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子聞聽此言,潸然淚下,與那老太婆抱頭痛哭,“娘,你這是幹什麼啊,不是說好了,咱們誰也不要再做傻事了嗎?”
兩個人哭的撕心裂肺,就連路上的行人都不住的搖頭,不用說,指定又是些惡霸欺壓良女的橋段,只是李萬機現在站在那裡顯得很尷尬,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只好打斷了母女二人,小心翼翼的問道,“姑娘,可否能告訴在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那女子覺得自己剛纔有些失態,擦拭了一下眼角的淚水,怯生生的說道,“小女子姓寇,單名一個謹字,原本也是這葉舟城的富戶,做的是服裝生意,只是今日城主夫人叫我設計一款衣服,如果不能令她滿意,就要扣款懲罰,到今天,落得個傾家蕩產的局面,又被那個小犬三雄給盯上,要我回去給他做個丫鬟,所以,我們母女纔會哭的如此傷心。”
又是小犬三雄那個混蛋,李萬機現在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自己跟他們小犬家上輩子是冤家死對頭了,不過,他也不能眼看着這樣的事不管,此時腦海裡有了主意,從懷中掏出五千金幣遞給寇謹道,“這裡有五千金幣,你先拿着!”
看到金幣,那老太婆頓時緊張的將自己的姑娘護在身後,憤怒的看着李萬機道,“誰也別想把我姑娘從我身邊帶走,否則的話,我老太婆就跟他玩命!”
李萬機一臉苦笑着看着這個可憐的老太婆,耐心的解釋道,“老人家,您放心,沒誰能把你的姑娘從你身邊帶走的,這些錢是我買你們鋪子的錢,城主有事,就叫他來找我好了!”
寇謹哪能不知道這是李萬機刻意在幫着自己,一臉看着李萬機說道,“多謝公子好意,可是,恐怕那小犬三雄不是你能夠惹得起的!”
這話卻叫李萬機覺得好笑,惹不起也惹多少回了,也不差這麼一回了,一臉不在乎的說道,“這個姑娘儘管放心,不如我們先回去,正好我想請姑娘幫我設計一款衣服!”
看着李萬機的穿着,再看看他說話的口氣,寇謹也叫不準李萬機到底是什麼老頭,只是小犬家的勢力,恐怕除了皇帝沒誰能惹得起,可眼下,也只好依了李萬機,將他帶到自己的家中。
寇謹的家就在她家店鋪的後院,是個典型的前店後廠的典型作坊式門面,雖然規模也算上不小,可此時已經是家徒四壁空無一物了,看來,早就已經破產了,寇謹拉過唯一的一把椅子,叫李萬機坐下,不好意思道,“公子,您先在這坐着,我先去給您買些茶水點心回來!”
“不必了!”李萬機連忙制止,又將那唯一的一把椅子讓給了老太婆,自己跟寇謹兩個人,就這樣席地而坐,“我覺得這樣挺好的!”
寇謹一直認爲李萬機也是貪圖自己的美色,不過看着李萬機一副彬彬有禮的樣子,就算是能夠給他做個暖牀丫鬟,也算是自己不錯的歸宿了,所以,有意無意的,總
是嬌羞的偷看李萬機兩眼,可卻發現李萬機卻根本沒有正眼看過她一眼,這叫她有些失望,甚至是不安,李萬機是她現在唯一的希望,如果對自己的姿色不滿意的話,那麼她要面對的可能是極其可悲的。
她哪裡知道,李萬機現在是不敢看她,爲了自己將來不至於不舉,他也只能拼命的做善事,眼下正是的好機會,有了前世的經驗,李萬機很輕鬆的就給寇謹畫出了一套職業裝和高跟鞋的設計,“你看,這就是我設計的衣服和高跟鞋,我給她起了個牌子,叫阿瑪尼!”
聽完李萬機的設計,寇謹不由得眼前一亮,作爲一名服裝設計師,尤其是一名女服裝設計師,她一眼就看出了這套衣服的與衆不同,這套職業裝,不僅可以凸顯女性嫵媚,而且李萬機所說的絲襪、高跟鞋等設計,更是她平生頭一次聽說,不由得由衷的讚美道,“公子的設計真是叫小女子汗顏,只是……”
“只是什麼?”李萬機的這些東西,不過是前世完全照搬過來而已,十足的盜版貨,他自己本身卻是一點經驗都沒有,也不知道這些理念到底符不符合這個世界,聽到這個正牌的設計欲言又止的樣子,估計是害怕傷到自己的自尊心,連忙安慰道,“沒關係,有什麼話,你就大膽的說,畢竟我沒有什麼經驗。”
“沒有!”寇謹連忙把腦袋搖晃的跟撥浪鼓似得,低頭看着地,用蚊子一樣的聲音說道,“公子的設計絕對沒話說,只是,只是我覺得他媽地是罵人的,實在是不雅……”
“他媽地?”李萬機頓覺自己的額頭上出現一道黑線,強擠出一絲不哭還難看的笑容道,“姑娘,可能是我發音不太準確,是阿瑪尼,不是他媽地!”
