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從來沒有一個外國人能夠如此嫺熟的掌握“裝嗶打臉”的技巧
這名捱打的金髮女郎名叫珍妮,是“紳士酒館”的女侍應,也是賣酒的銷冠。
她捂着被掌摑紅腫的腮幫子,不可思議的望着史密斯。
酒館內的顧客們都興奮了起來,紛紛摩拳擦掌。今日說不得就要出手羣毆這個不懂憐香惜玉的愛爾蘭窮鬼!
4名膀大腰圓的打手也從吧檯後默默走了出來,手持鋼鋸鐵錘~
……
噹啷,鐺啷啷。
史密斯撩開衣角,露出了一柄精緻的短手銃,還有一個小布袋。
解開布袋,一連串的金幣銀幣落在桌面,聲音悅耳。
珍妮瞬間忘記了腮幫子好痛,撩了一下耳邊的金髮,從托盤上取下兩杯酒,扭着走到史密斯桌前,俯身,拋一個媚眼:
“嘿,倫敦西區來的紳士,願意和我喝一杯嗎?”
啪,
她又捱了一記耳光,左臉頰也腫了,對稱了。
看起來很像一隻松鼠!
史密斯粗野的把桌上的銀幣金幣往前一推,銀笑道:
“bitch~我是一名慷慨的船長,喜歡不那麼紳士的對待女士,請問女士你願意嗎?”
珍妮剛一猶豫,就望見周圍圍過來好幾個平日裡競爭關係激烈的同事,躍躍欲試。
這一幕就好比那句無恥爆棚的話:想掙錢,你得脫下長衫!
於是一咬牙:
“如您所願!”
……
史密斯哈哈大笑,從腰間又摸出了一根頗有分量的金鍊子,墜子居然是一顆小小的紅寶石。
“大清朝有句古話,叫有錢能使洋鬼子推磨。你肯定聽不懂吧?”
珍妮討好的搖搖頭,生怕錯過這樁含金量極高的好生意。
“去吧,我的水手們在海上漂泊太久了。”
望着被臨空架走的珍妮,還有那羣狂呼“one by one”的水手們,酒鬼們鬼哭狼嚎瘋狂的拍打着桌子。
這一幕太刺激了,太踏馬有噱頭了。
粗俗的水手們不懂什麼叫裝嗶打臉,只覺眼前這一幕莫名的解氣、刺激,而貧乏的語言儲備無法讓他們直抒胸臆,只能用一連串的“fxxk”來重複表達震驚。
……
然而,
深諳東方智慧,接受過江南文化薰陶,從消耗品水手混成了海梟的史密斯,怎麼會就此罷手呢。
他清脆的打了個響指:
“嘿,小妞。給我來一杯最貴的酒。”
一個舉着托盤的慄發女郎,笑盈盈的給他遞上了一杯琥珀色的威士忌。
“先生,喝下去,你的嘴會比珍妮的ass還要火熱。”
史密斯慷慨的彈出1枚銀幣,隨即一仰脖喝下滿杯的威士忌。
瞬間,
他覺得蘇拉威西火山爆發了!
幸福的眩暈感過去後,他踉蹌的爬上桌子,高舉右手,
待酒館內安靜下來,衆人都莫名其妙的望着自己,才大聲吼道:
“給這裡所有的人都上一杯這樣的好酒。酒錢,我付!”
酒館瞬間沸騰。
酒鬼們瘋狂的拍打桌子,拍打牆壁,跺木地板,互相出拳毆打~
嚎叫已經無法釋放他們的亢奮了,必須通過更激烈的肢體動作。
……
1裡外的巴達維亞城牆上,
巡邏的尼德蘭士兵都聽見了,停步探出城牆觀察。
一名軍官慢悠悠打理着自己那蓬鬆、加粗、加寬、加長版的八字鬍,說道:
“不要緊張。”
“城外的這羣臭蟲日常鬧事而已。如果他們鬧的太大,影響了總督大人聽音樂會,我會下令用炙熱的炮彈幫他們安靜。”
說罷,他拍了拍身邊的青銅炮。
每年,他都需要幫助城外連綿10裡的貧民區冷靜一兩次。
效果很棒,比牧師可靈驗多了。
“讚美上帝。”
軍官熟練的劃了個十字,走下石階,準備去狩獵幾個土著練槍法。
殖民地的服役生活就是這般的枯燥無味~
……
珍妮回來了,腳步虛浮踉蹌。
同事們嫉妒的說道:
“她真可幸運。”
“是啊,那根項鍊看的我咬牙切齒。我都不敢想,戴上是什麼感覺。”
進入酒館,史密斯的行爲如此浮誇,
原因有二。
除了心理的滿足感之外,還有釣魚。
這幫連馬尿都喝的醉鬼肯定買不起藏寶圖,必須把這片區域裡的大魚給釣出來。
至於說爲什麼不進巴達維亞城賣藏寶圖,是顧慮有潛在的風險。很可能被貪婪的尼德蘭總督殺人滅口。
一旦人家起了殺心,下令封鎖城門,那自己和這十幾號弟兄就是甕中之鱉。
所以在這魚龍混雜之地,能騙一個是一個。
突然,
他聞到了一股香水味,淡淡的。
不用回頭都知道,這必定是個漂亮的,結過婚的女人!
