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沒有鬱悶多久,便打起精神,給戴瓶兒、戴釧兒,戴三郎他們安排住處了。
這一安排,就發現,家裡房屋狹小,屋舍有限,實在是有些安排不開。
本來家裡多了梨花、稻花兩個小娘子,就有些擁擠了。但她們倆畢竟是金花的堂妹,還能跟金花擠一擠,住金花的閨房。
可再加上戴家姐妹與戴三郎三個人,就沒地方可以安置了。
原本竈上的劉婆子,在廚房的雜物間裡,倒是有個小牀榻可以睡一個人,但那等腌臢地方,自然是不能用來待客的。
沒辦法,只好把原來的人員,打亂了安排。
按照北關鎮這一帶的閨女,女兒女婿回孃家,是不能住同一間房的。
這樣一來,由於房屋有限,夏有田和劉氏兩口子也只能分開住。
夏有田帶着女婿戴三郎住兩口子的臥房,劉氏跟媳婦兒朱氏、孫女阿柳、侄女稻花住小兩口兒的臥房。
戴家姐妹單獨住一間客房。
金花和梨花,依舊住在金花的閨房。
這樣安排,乍看起來倒是很合理。充分照顧到了每一個人。
梨花和夏稻花對視了一眼,都沒有反對。
這一天的晚飯還算豐盛,對於一個不大情願地上門賠罪的女婿來說,似乎有些過於豐盛了。
劉氏去外頭的熟食鋪子,買了半隻胭脂燒鵝、一隻松仁肉肚、一斤醬驢肉,一套什錦盒子菜,還打了一罈黃酒,二斤燒酒。
朱氏在家裡蒸了白米飯,烙了蔥油餅,攤了雞蛋,還調了個海帶豆腐湯。
夏稻花十分滿意,吃得眉開眼笑。
穿越以來,溫飽基本上都是靠空間超市,在外頭吃到的美味,真心不怎麼多。
不管是不是沾了討厭的戴家人的光,夏稻花面對美食,從來不矯情。
席間,劉氏還提議,今兒個高興,大家夥兒都該喝一杯。
說着說着,還親自動手,給一屋子女眷倒了黃酒,給夏有財和戴三郎兩個男人倒了燒酒。
除了還在懷裡抱着的小嬰兒阿柳,人人有份。
就連夏稻花面前,都放着一小碗。
這黃酒,雖然名叫黃酒,顏色卻是偏紅色的。
夏稻花乍眼一看,還以爲是往葡萄酒裡頭兌了水呢。
她好奇地用舌頭尖嚐了一點點,試了試味道,但卻不敢真的嚥下去。而是端起碗來,裝作喝酒的模樣,擡起胳膊遮擋一下,把碗裡的酒水,都悄悄偷渡進了空間。
她沒敢往別處放,直接將這酒水倒進了空間超市儲物區的垃圾桶。
反正她也沒打算喝,不管這酒水是真的酒水,還是藏了什麼玄機,它的去處都註定了只有一個,就是空間超市儲物區的垃圾桶。
夏稻花沒喝,但除了夏稻花和阿柳,別人都喝了。
梨花被劉氏、金花,找理由連續灌了兩三碗下去,喝得急了些,頓時有幾分不勝酒力,雙眸添了幾分秋水含煙的醉態,臉頰飛上了兩朵紅雲,更增清豔。
戴三郎看着梨花的模樣,眼睛都直了。
金花見了,恨得壓根癢癢,在桌子底下踢了戴三郎一腳,不曾想沒踢中戴三郎,反而踢到了桌子腿兒上,大腳趾差點骨折,疼得她眼淚都下來了。
藉此機會,金花乾脆哀哀痛哭起來,把劉氏和夏有財兩個,心疼得都不知說什麼好了。
原本酒酣耳熱的一餐,頓時不歡而散。
朱氏把阿柳託付給了夏稻花幫忙照看,自己忙不迭去街上的醫館,請了個會接骨的郎中回來。
郎中給金花看過,笑着說不必過於擔憂,金花只是大腳趾挫傷,並沒有骨折。
只是到底要配合着喝點湯藥,飲食也要忌口,不能吃生冷油膩,得吃些清淡好克化的,傷處還得用些外用的膏藥。
另外,這幾天這根腳趾不能吃力,得安安心心地歇着,仔仔細細地養上幾天。
劉氏掏了荷包付了診金和藥費。
朱氏乖覺,急忙接了藥童收拾好的藥包,當即就去廚房熬上了。
夏有財親自將郎中送出了門。
屋裡剩下一圈人,圍着金花各種噓寒問暖,場面亂的很。
夏稻花突然想起來,銀花到哪裡去了?
好些日子沒跟大房見面,她都差點忘了,大房還有個二女兒銀花了。
夏稻花暗暗奇怪,自己是穿來的,跟大房又不常見面,想不起來銀花這丫頭就罷了。
怎麼這幾天,大房的人,沒一個想起來銀花呢?
不管是說話,還是做事,都沒有提過銀花,就好像這個人壓根不存在一般。
金花也是,她做繡活想得到找梨花來幫忙,爲什麼不找銀花?是銀花手藝不成、還沒出師,還是金花不捨得讓自己的親妹子受累?
夏稻花帶着一肚子的疑問,看着劉氏等人圍着金花忙亂了一番,最終到底還是平靜了下來,把金花送回她的房間,又把戴家人都安頓了,其他人各自散了。
朱氏拿着金花吃過的藥碗要去廚房洗了,夏稻花一把拉住了朱氏的袖子:“嫂子,這幾天怎麼沒看見銀花啊?”
朱氏明顯愣怔了一下,轉而笑道:“銀花被她姨姥姥接去住了。”
她看出來夏稻花還有疑問,四下掃了一眼,低聲湊到夏稻花耳邊說道:“說起來銀花這個姨姥姥,是你大伯孃的小姨,這幾年才重新走動起來的。她給她三孫子相中了銀花,所以經常接銀花去她那裡住着,想讓兩個小的,提前熟悉熟悉。”
夏稻花感覺這種做法有些奇怪。
雖然大楚朝這個地方,婚事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也沒有把祖父母撇在一邊,都不提一句的。
夏有財和劉氏,果然沒把老兩口兒放在眼裡嗎?
大郎的媳婦兒老兩口兒倒是知道的,可那時候,還沒分家,老兩口兒對大房多有偏向,也沒少出銀子。
現在分了家,先是金花的婚事,已經定了婚期纔給老兩口兒“報喜”。
銀花這邊,明明還沒有定下來,只是有了意向,就把孩子送到人家家裡去住,雖說是親戚,似乎也有些不夠妥帖吧?
更何況,大房似乎壓根就沒跟老兩口提及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