總算把一切交代清楚了,寇謹不愧是專業裁縫,答應李萬機,做出成衣和鞋子,只需要一天的時間,李萬機也就不便久留,畢竟寇家沒有男丁,時間長了會叫人說閒話,到了哪裡,那種無所事事的大嘴巴都是會有的,所以,李萬機決定到城裡的圖書館去看看。
這個世界,紙張還沒有大範圍流行,用的都是獸皮,好一點的書籍則是用金箔,所以,書籍還是一種十分昂虧的奢侈品,平民根本就買不起,就算是有錢人家,也不可能大範圍購買,所以,圖書館已經成爲了每座城市的不可缺少的建築,李萬機正好有時間,到這個城市的圖書館去看看。
這裡本是一個小漁村發展而來的城市,經濟規模並不是很大,圖書館也根本沒有辦法跟炎京城相比,看來,只要把自己的盜版來的造紙術跟印刷術推廣下去的話,那又是一筆不小的功德啊。
這座城市的圖書館裡,顯得特別的冷清,李萬機隨便翻閱了基本書籍,都不是十分珍貴的書籍,看來很難在這裡有什麼重大的發現,轉悠了一圈,李萬機正準備轉身離去,卻被一本叫作《上古傳說》的書所吸引,因爲他看見,這四個字並不是用這個
世界上同行文字書寫的,而上面的文字李萬機居然還認識,居然正是他所熟悉的漢字,這可叫他大吃一驚。
這個世界的文字,雖然也是象形文字,但是跟李萬機所在的那個世界一點都不一樣,李萬機倒也一直不覺得奇怪,奇怪就奇怪在居然在這個世界上發現了地球上的漢字,這可叫他覺得十分的親切,連忙擡起手來,準備一看究竟,卻被一隻蒼白的手率先拿到了。
李萬機定睛一看,原來是個書生模樣的人,只是他的樣子實在是太寒酸了,一身衣服已經洗的發白不說,上面還打着大大小小的十幾個補丁,眼下天氣還算暖和,這人居然穿了雙過冬的棉鞋,頭髮上沒有髮簪,不知道從哪裡找來了一根筷子別在了腦袋上,唯一值錢的就是那隻用晶石製成的眼鏡,足夠啤酒瓶底那麼厚,不過倒是長的眉清目秀的,十分的乾淨。
見到李萬機也想拿那本書,書生不好意思的推了推自己的瓶底子道,“公子難道也對上古文化感興趣?”
李萬機沒讀過多少的書,倒是對讀書人頗有好感,見到那個書生一身的寒酸,並沒有一絲的輕蔑神色,恭敬的答道,“哦,我也就是隨便看看罷了,這本《上古傳說》既然是公子先拿到的,那我就再看看其他的吧……”
沒想到,李萬機的話剛說完,那個書生原本有些倦怠的神情一下子散發出了神采,爍爍放光的看着李萬機,“難道公子也認得這天書字?”
“天書字?”李萬機一下子來了興趣,這明明就是最普通的繁體漢字,怎麼成了天書字了呢,難道這個世界裡還有其他像自己一樣的人穿越來了嗎?看來面前的這個書生一定知道不少關於這方面的知識,當下也來了興趣,來着他走出了圖書館,準備找個酒館,邊吃邊聊。
在路上,李萬機知道面前的這個書生叫作皇甫軒,是個普通的凡人,並沒有一絲的真元力,又不會其他的手藝,所以十分的潦倒,李萬機見他實在是太寒酸了,便找了一間店鋪,從頭到腳的給他換了身行頭,還別說,這真是人靠衣裳,馬靠鞍,這麼一打扮起來,皇甫軒倒也是一副器宇軒昂的模樣。
李萬機找了城裡最好的醉來聚要了一桌酒菜,與皇甫軒坐在那裡,推杯換盞聊的好不熱鬧。
皇甫軒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有人看得起他,再加上三杯酒下肚,話匣子就打開了,拖着那根有些僵硬的舌頭說道,“公子,我們家族可是觀滄一族的後裔,那可是十分了得的啊,我們的天眼,可以預知未來,明斷是非,可惜到了我這一代,混的竟然如此潦倒,可悲可嘆啊!”
李萬機連忙給皇甫軒夾了口菜,好奇的問道,“兄弟既然研究了這麼久的天書字,有沒有什麼結果沒有?”
皇甫軒打了個酒嗝,神秘兮兮的看了看周圍,“不瞞您說,雖然我現在得到的資料不多,但我還真就發現了一個秘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