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山螞蝗

三人頂着驕陽,淌着汗水走了半小時,道路漸趨崎嶇,山石漸多,有些路段甚至需要相互攙扶才能勉強行走,稍不留神腳下踩空都可能摔倒。

高佬小心翼翼在前帶路,我拉住方麗清手在後面慢慢跟着,走了約半公里,前路稍平坦,兩旁參天大樹林立,如蓋如傘,遮住了大半陽光,只在地上投下斑斑點點影子。山泉自石縫流出,叮咚有聲,匯成小溪潺潺向下流去。空氣漸漸溼潤,涼絲絲的不似剛纔酷熱了。

烈日下走了半天路,流汗不止,剛纔山路崎嶇顛簸,一路凝神行走倒沒怎樣,這時一停頓下來,只覺喉乾舌燥,口渴難耐。我取出瓶牛奶喝了兩口,仍不能止渴,跑到小溪邊捧起溪水就喝。

高佬正彎腰查看地上雜亂無章的腳印,見狀叫道:“等等。”從口袋取出根銀針探進水裡,拿起看了會道:“可以喝了。”

我疑惑道:“你這是幹嘛?”這種銀針試毒的法子,以前在武俠小說裡曾經看到過,一些行走江湖的人士心懷防人之心,隨身攜帶銀針,就餐前插入酒菜中,可以辨別食物是否有毒。

高佬道:“當然是試水裡有沒毒呀。大山裡有着無數斷腸草,追魂藤之類的有毒植物,這些植物如果生長在溪邊,葉子掉進水裡經過一段時間浸泡,就會散發出毒素,人不小心喝了,輕的昏迷休克,重的危及性命。我們身處大山,還是小心的好。”

高佬有豐富的叢林生存經驗,他這麼一說,我不再說什麼,捧起水一頓狂喝,完後還不忘洗了把臉。

方麗清折了節樹枝扔過來道:“你這人怎麼這麼噁心呀?我們兩人還沒喝呢,你就在水裡洗臉。”

高佬道:“就是。不過小清姑娘不要怪他,‘狗改不了吃屎,豬改不了吃糠。’他這人向來就這樣。”方麗清沒有聽過“豬改不了吃糠”這樣的話,噗嗤笑了出來。

我捧水向高佬潑去,道:“在美女面前不要這樣損我好不好,要是以後討不到老婆我找你算賬。”

高佬一跳閃開道:“放心,這裡雖然有美女,但肯定不會喜歡你。”

方麗清道:“那是。他雖然長得還算對得起觀衆,但本姑娘沒興趣。不像二姐,喜歡他這改不了吃糠的。”說完彎腰又笑了起來。

“真俗。”我鄙夷道:“你二姐喜歡的不是我的容貌,是我學富五車,才高八斗的才華。”

“哦!”方麗清恍然道:“原來你與二姐不僅是紅顏知己,還是戀人啊。”

我情知說漏嘴,慌忙住口。

高佬哈哈笑道:“認識你這麼多年,一向都是你下套套別人,沒想到也有被別人套的時候。”說着讚賞向方麗清伸出個拇指。

方麗清得意笑道:“那是他以前沒認識我。”

我唯恐她又問起她二姐的事,扯嗓子道:“你們哪來的那麼多廢話?快點喝水,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呢。”邊說邊轉身走開,背後仍聽到他倆嘿嘿的笑。

走到高佬剛纔查看腳印的地方,我彎下腰,好奇查看起地上的痕跡。地上腳印凌亂,除能看出曾有人走過,根本看不出別的東西。正思索高佬是如何辨出弟弟他們走過這條路的,方麗清和他喝過水後也走了過來。

方麗清道:“哎,在找什麼寶貝呢?”

我不理她,招手把高佬叫到跟前問道:“這地上腳印一片凌亂,而且已經模糊不清,我看了半天,看不出一絲頭緒,可你簡單的瞄幾下就知道小八他們是走這條路,你是怎麼做到的?”

方麗清也來了興趣,道:“是呀。這點我也很好奇。”

“追蹤是偵察的一種,執行起來可能有點複雜,說出來卻簡單。”高佬乜了我倆一眼,蹲下身指着地上腳印道:“從這片腳印你們能看出什麼?”

我和方麗清低頭觀察,地上腳印相互踩踏,沒一個完整的,有的甚至已一片模糊,辯不出是腳印。

方麗清搖搖頭。

我道:“腳印有的很新,應該是踩出來不久;有的則比較舊,顯然不是一兩天內踩出來的。”

高佬點點頭。

方麗清道:“哦——,我知道了。新的腳印肯定是早上進山搜索的警察踩出來的,舊的就是教授他們的。”

我搖頭道:“不。從這一點只能看出這幾天內分別有兩撥人由此進山,但是不是教授他們,從腳印新舊還無法分辨出來。”

方麗清看向高佬道:“那怎樣才能辨別出是他們的腳印呢?”

