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不亮,範寧三人再次出發去考場,有了昨天的經驗,他們安排從容得多,吃飽喝足再出發。
考場雖然不準飲食,但茅廁卻很方便,只要舉手申請,會有專門的士兵領你去茅廁。
坐車依然是去舊曹門客棧,今天沒有順風車,衆人等了差不多近一刻鐘才了車。
車伕一揮長鞭,牛車調頭,向考場方向駛去。
馬車內八個士子不再像昨天那樣緊張,大家竊竊私語,各自議論着今天的考試。
今天是考對策,也是整個科舉的重點,對策在省試的分值達六成之多,和解試一樣,對策是考試的重之重。
甚至在殿試時,也只考對策一門,所以科舉又有得對策得天下的戲言。
不過無論省試也好,解試也好,對策都較務實,不會太冷僻,都是考生們日常生活會遇到的事情。
但簡單未必是好事,當然會水漲船高,反正只錄取五百人,大家的對策都寫得不錯,那意味着想得高分異常艱難,尤其對另外三門的壓力會加大,甚至一點點卷面修改都會被刷掉。
範寧看了一眼李大壽,見他挺直腰坐在凳子一動不動,像座雕塑一般,今天他的狀態昨天好多了。
想開了也不會再緊張,反而顯得精神不錯,昨天他主要也是太緊張的緣故,心態稍微平和一點,也不至於暈倒。
蘇亮小聲對範寧道:“我聽他們在議論今天可能是考對西夏的防禦,我們一點準備都沒有,萬一真考了,不慘了嗎?”
蘇亮的擔心並不是現在纔有,昨天第一場考完後,大家都在議論第二場的考題,不知是從哪裡流出的消息,說第二場將涉及西夏,說得言辭鑿鑿,像真的一樣。
這個消息傳得很快,導致各書店關於西夏的書瞬間賣光,昨天下午蘇亮也跑去買書,結果沒有買到,讓他擔心了一夜。
範寧淡然一笑,對蘇亮道:“省試題目是天子親自出題,出完題後放在鐵盒子裡密封起來,只有在考場關閉後才允許開啓密封盒,你說題目怎麼泄露?”
“這也是啊!”蘇亮不好意思地撓撓頭,我沒有想那麼多。
“是你太緊張了!”
牛車眼看要到童子試考場,範寧對李大壽笑道:“心態平和下來,不僅要做題,更要明白怎麼做題,我覺得這纔是你這次科舉的重點,能懂我的意思嗎?”
李大壽點點頭,“師兄,我明白!”
這時,牛車緩緩停了下來,車伕高喊一聲,“童子試考場到了!”
範寧拍了拍李大壽的肩膀,跳下車走了。
和昨天一樣,今天的入場檢查依舊十分嚴格,士兵尤其加強了對鞋底的搜查,範寧照例是第一個過去。
等蘇亮進來,他打趣地問道:“今天有沒有被調戲了?”
“滾一邊去,你以爲我會逆來順受?”
範寧瞪大了眼睛,一臉恐懼,“莫非…..莫非你今天被強迫了。”
蘇亮氣得飛起一腳踢去,後面立刻有考官大吼,“等候區不準打鬧!”
蘇亮只得悻悻收起腿,狠狠瞪了範寧一眼,範寧對他擠眉弄眼,一臉壞笑。
這時,鐘聲敲響,開始放人進考場了,士子們開始各自向自己的考帳走去。
範寧攬着蘇亮的肩膀笑道:“昨天你交卷有點慢,今天要控制一下速度。”
“我知道了,你也要穩住!”
兩人分手,各自去了自己的考帳。
……….
在考場部有一座單獨的小軍營,這裡四周都被柵欄包圍,戒備十分森嚴,這裡便是臨時設立的考試心。
北面還有一座高高的木臺,面安放着一口大鐘,考試需要的各種鐘聲便在這裡敲響。
在間一座大帳內,一名官員將一隻密封的檀木盒子放在桌,桌前站在主考官歐陽修,兩邊站在十幾名監考官。
歐陽修實際只負責審卷,監考官屬於考務,由禮部負責,這次科舉的組織籌劃等事務由禮部侍郎張啓年全權負責,從解試到省試報名,再到具體考試安排,都由張啓年負責。
但審卷這一塊卻由主考官歐陽修負責,這裡面涉及到三個移交。
第一是考題移交,考題在科舉前三天由內侍從皇宮內送出,交給主考官,然後在每場考試關門考場大門後,再由主考官打開密盒,將考題移交給監考主官。
第二是考卷移交,每次考完試後,由監考主官將裝滿試卷的十幾只大箱子移交給審卷院,並提交監考記錄。
第三是名單移交,審卷結束後,主考官將錄取名單交給禮部,由禮部進行初步資格審覈,主要是一些考生不允許參加科舉,如樂戶、匠戶、罪犯的子女,還有父母去世,處於丁憂期的考生等等。
審覈無誤後,交給天子終審,等天子御批後可以發榜了。
這時候只是省試錄取榜,還要等一個月後的殿試結束後,纔會有狀元、榜眼、探花等等產生。
現在是第一個移交,由主考官將考題移交給監考主官。
歐陽修指着密封的盒子對衆人笑道:“大家都看看,封條和盒子都完好無損,檢查一下吧!”
