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夢頭前開路,李凌成蟜並排而行,後面跟着王戰東等人,一邊扛着完全看不出人樣的樊於期的屍體,一邊押解着被塞住嘴無法出聲的羋宸,穿過緊張兮兮的士兵,直接走上屯留城頭。
“經查,陽泉君羋宸與其黨羽樊於期私通外敵,蠱惑軍心,污衊相邦,詆譭王上,還妄圖裹挾長安君成蟜,以長安君之名領兵投敵叛國,現二人皆已伏法,護國大將軍念爾等皆不知實情,着令爾等迅速放下武器悔過自新,大將軍會親自爲王上請命,饒恕爾等罪過。倘若依舊有冥頑不靈者,殺無赦!”
站在城頭上,百里夢聲如洪鐘,城門下是數萬前線將士。
隨着百里夢的話音落下,樊於期的屍體直接被吊在了城門上,然後是依舊被塞住嘴不能出聲的羋宸,一左一右,掛在城門兩側。
“我知道你們當中有一些人是樊於期的家將,也有一些是跟隨我上過戰場的,關於你們以前的一切,自今日起本將既往不咎,我不管你們之前幹過什麼,在這次起兵謀反的事情裡又扮演着什麼樣的角色,我都可以當做不知道。待到我返回咸陽,我也會爲你們爭取機會寬大處理。別的我不敢保證,但至少我可以保證你們還有你們的家人全都安然無恙。”
從起兵再到現在,只有短短一天的功夫,只靠着李凌的一句話,自然是不可能將事態平息下來的,秦律嚴苛,他們知道後果,所以即便是李凌說完話,依舊還是有不少人蠢蠢欲動。
“是我受了此二人蠱惑,而且改旗易幟一事也是他們二人揹着我進行的,你們不必擔心,太傅已經答應了我,一切罪責皆有我擔着!我願以我的身家性命發誓,只要你們不再執迷不悟,不止是太傅,我也會親自向王上請罪,饒恕你們的一切罪過!”
被李凌推到臺前,這一次之前還哭哭啼啼的成蟜並沒有讓李凌失望,表現還算不錯。
“末將仰慕大將軍已久,同樣也佩服公子!但是如今事情已經這樣了,即便是有大將軍和公子的保證,我等也難免受到牽連,秦律森嚴,此事甚大,王上恐怕不會採納大將軍的意見,繞過我等。”
“就是!他們說的都是假的,只是怕我們爲將軍報仇,妄圖只靠一句話就想讓我們放下武器,回到咸陽受死,當我們都是三歲孩童如何好騙嗎?弟兄們,事已至此,我們已經沒有退路了!何不隨我一起殺了李凌、成蟜,救下陽泉君,到時候一起前往趙國!”
“殺了他!”
砰~~!
隨着李凌一聲令下,王戰東直接將那人一槍斃命,頃刻間那人周圍立刻閃出一片空地,城門下士兵一片譁然。
“五萬禁衛軍此刻就在函谷關內,而且我已經下令,如若明日我還未返回函谷關,他們便可直接出兵平叛!到時候你們就是徹徹底底的叛徒!你以爲你們打得過禁衛軍,還是以爲你們在我大秦國的家人能逃得了罪責?我給你們機會,是念在你們曾經爲國效力,而不是老子怕了你們!倘若你們放下武器,我可以饒你們不死,倘若你們還想着投敵叛國,那剛剛這人還有城門上掛着的這倆人就是你們的下場!”
殺一儆百,再有李凌這一席話震懾,他已經沒有必要再繼續浪費什麼口舌,轉身步入城門樓之中。
緊接着,百里夢火速快馬加鞭返回函谷關,而後成蟜也開始傳令下去讓各將領穩定軍心,倘若還有圖謀不軌者直接就地格殺。
李凌之所以要留在屯留讓百里夢急急忙忙去函谷關請兵,其實也是有些擔心,不過接下來的事情卻證明了李凌的擔心完全是多餘的,他錯誤估計了樊於期在軍中的威望,也錯估了趙國介入這件事情的決心。
直到四萬禁衛軍從函谷關趕到屯留,接管屯留城防,除了零星有一些人妄圖逃跑而後被人斬殺之外,根本就沒有任何事情發生,沒有大規模的反抗,趙國的軍隊也沒有來,別說軍隊了,甚至連個使者都沒有出現!
“看來是該回咸陽了!”
從樊於期的驛道守軍中各部均勻抽出兩萬人馬,再將兩萬禁衛軍編入其中加以控制,屯留依舊保留四萬人馬駐守,防止出現緊急情況。
剩下的四萬人馬則全部退入函谷關守備,緊接着李凌便帶着兩百人和一輛囚車返回了咸陽。
樊於期的屍體和羋宸依舊被掛在屯留城牆上,並安排了人手時刻注意,絕不能讓人把他們給放下來。
李凌就是要把這倆人當成一個震懾,震懾一切還試圖有不軌想法的人。
好吧,其實李凌也根本就沒打算把羋宸帶回咸陽受審,就是要讓他死在這裡!
如果羋宸真的回了咸陽,到時候自己想要保住成蟜明顯就有些困難了,畢竟羋宸不可能聽自己的,他若是亂說些什麼,坐實了成蟜罪狀,那即便是自己想保成蟜,嬴政也想保成蟜,恐怕成蟜都難逃一死,畢竟還有個呂不韋虎視眈眈。
至於那輛囚車之內坐着的,自然正是長安君成蟜,原本李凌沒打算讓他坐囚車的,只可惜他非要坐囚車,說此事他也有罪在身,必須得坐。
拗不過他,李凌也就懶得管了。
然而,李凌不知道的是,此刻的咸陽城內,正在發生着一場根本無人可以阻擋的災難。
除了被王翦派人保護起來的李斯等人府邸之外,幾乎所有的與呂不韋有過過節的官員武將,不管大小,全都被呂不韋隨便找了個理由送進了大牢,更是有一些人在完全沒有任何審訊的情況下便死於非命。
王翦急啊,李凌走之前交給他的任務就是確保咸陽城的安寧,可現在事情發展到了這個份上,他卻無能爲力。
想要阻止呂不韋,可王翦只是一箇中尉將軍,根本就沒有權利阻擋,更何況還有那麼多的呂不韋黨羽爲他開出各種看起來理所當然的文書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