高佬道:“世上每個牌子的鞋鞋紋都不一樣,因爲設計原因,相同碼數不同牌子的鞋大小也有區別,比如安踏,同是四十碼,鞋底就比特步小約兩毫米,鬥志與安踏差不多。”

“這地上舊的腳印已被新踩上去的破壞,沒一個完整,但如果觀察細緻,仍能從殘留的痕跡中看出眉目。”高佬指着凌亂的腳印繼續道:“你們看這腳印,見到的只有一釐米左右前端部分,且鞋紋已有些模糊,可要是對鞋子有足夠的瞭解,就能看出這是安踏的鞋紋;還有旁邊這個,大半已經被新踩的腳印覆蓋,留下的僅僅是鞋跟部一點點印痕,細加觀察的話,便會發現留下的鞋邊印正好和特步一樣,大小與四十二碼的特步剛好相符。”

方麗清道:“教授穿的是安踏,書海穿的是四十二碼的特步,那兩個師兄的呢?”

高佬自路邊草叢撿起片樹葉,遞到方麗清面前。

我和方麗清一臉不解,方麗清道:“這是……?難道這片葉子上有兩位師兄留下的印記?”

高佬不說話,將樹葉放到手心翻轉過來,樹葉背面赫然有一小截乾枯的泥巴鞋印。

我道:“我穿的也是鬥志,這是鬥志的鞋印。”

高佬點頭道:“不錯。教授他們進山前,上思曾下過場大面積陣雨,進山時其中一位師兄的鞋沾上泥土後踩到落在地上的樹葉,留下這一小截鞋印,時間過了幾天,泥土乾枯,他們留在地上的腳印雖被進山的搜索人員破壞,但樹葉被山風吹到路邊草叢,得以保留了下來。”

方麗清道:“教授一行四人,穿的三款鞋在這裡都找到了與之有關的痕跡,可以確定他們的確是走這條路進森林的了。”

我喜歡舞文弄墨,方麗清是搞科研的,兩人觀察力都非同尋常,此時與高佬一比,不由自嘆不如,雖知業有專攻,亦不免贊他幾句。

高佬也不謙虛,道:“知道我的本事了吧!這不過是冰山一角。很多法子比如氣味,心理等追蹤法我還沒展現出來呢,想當年在部隊時……”

“得得得。”我阻止他道:“‘好漢不提當年勇’,你就先別想當年了,現在竟然知道小八他們是走這條路進森林的,我們還是趕緊前進吧,十萬大山是亞熱帶雨林,雨水充沛,如果下雨,他們留下的痕跡給雨水沖走,我們想找到他們就難了。”

方麗清亦道:“就是。你不過受過專業訓練,這方面比我們強些罷了!你那些在部隊的英雄事蹟還是留到以後有空再說吧,到時你請我們到酒樓去,一邊吃一邊說,你想說多久就多久,絕不會有人說你。”說完忍不住掩嘴而笑。

高佬還想說什麼,嘴脣蠕動了幾下,終沒有說出口,過了一會才嘟嚷道:“好男不與女鬥。好男不與女鬥。”自個兒往前走去,身上揹着數十斤重裝備,仍走得非常迅捷,轉眼間已走出十多米。

我擔心落後太多跟不上,與方麗清快步追上。

道路愈向前走,擎天大樹愈多,空氣愈潮溼,山林裡水汽氤氳,白濛濛在林中瀰漫,目光所及不足十米,路上石頭生滿綠色苔蘚,滑溜溜的,踩在上面不小心便會滑倒。

這樣的環境給高佬觀察地上痕跡帶來了困難,原本只需用三兩分鐘,現在多用幾倍時間,幸好一路岔道很少,不至於浪費太多時間,即便如此,我們的速度還是慢了下來。爲防止滑倒,後面的人只能踩着前面人的腳印行走。

我感嘆道:“同一座大山,一會酷熱難當,一會陰涼潮溼,半天時間彷彿在天地間走了一回。”

方麗清道:“這叫冰火兩重天。”

高佬道:“叢林氣候多變,有什麼好奇怪的。”

方麗清道:“確實這樣。上次我陪同教授到貓兒山考察,就遇到這種情況,開始還是風和日麗,晴空萬里,轉眼就烏雲密佈,天雷滾滾,可在我們以爲要下大雨時,突然又清風徐來,雲開霧散,真是風雲變幻,陰晴難測。”

想到弟弟迷失在大山裡,我道:“風雲變幻,陰晴難測,世上許多事不都如此麼!”

