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塞在展露防守威力之前,首先表現出來的是他們的進攻理念。
作爲波波維奇的引路人,布朗在進攻端最鮮明的特點便是“多一次傳球”的理念。
他們通過五次傳球爲大本創造了又一個吃餅機會。
隨後,通過同樣的傳球戰術讓普林斯在外線出手三分。雖然不中,但大本搶到了進攻籃板,並往外傳給比盧普斯。
比盧普斯張手三分命中。
雄鹿這邊作出迴應的是邁克爾·裡德。
雷·阿倫不在的這段時間,雄鹿的首發二號位一直是他。裡德也抓住了機會,十二月以來,場均拿下20分4籃板2助攻,三項命中率是45+40+85。
儘管這是不滿一個月的樣本,但他確實證明自己有能力成爲80%甚至90%的雷·阿倫替代品。
對陣活塞,他先是跑位後弱側接于飛助攻投籃得分。
隨後是于飛在突破後撞入活塞陷阱不得不往外傳球。
裡德底角接球,對位漢密爾頓使用三威脅晃出半米空間後幹拔得分。
于飛見他狀態好,便想讓他多打幾個球。
可活塞最擅長的就是讓這種喜歡一對一的得分手吃癟。
方纔的注意力都在於飛身上,對裡德有所疏忽,如今看到他的表現,布朗只需一個眼神,隊員就知道該如何做。
下個回合,于飛協防蓋掉漢密爾頓的上籃,裡德拿籃板正要反擊。
突然,擋在其快攻路線上的比盧普斯和一旁的普林斯默契地往中路一夾,只是瞬間,裡德就失誤了。
比盧普斯搶到球,運到前場,不等雄鹿的防守成型便在弧頂三分線外的位置投出三分。
“唰!”
這麼厲害的嗎?于飛一驚,他記得比盧普斯上賽季季後賽可是被基德打爆的。
但又轉念一想,不能拿老眼光看人啊,還不許人進步的嗎?
前場,于飛看了下活塞的防守陣型,只覺奇特。
當初聯盟要改祖宗之法,使聯防合法化的時候,布朗作爲老派教頭,是明確反對的一方。
之前的76人和現在的活塞,確實都不以聯防見長。
但于飛確實感受到了活塞的防守與其他球隊的不同之處。
由於哈斯勒姆和帕楚里亞都沒拉出來投籃的能力,所以于飛的擋拆戰術基本由後衛擋拆發起。
他繼續點名漢密爾頓。
裡德前來擋拆,擋完以後立即拉開,活塞的選擇是,夾擊于飛,同時調動普林斯來協防裡德。
至於普林斯對位的德文·喬治,則直接放過。
于飛將球大範圍傳向喬治。
而普林斯卻利用自己的長胳膊和巧妙的站位,短暫地形成一防二的威脅。
喬治外線三分不中,活塞拿籃板,帕楚里亞戰術犯規。
隨後的活塞進攻回合,比盧普斯的傳球出現失誤。
于飛再到前場,決定獨自挑戰一下活塞的防守。
活塞主要讓比盧普斯和于飛對位,論二者的身材,這對位可以說是于飛的錯位。不過,比盧普斯是精通合法上手的防守大閘,而且布朗絕不讓他單獨面對于飛。
普林斯是活塞的外圍防守體系的重要棋子。
他不僅單防能力優秀,而且憑藉得天獨厚的身體條件,協防更是厲害。
由於德文·喬治本賽季三分命中率大幅度降低,普林斯在防守他的時候總是有意放空,並臨近於飛的位置,造成“準備包夾”,但從未更進一步,於是給於飛帶來“你猜我包夾不包夾”的困擾。
更重要的是,普林斯堵塞了空間。
于飛的做法是向裡德所在的位置運球,然後叫來梅森的擋拆,準備抓奧庫的防守破綻。
活塞則讓大本替代奧庫前來防擋拆,于飛對此的備案則是強行突破,擺脫比盧普斯的防守,利用高度強行繞過大本的封蓋,挑籃得分。
這一攻耗費了22秒。
儘管得分了,但活塞確實把雄鹿防成了他們想看到的模樣。
便秘,就是便秘。
活塞的進攻也便秘,但他們的“多一次傳球”體系保證了基本盤。
像雄鹿這樣圍繞超級巨星的球隊,他們的基本盤在於于飛是否可以串聯球隊,如果活塞用防守阻止了這一點,那麼,于飛就不得不單打。如果於飛開始單打,那更是正中活塞下懷。
他們最喜歡對付的就是無限單打的明星球員。
喬治·卡爾雙手環胸,他看見了于飛的困境。
這讓他更用一種更嚴肅地方式來看待活塞這套打法。
儘管拉里·布朗麾下的活塞與上賽季裡克·卡萊爾所帶領的活塞的主力球員都差不多,但防守風格有明顯差異。
在卡爾看來,卡萊爾仍然遵循舊例,用上個時代的防守方式來調教活塞,這依然取得了成功,卻也不是籃網這種大力擁抱聯防的新時代球隊的一合之敵。
