上餘下的毒藥尋到了嗎?盛放毒藥的器皿找到了嗎?”

“你……”

洪邁意識到不妙了,這娃娃是真的跟他在探討案情,並且指證出他查案的錯漏疏忽之處。

眼見對方不答,呂公孺則乘勝追擊:“每獄情之失,多起於發源之差,定驗之誤,皆源於歷試之淺,洪提刑方纔將案卷展示,其上的屍體驗狀,記錄草率,模糊不清,皆不合格!”

他把“檢覆”一篇往前翻了幾頁,開始結合書中內容,給出自己的驗屍報告:

“男屍一具,如法驗得已死;”

“面部:口眼張開,面呈黯色,脣泛紫黑;”

“頭部:耳鼻出血,髮髻散開,頭髮脫落;”

“身體:衣衫凌亂,似掙扎所致;”

“四肢:袖口翻卷,小臂裸露,有抵抗新傷;”

“手部:指甲呈青黯,指甲縫隙有碎屑;”

……

聽到這裡,洪邁已是惱羞成怒,直接打斷:“夠了!你將這些弄得如此詳細,又有何用?”

雖然對方嗓門高,表情兇悍,呂公孺卻怡然不懼,據理力爭:“當然有用!屍檢證明,許衝死狀痛苦,有掙扎跡象,爲何夜間沒有人聽到其發出過任何慘叫?同在一車的妻子沈氏,甚至沒有聽到半點呻吟之聲,直到天亮才意識到其夫已死?結合許衝身邊並無殘留毒藥,又無盛放毒藥的藥劑,洪提刑還斷言,許衝是獨自一人,悄悄的服毒自盡?”

洪邁拂袖道:“那便是沈氏說謊,也是她事後將這些處理掉了!”

呂公孺立刻搖頭:“可洪提刑此前斷言許衝自殺的依據之一,就是沈氏在此案中是無辜的!沈氏乃彌勒教徒,又在馬車暗格內私運祭器,她是絕對不希望途中出現波折的,如果許衝要自盡,她豈會默默配合,橫生事端?”

洪邁只剩下嘴硬了:“這等邪徒,行事乖張,不循常理,又有何怪異?”

呂公孺不與他分辨心理,繼續發問:“然沈氏即刻被捕,身上並未搜出任何毒藥及相關證物,該如何解釋?”

洪邁張了張嘴,剛要說沈氏將毒藥丟出車隊外了,突然意識到不對。

如果沈氏將毒藥也給處理掉了,那就要外出,可四周是有巡夜護衛的,那些人的證詞難道也不可信?而一旦否認這些,他的所謂服毒自殺,就更加站不住腳了……

眼見穿着緋袍的大官,臉色越來越難看,居然被一個童子駁斥得啞口無言,圍觀者們議論紛紛,只覺得大開眼界。

實際上,以古代重推測輕證據的斷案風格,提刑司將許衝之死定爲自殺,屬於普遍操作,並不算太離譜。

同行的護衛證實,沒有外人出入,許衝身邊又只有暗自信仰彌勒的妻子沈氏,在排除了這個第一嫌疑人後,那答案似乎只剩下服毒自盡了。

可當呂公孺條理清晰地將案情重新梳理了一遍,尤其是從被害人的屍檢出發,身上抵抗掙扎的痕跡,身邊並無殘餘毒藥,也無盛放毒藥的藥瓶器皿,有了這種種跡象分析,再看案情,任誰都說不出來,這是一場自殺身亡!

堂堂提刑官,所言皆是對遇害者心理的揣測!

而小小的孩子,只從實質的證據出發!

雙方對比,高下立判!

有人就迫不及待地問了出來:“娃娃,伱到底是誰?”

呂公孺對着衆人團團一禮:“在下呂公孺,今年八歲,有幸拜狄三元爲師!”

洪邁直接懵了。

呂公孺……呂公弼……你不會是呂夷簡的兒子吧?

衆人也不禁愕然。

這特麼八歲?

不對!

孩子的年少聰慧只是一方面,所有圍觀者的目光,又齊刷刷地落在呂公孺手中的書卷之上!

這纔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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