三人邊行邊說,因空氣潮溼,兩旁灌木枝葉積水豐富,行不多時,我們衣服全都溼了,緊緊貼在身上,頭髮也溼漉漉的不時滴下水來。我和高佬除覺得有些不舒服,倒沒什麼,方麗清卻是玲瓏妙曼身材盡顯,令她好不尷尬。

俗話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行進中,我和高佬不免回頭多看了她幾眼。

方麗清見了,兩目一瞪道:“看什麼看,沒見過身材這麼好的美女呀!”隨即臉“騰”的升起一抹紅霞。

高佬被她一說,不好意思別過臉。

我晃腦吟道:“南方有佳人,一顧傾人城,二顧傾人國,君不見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方麗清嘖嘖道:“酸死了。在學校的時候,我二姐是不是就這樣被你酸倒的?”

我一聽差點被噎住,轉過頭假裝與高佬探討關於追蹤的問題。

方麗清不依不饒拉住我道:“你不要在我問你事情時就假裝聽不到,迴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現在你不回答,以後我還會再問,直到你回答爲止。”

我嘆口氣道:“都說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看來果然不錯。”

方麗清道:“竟然這樣,當初你幹嘛追我二姐?”

我被噎得當場無語。

高佬看了我一眼,一本正經道:“好男不與女鬥。虧你讀那麼多書,這道理都不懂。”說完搖頭長嘆。

方麗清瞪他道:“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高佬一怔,無辜閉上嘴,揮動砍山刀砍去橫在路中的樹枝,向前而行。

我擔心方麗清糾纏不清追問我與她二姐的事,轉身也跟了上去。

方麗清見我倆不理她,氣得直跺腳,叫道:“你倆是不是男人呀?說兩句就不理人家了,人家可是女孩子耶,你們的心胸未免也太狹隘了吧!”頓了頓又叫道:“我餓了,走不動了,我要吃東西。”

我知她不是真的餓,只是想我們等她而已,仍與高佬停下了腳步。

方麗清氣咻咻趕上來道:“你們太過分了……”話未說完,忽然盯着我頸脖道:“咦,你脖子上有條東西。”

我聞言習慣伸手向右邊頸脖摸去,滑溜溜摸了個空。

方麗清指着我頸脖左側道:“不是那邊,是這邊。”

我再摸向左邊,果然着手處軟綿綿的有條東西趴在上面,且吸附力極強,在我摸抹下竟沒有掉下來。

高佬叫道:“不要動!”拔出匕首在我頸脖輕輕颳了下,隨後伸到我跟前。匕首刃口處赫然有條兩寸來長,黑褐色的軟體事物趴在上面微微蠕動。

我驚道:“是螞蝗。這是山上,怎會有這東西?”

方麗清道:“確切說這叫山螞蝗,以前與教授進山考察我曾遇到過幾次,與我們在水中常見的那種不同,這種螞蝗生活在亞熱帶較爲溼潤的叢林裡,多數時間趴在枝葉上,以吸食塵灰爲生,只有人畜經過纔會從樹上滑下來,附在人畜身體上吸取血液。不過它們飽食後自己會掉落,對人畜不會產生很大危害,除非由七竅爬進體內。”

以前在家種田螞蝗我見過不少,山螞蝗是第一次碰到,雖對這種軟體小動物不至於懼怕,聽方麗清這麼一說,還是把裸露在外的各部位摸了遍。

方麗清見過山螞蝗數次,可畢竟是女孩,對這類吸食人體血液的小動物多少有些懼怕,轉了個身讓我確認身上有沒山螞蝗後,仍不放心,一雙忽閃忽閃的大眼睛不停在四周灌木叢巡望。

高佬顯然也是見過山螞蝗的,這傢伙向來膽大,臉上沒看不出什麼。

我對高佬道:“難道你不怕這東東爬進體內?”

高佬道:“如果爬進七竅,你會沒感覺?”

我一想也是,正要說話,忽聽方麗清一聲尖叫,眼睛盯着路旁的灌木叢滿是恐懼。

我問道:“怎麼啦?大小姐,鬼叫似的。”

方麗清指着前面顫聲道:“你,你們看。”

我和高佬依着她所指方向望去,只見路旁不遠處幾棵不知名灌木枝葉上,密密麻麻趴滿了黑褐色的山螞蝗,有的正在不停蠕動,觸目驚心。我不是膽小鬼,可見此景象也不免頭皮發麻,渾身起雞皮疙瘩。

高佬道:“看來我們進了螞蝗窩了。”

我道:“而且它們正在進行家庭聚會。”

方麗清道:“真佩服你哥倆,這時候還開玩笑,難道想呆在這等螞蝗從樹上掉下來,把你們吸成乾屍?”

我情知這事不可能發生,但玩笑歸玩笑,這令人發毛的地方還是及早離開爲妙,推着前面的高佬亦催他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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