布朗則不一樣,作爲NBA最臭最硬的老教頭,他同樣不接受聯防。
可是不接受聯防,不代表他不會利用聯防合法化帶來的一系列變化。
聯防合法只是讓聯防合法了嗎?不,沒那麼簡單。
在NBA還不叫NBA的時候,聯盟的生存環境惡劣,爲了加快比賽節奏,增加得分,不讓觀衆感到無聊,當時的十一支球隊一致決定在比賽中禁止聯防。
這項禁令並不是非常具體。它禁止“靜止的”區域防守,但允許轉換至人對人的防守和當時被稱爲“滑動”的區域防守。
儘管它並沒有使比賽變得更好看,但禁止聯防從上世紀40年代末期開始,確立了一種文化倫理觀念,這種觀念持續了幾十年。除了在區域防守和枯燥乏味的籃球比賽之間建立了持久的聯繫外,它還將這種策略標記爲壓制最佳明星球員的才華和創造力的一種策略。任何可能阻止球迷們觀賞到他們的運動能力和個人技巧的事物都被認爲對商業不利。
隨着時間的推移,聯盟對聯防的規定逐漸細緻,1966年,聯盟規定“如果明顯球員在防守端處於失位狀態,該球員不能在油漆區停留超過三秒鐘。”(這是防守三秒的種子)
在1981-1982賽季,聯盟增加了規定,如果防守球員的防守對象站在三分線之外,防守者必須位於油漆區之外。更重要的是,它明確禁止了無球雙人包夾,將其他四名防守者的防守選擇限制爲“跟隨防守對象、換防或包夾持球者”,任何不屬於這三種防守方式的防守都屬於非法防守。
這就是爲什麼喬丹會被小球時代的支持者們質疑,因爲喬丹在職業生涯所面對的防守從來都不像小球時代那麼複雜。
聯防合法化對防守球員是一種解脫,他們不再被強制性地要求必須時刻跟隨防守對象。
這就是爲什麼活塞明明不怎麼打聯防,卻吃到了聯防時代紅利的原因。
所以活塞讓比盧普斯充當外線的第一道鎖,普林斯無所不能的協防使他們的外圍固若金湯,聯防對防守方的解套讓活塞可以在防守端刻意忽視那些投籃能力不佳的球員——偏偏雄鹿今晚的首發陣容五人裡只有兩人具備外圍威脅。
空間徹底被堵死了。
這就是雄鹿打得便秘的原因。
喬治·卡爾恍然大悟,他不得不說活塞的防守是當下最好的防守,但是.他們的防守之所以強大,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于飛的隊友無法提供火力支援。
一旦雄鹿全主力迴歸,卡爾便可以派出于飛最喜歡的5 OUT陣容,屆時,活塞要如何堵塞空間呢?他們不可能像現在這樣圍堵于飛和裡德。
如此看來,于飛的打法,或者說,像于飛這樣擁有掌控全局能力的持球核心,不正是天克活塞的存在嗎?
卡爾玩味地看于飛在空間便秘的情況下強攻活塞的鐵桶陣。
八分鐘下來,雙方得分都不高。
但習慣在這種節奏下打球的活塞以14比11取得領先。
一看于飛打得面紅耳赤,卡爾叫了暫停。
“弗萊,有什麼感想嗎?”卡爾問道。
于飛一針見血地說:“我們需要空間。”
“沒錯。”卡爾從未這麼迷戀過三分,“我們需要空間,但你還是先下來調整一下吧。”
卡爾留裡德在場上,再用大Q換下於飛。
如此,雄鹿場上的陣容就沒一個常規的首發了。
“這段時間,你可以在下面仔細看看他們的防守。”卡爾說,“伱很聰明,肯定能找到他們的破綻。”
不一會兒,于飛就看出問題所在。
活塞的防守號稱一對一明星的地獄是有原因的,他們會放空那些沒有投籃威脅的人,但問題是,把人放空不代表要包夾。
比如普林斯,他的協防很強,但他很少主動去夾擊,更多地是在弱側填塞空間,使進攻方的進攻環境異常擁擠。
這種空間下,想靠一對一解決問題,投籃命中率能穩定在艾弗森的水平就算頂尖進攻手了。
裡德先前已經吃癟,這會兒作爲場上的頭號進攻手卻不敢頭鐵,一邊佯攻一邊打手勢提醒隊友內切。
然而,這是另一條絕路。
本·華萊士的護筐能力是活塞整個防守體系的最大保障。
當大Q的上籃被蓋,于飛看見了外線站定卻無人問津的達蒙·瓊斯。
他當時便知道,要打破這樣的防守,只有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