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這事情的發展,永遠是那麼出人意料,誰能想到,便在葉辰以陳易之名威懾當場,惹得顧同都敢怒不敢言之時,轉而出現的這隊兵馬,不僅完全封鎖了整條街道,更是殺氣如麻!
這些不是普通的巡視衛兵,他們跟前面見到的站樁士兵不是同一種,葉辰能夠在這隊兵馬中感受到猶如戰場的殺意……
從他們出場到顧同出聲,沒有一個士兵亂了陣腳,要知道,眼下這條街道,周邊亦是一片廢墟,任誰看到這副場景,都能聯想到造成這一幕的罪魁禍首不是泛泛之輩,常人理應感到畏懼。
可眼前跟隨騎馬男子到場的士兵,臉上非但毫無懼意,更是充滿了驕傲,明明只有不到五十人,卻把葉辰跟精壯男子等人圍得水泄不通,圍立的陣型尚有待考究,總之很不一般就是了!!!
這卻不是僅僅訓練有素便能做到的,如果葉辰沒猜錯,周圍這些應該算是金陵城下的精兵,人數不過百,都給了他一種敢於千軍萬馬廝殺的氣勢,若是過了白,以一敵十怕也不是什麼問題,
這等素質的精兵,得是怎樣的領隊才教的出來?
思想間,葉辰不禁眯起了眼睛,繼而不露聲色的盯向那騎在馬上的領隊者,他沒有放出感識勘察這位領隊的境界,因爲不勘察還好,一旦放出感識,被誤解爲有敵意,那麻煩才大了呢……
而光是目視,從直覺上的反饋,葉辰亦然感受到了一種危險!
眼下的他,既定境界可是有武宗八重天那麼高了,全力一戰,更不輸九重武宗,饒是如此,他依然嗅出了危險的氣息,這隻能說明一點,那就是眼前的騎馬男子,境界最低也是武宗九重天。
江南的水,果然比他想象的還深!
他纔剛從朱家深院出來沒幾天,竟又遇上一名絕頂武宗……
“顧公子可以跟我解釋下,這是怎麼回事麼?”
正值葉辰警惕思量間,給他危險
感覺的騎馬男子愣是半響沒有回顧同的話,唯兀自審視了一圈周邊,這才問向顧同……
問話是敬稱,但口吻裡確是有藏不住的傲氣——
這不是簡單的詢問,而是審問。
哪怕面對的是江南四大士族之首顧家的子弟,又具有金陵第一公子名號的顧同,這位騎馬男子,依舊是那般威風凜凜!
令人心悸的還不止於此,顧同針對這騎馬男子毫不客氣的審問口吻,居然沒敢端半點架子,反而即時從半空中落下,
並一臉陰晴不定,似乎不知道該怎麼解釋眼前的狀況。
眼前的狀況是他跟精壯男子等人廝殺,導致整條街道化作廢墟,儘管是精壯男子等人埋伏在前,可金陵的法規,是禁止一切私鬥,也就是說,哪怕你是受害人,在遭到威脅也不該誓死反擊!
最明確的做法,是邊防邊找本地官府,尋求執法人員的幫助,否則,若是在街頭鬧市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哪怕是顧家子弟,也難逃鎮撫司的制裁。是的,眼前的騎馬男子,就是鎮撫司使!
鎮撫司,是金陵獨有的官方機構,它的原身是軍方,脫離後主掌金陵城中的大小生殺權,這裡的生殺權針對的都是犯了死罪的分子,也就是專門針對窮兇極惡的歹徒,不管小打小鬧的事。
從這點,也能看出鎮撫司的強大,其不受本地官府約束,卻有先斬後奏的權利,平日裡常人難得一見,要不是今天精壯男子等人跟顧同鬧的太大,也不可能引來鎮撫司,而一旦他們來了!
今日這事,別想善了……
“不說話,我可當顧公子你是同犯,一起帶走了!”
不容多加講解,身爲金陵鎮撫司使,又被顧同稱作陳的騎馬男子不時沉着臉說道。這一道,並不如何威風,只煞氣十足!
在他眼裡,可不管你是哪家公子,生出這麼大的動靜,毀了整條街,這在鎮撫司成立以來,幾乎還沒有過……
這種情況下,顧同也算是窮兇極惡的
分子了。
“等一下,恕我不是很能理解這位大人的處理方案,這位大人是打算拿我們當做罪犯來處置麼?”
便在顧同臉色難堪至極,又說不出來話之際,葉辰開口了。
他開口問向陳姓男子,不畏不懼!
“難道你們不是?公然在大街上肆意爭鬥,破壞了整個街道,你們當這裡是什麼地方!這裡是金陵!一寸土一寸金!”
陳姓男子聞言,騎在馬上的風姿不見消減,喝斥的同時,透着股毫不姑息養奸的意氣,說着且追加道:
“即便你們沒有傷到一人,我也有權將你們統統法辦。”
一語甫畢,全場又是安靜一片,顧同臉色死灰,愣是講不出半個字來,連同精壯男子等人,皆是心虛的難以反駁……
然而葉辰卻是搞不太懂,不過是一個鎮撫將軍,哪來這麼大威風!莫非他還真能把顧同當做罪犯一樣辦了?
這個時候的葉辰並不知道,金陵多年來有着江南治安第一的名聲,誰也不敢在這裡鬧事,這不僅僅因爲金陵是江南重中之重,很大程度上是因爲金陵各地分化管理的極爲嚴格,身家不論……
無論你是哪家的,一旦僭越了法規,那就得辦,哪怕是顧家,更得顧忌這其中的規矩,因爲顧家本身就是官宦之家,如果連官家都枉視王法,那麼江南的秩序早就不存了,顧家護不了顧同。
顧同正是知道這點,纔沒敢多作解釋,因爲不解釋還好,一旦把實際情況講出來,當時他沒采取正確的自保方式,反而不顧一切大打出手,本身就觸犯了鎮撫司規定的條令,這如何能說?
至於葉辰,那就是完全想象不到,鎮撫司在金陵的權利有多大,這機構裡的傢伙,又都是些什麼人組成的……
他只覺得,這事未必要這麼辦,畢竟大鬧了這麼一場,也沒死個人,不過就是些房屋被毀了,賠點錢也就罷了,再不然,頂多判個擾亂治安罪,實在無傷大雅,怎地眼前這廝像是要吃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