……
“先生,我是這家酒館的老闆,我叫Lily。”
莉莉大約30左右,打扮考究,半老徐娘。
史密斯接過她遞過來的酒,並沒有喝。
很放肆的上下打量了一番,才問道:
“女士,你是撒克遜人?”
“嗯,我不能說你錯了,但實際上我來自格拉斯哥(蘇格蘭)。”
莉莉優雅的喝了一小口,隨即將兩人的杯子調換了一下。
史密斯這才一飲而盡!
男人在外面喝酒,要學會保護自己!
這年頭能在殖民地混的不錯的女人~說不定手裡的人命,能組建一個唱詩班。
謹慎的態度反而引來了莉莉的讚許。
她開口打聽道:
“最近海上有什麼發財的路子嗎?”
史密斯肆無忌憚的將熊掌拍在她肩上,笑道:
“聰明的女士,你可算是問對人了。一年多以前我還是個窮光蛋水手,現在你瞧瞧我有多闊氣。”
莉莉微笑,並不介意肩上的熊掌又捏又掐,而是探詢道:
“想必,您是一位願意分享的紳士?”
史密斯豪爽的大笑,熊掌更是放肆,湊近說道: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很樂意和美麗的女士分享~一切!”
……
酒館的閣樓,
半個時辰後,
莉莉一臉震驚的望着藏寶圖,她幾乎不敢相信。
世上居然有這樣真實、明確的藏寶說明——去大清國冒充使團?
“上帝啊,我都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伱說的這些都是真的嗎?”
“當然!”史密斯舒坦的靠着,“不過這只是一個粗略的說明,更具體的致富經需要付費,需要一大筆金子。”
“多少金子?”
“和你體重一樣重的金子。”
莉莉沉默不語,可能在後悔自己吃了太多的黃油熱狗。這種高熱量的食物,總是能讓人變得健碩開朗。
也可能在琢磨,
假如,在沒有具體細節指引的情況下,能否抵達目的地並且成功挖掘這筆財富呢。就像麥哲倫那樣!
……
背後的史密斯,四仰八叉,感慨道:
“那個古老的國度,皇帝幾乎擁有無窮無盡的財富,可又有着無窮無盡的規矩和忌諱。我們這種古板的歐洲人是很難想象的~” “他們那裡稱呼我們爲蠻夷。皇帝警惕並且厭惡蠻夷,可若是進貢的方式正確,那就會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我親熱的莉莉,你知道大清國磕頭有多少種講究嗎?你知道一個真正的使節應該做些什麼嗎?你知道國書應該用幾種語言書寫嗎?你知道抵達時怎麼纔不會被當成海盜船擊沉嗎?你知道大皇帝喜歡什麼嗎?你知道人可以被足足割3千刀嗎?”
“莉莉,你什麼都不知道!”
“相信我,我可以告訴你一切!”
莉莉轉過身,盡力以最迷人的語調說道:
“可是,你要的太多了。”
“多?你知道回報率嗎?”史密斯跳了起來,激動的大喊,“我,史密斯,曾經是愛爾蘭獵犬號的一個垃圾水手。而現在,我富裕的自己都害怕。”
“你真的去過大清國了?”
“當然。”
“大皇帝賞賜了你多少金子?”
“嘿嘿,你不該問一個水手這麼複雜的數學問題。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和我的水手們幾個月,也許以後我應該去倫敦自費讀個大學進修數學?”
……
史密斯像摟着一隻溫順的貓一樣。
金絲貓開口問道:
“我有一個疑問,爲什麼你要把這個秘密賣掉?你明明可以自己再去一趟的,誰會嫌自己的金子太多呢。”
“呵呵呵,我剛纔說過。你知道人可以被足足割3000刀嗎?那是大清國的一種酷刑,用於處罰皇帝痛恨的人。”
莉莉一哆嗦,他無法理解。
史密斯繼續添油加醋:
“我不得不承認,這是一項冒險家的生意。當然,有了我的理論指導,實際上風險已經很小很小了。”
“既然你沒有購買攻略的實力,恕我不奉陪了,我需要尋找下一個買家。”
“感謝你剛纔的精彩表現,這是一點營養費。另外我建議你多吃一點菠蘿,少吃一點牛肉,這對你的魅力會是很好的加分項。”
2枚金幣,出手依舊闊綽。
……
在他即將走出門的一瞬間。
“站住!”