歐陽修說得輕鬆,但程序卻很嚴格,兩名監考官走前,將密封盒子仔細檢查一遍,這纔對監考主官點點頭。
盒子有兩把鎖,主考官歐陽修和監考主官方惲各拿一把鑰匙,兩人取出鑰匙,同時打開了盒子的鎖。
撕開封條,打開了盒子,裡面是一卷白絹,今天的對策題在白絹面。
歐陽修和方惲在移交書籤了字,歐陽修這才匆匆返回審卷院。
.......
第二次準備鐘聲已經敲響,考場大門早已關閉,空白試卷和草紙也已發到每個考生面前,考生們都在寫自己的名字、籍貫、考號,以及在左角寫卷號。
範寧又從籃子裡取過糊名條,仔細地刷一層漿糊,再小心翼翼將紙條貼在自己名字一欄。
這時,遠處傳來低沉的鐘聲,‘咚——咚——’
考試開始了,不多時,每座考帳門口的士兵拿到了題目木牌,舉着木牌走進大帳。
今天的考題令考生們一片驚呼,今天的考題竟然是一個案例。
開封府鄉民王生十二年前開墾無主荒地,得林地十畝,王生與鄰居李生私下籤訂該片林地轉讓契約,以二十貫錢出售,雙方約定分三年付清購田錢數。
簽訂契約後,李生隨即支付給王生首期土地錢五貫。
因官府修渠灌溉,林地成爲田,王生以購田與實際不符爲由,要求李生補差價十貫錢。
李生不予理睬,王生未提起調解,直接將李生告縣衙,認爲李生違約在先。
縣令最終判兩家簽訂契約無效,且罰王生兩貫錢。
李生服判。
問此案判決是否合理合法?若是考生爲縣令,該怎麼審理此案。
這道題的具體內容和範寧記憶略有出入,範寧記得考的是李生私下釀酒贈鄰居,鄰居飲酒過量身亡,告之縣衙。
不知哪個環節出了差錯,實際考題和歷史記載不符了。
但這道題同樣是考《宋刑統》,裡面涉及到很多條款,如契約簽訂,林地改農田,官府修灌溉水渠受益。
甚至還有訴流程,有沒有鄉紳調解等等。
由於題目較含糊,考生需要展開想象,進行各種可能性的邏輯推理。
這道題看似簡單,但實際很難,尤其是第一個問題,此案判決是否合理合法?
這裡面至少涉及到《宋刑統》的七八條規定。
甚至還埋有地雷,如題目說,兩傢俬下籤訂林地轉讓契約,一個‘私下’二字,給人一種不合法的感覺。
實際,鄉民簽訂契約的方式,《宋刑統》並沒有明確規定,只要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示,官府應該認定契約合法。
再有是鄰居認爲李生違約在先,明明轉讓的是林地,李生卻把它變成田,違反了契約。
但《宋刑統》只是明確規定甚至改變官田用途,需要事先報官府批准。
至於私田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既然沒有規定,那所有權屬於誰,誰有權改變土地用途。
範寧認爲王生是因爲土地款還沒有付清,土地所有權是他所有,李生屬於違約在先。
但《宋刑統》卻規定得很清楚,土地權屬變更和付錢沒有關係,只要官府土地備案變更,特殊情況以契約簽訂日爲準。
而這道題說得請很清楚,因爲是無主荒地,那麼官府應該還沒有相應的地契,這屬於特殊情況,應該以雙方簽訂契約爲土地所有權變更的依據。
而縣令的判決卻是契約本身簽訂無效。
這應該和官府土地備案變更沒有關係,而是縣令認爲王生開墾無主荒地十畝,不能成爲自己的土地,所以不能轉讓。
但《宋刑統》有明確規定,開墾荒地十年,即可視爲己有。
說明縣令還是沒有吃透《宋刑統》。
第一道題可以回答了,縣令的判決不合理也不合法。
如果他範寧是縣令,又該怎麼判決呢?
範寧沉思片刻,便提筆在草稿紙一條條寫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