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的重要舉措
第一,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黨的領導同依法治國本質一致。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我們黨曾經有過不重視法治的教訓。我們講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因爲這三個方面本質上是根本一致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反對的。把這三個方面對立起來、割裂開來,着力討論誰大誰小、誰重誰輕、誰先誰後等問題,是表面和片面的,也不排除有人別有用心。我們應當着力研究並努力在實踐中把三者更好地統一起來。加強黨的領導同依法治國更好統一的關鍵,是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提高立法工作質量,使法的內容充分體現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志。對立法工作負有領導責任的各級黨組織,應當將立法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二,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加快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立改廢釋並舉,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法治體系的提出,是中國共產黨在復興之路上的一次歷史跨越。法治體系的提出,是中國共產黨在總結歷史經驗中的一次文明自覺。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一字之差,卻標誌着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跨越。這要求我們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有”,邁向“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優”,從而實現法治新常態。
第三,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一是內容全面。既包括市場經濟、民主政治、文化事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設,又突出強調了保障公民權利法律制度,以有利於實現公民權
利保障法治化。二是任務明確。在六大重點領域,都提出了立法任務。三是項目具體。比如,編纂民法典,制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社區矯正法等。四是要求更高。在立法工作中,要做到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還要做到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健全備案審查制度,保證法律體系的現實有效性、內部統一性。要按照中央部署,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做好貫徹落實工作,推動各項立法工作順利開展。
第四,堅持立改廢釋並舉。立法其實包括法律的制定、法律的修改、法律的廢除、法律的解釋等。談到完善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遵循的重要原則之一就是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
第五,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既要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又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完善立法協調溝通機制。這有利於充分發揮立法在表達、平衡、調整、規範社會利益關係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完善法律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對重要條款單獨表決,有利於立法機關權衡利弊,也有利於立法過程更加公開透明。
第六,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是依法治國的組成部分。法治政府是按照法治的原則運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權力來源、政府的運行和政府的行爲都受法律規範和制約。法治作爲一個與人治相對應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過法律遏制政府權力,政府必須受法律的控制,這也是法治政府與非法治政府的根本區別。非法治政府只要求人們守法,而自己不用守法;法治政府則不僅要求人們守法,更要求自己帶頭守法,即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徵就是把
自身的權力限制在法律的範圍內,以防止權力被濫用。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依法調控和治理經濟,推行綜合執法,實現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
第七,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當前,司法體制改革已進入深水區,各種矛盾、難題不斷涌現。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以堅韌不拔的勇氣、積極進取的精神、紮實細緻的作風,直面問題、敢於擔當,知難而進、攻堅克難,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讓人民羣衆看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尊重司法規律,促進司法公正,完善對權利的司法保障、對權力的司法監督。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第八,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如果說法律制度是法治的身軀和骨骼,那麼法治精神就是法治的魂魄和血液,法治中國建設只有從法治精神中獲取理念統領和人文支撐,才能行之廣遠。在建設法治中國的實踐中,法律制度體系在我國已基本形成,而孕育和培植與法律制度相適應的法治理想、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等法治精神,對於當下中國則更爲重要和緊迫。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