“給我一些時間,我可以去募集資金,尋找合夥人分攤風險和收益。”
史密斯聳聳肩,接受了這個最有可信度的建議。
不過,他也沒忘了打消這幫人可能產生的邪惡念頭:
“首先,不要想着黑吃黑。因爲你們要的情報都藏在我腦袋裡。若是抓了我,我的水手們會毫不猶豫的去總督府告發你們,把這潑天的財富公佈於衆。”
“然後,你最好找一些嘴緊的合夥人。”
莉莉一邊套靴子,一邊冷靜的回答:
“我明白!給我一天時間,就一天。”
當晚,
巴達維亞城外最有勢力的5個人,就坐在了一起。
他們將各自的問題拋出,並且得到了詳細的解答。
莉莉環視衆人,眼神探詢。
5人皆點頭,以他們的閱歷基本認可了這裡面的可信度。
最關鍵的是史密斯曾經待過的那艘“愛爾蘭獵犬號”遭遇了海難,有少數倖存船員就在巴達維亞謀生。
他們已經派人打聽過了,史密斯確實是個窮的狗都不理的水手,發跡的莫名其妙。
……
“這裡是你要的黃金,120磅。”
史密斯很淡定,沒有普通水手看見一大筆黃金的那種瘋狂。
反而打量着莉莉:
“你真的體重只有120磅嗎?”
莉莉咬着後槽牙:
“是的!”
“好吧,當衆稱一位女士的體重不太禮貌。成交!”
有人忍不住問道:
“該死的,你是怎麼做到對於這麼一大筆金子表現的若無其事?這可是我們這些人的全部家產。”
史密斯又狠狠的裝了一回:
“見過金山的男人,怎麼會看得上這些金疙瘩呢。從大清國回程的時候,我和我的水手們用皇帝御賜的金碗喝朗姆酒,用金子做枕頭~甚至,我們還把金幣塞進炮膛,在南海成功擊退了一股海盜~”
莉莉捂着臉:
“你確定那是擊退嗎?也許是海盜們覺得你們給的太多了呢。”
“沒辦法,霰彈打光了。不用金幣替代,總不能用寶石吧?上帝都會憤怒的。”
……
史密斯心滿意足,吹的很成功!
今日已達人生巔峰。
他也明白了大人物們對於金子,女子不甚感冒是因爲脫敏了。
以及,當衆裝嗶帶來的心理滿足感是遠遠高於朗姆酒和女人的。
一句話:
要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而不是俗氣的物資享受。
感謝李鬱陛下,感謝大清,感謝上帝,感謝土豆~
離開巴達維亞港口時,
他交給了莉莉最後一張紙。
“這是?”
“我怕你掙的不夠多,這上面寫的是秘笈當中的秘笈。回去後好好研究,當作聖經那般~”
……
望着遠去的船,打着陽傘的莉莉眼眶微紅。
揮舞着右手,
感慨道:
“沒想到,愛爾蘭人當中也有好人。”
“只可惜,我怕你會誤解,所以善意的撒了個謊。”
而遠去的甲板上,史密斯舉着望遠鏡,冷冷的笑道:
“她明明是倫敦人,還和老子裝什麼蘇格蘭人。就算是,也一樣該死。”
大副湊過來:
“boss,你是怎麼判斷出來的?”
“倫敦人特有的那股子清高,傲慢,故作優雅,往貴族靠攏的勁,隔着3尺我都聞的出來。還有她喝下午茶的那作派讓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大副點點頭,去盯風帆了。
他知道史密斯曾經在一艘撒克遜商船度過了一段不太美好的時光。
加上世仇,其對於撒克遜人的痛恨就更好理解了。
……
南洋,是殖民者的樂園。
除了巴達維亞,還有若干個大大小小的殖民城市在各國手裡握着。
史密斯已經成功蛻變爲了一個黑心商人。
一圖多賣,一魚多吃。
除了老巢馬尼拉,其他的殖民城市慢悠悠都走了一遍。
而和他一起去金山衛的2夥人則更爲激進。他們果然沒有選擇賣“課程”賺錢,覺得這樣太慢了。
他們想富貴險中求,冒充使節去一趟大清。
對於這種合理想法,史密斯又能說什麼呢,只能祈禱這些人下輩子投胎長點眼睛。
若要說外國人當中誰最瞭解吳王陛下。
他肯定是第一!
爲了圓總督的夢,他選擇效忠陛下。
……
桅杆上的瞭望哨,突然大聲叫喊:
“右前方,有船快速靠近,未掛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