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倭寇,兩人騎馬,三人騎牛,嚎叫着撲向了朱高煦。
朱高煦已經殺透了敵陣,見狀冷笑一聲,喊道:“都別來!”
方醒知道他想發泄殺意,就查看了一番戰場。
此刻的倭寇已經被騎兵衝散,剛纔的悍勇蕩然無存,都發一聲喊,往前面和左右逃竄。
無人敢回頭!
在騎兵的追殺下,方醒看到那些倭寇寧可和同伴比賽誰跑得快,也無人敢回頭,不禁心中大暢。
就在他看了這一眼之後,前方的朱高煦已經在解決最後一個對手了。
他的刀法嫺熟,兇猛而不失技巧。
前面的四人已經‘落馬、落牛’,最後一個騎牛的倭寇被嚇尿了,就想策轉耕牛逃跑。
可耕牛大抵是不願意的,竟然直挺挺的衝了上來。
牛背上的倭寇本就矮小,雙腿夾不緊寬厚的牛背,這一下身體就像是風浪中的小船在左右顛簸着,
“***”
這倭寇絕望的大喊一聲,胡亂朝着朱高煦砍了一刀。
“呵!”
朱高煦一聲暴喝,身體從馬背上站起來,長刀閃電般的當頭劈下。
戰馬和耕牛交錯衝過,身後的倭寇面色慘白,身體搖晃了一下,然後左肩齊刷刷的掉了下來。
“別去補刀!”
朱高煦殺氣騰騰的回來,意猶未盡的道:“跟着本王追擊!”
追個屁!
方醒搖搖頭,三個方向的伏兵都出來了,剩下這點倭寇還不夠幾輪排槍打的。
朱高煦顯然並不甘心,居然帶着侍衛們就往前衝,方醒喊道:“殿下,火槍可不會認人。”
“瑪德!狗屁的火槍,哪有一刀刀的砍殺來的痛快!”
朱高煦見三面伏兵開始合圍,就悻悻的住馬。
披甲的軍士沉默的前行着,那沉重的腳步聲緩緩傳來,倭寇們面面相覷,他們漸漸減緩了逃跑的速度,回頭一看,明軍的騎兵居然沒有追擊。
聰明的都該知道,明軍騎兵不追擊,就說明三面圍過來的步卒比騎兵還可怕。
那些步卒全身披甲,特別是臉上的面甲,看着就像是一隻只怪獸。他們的腳步平穩,保持着陣列的整齊,這說明都是訓練有素的老兵。
“是那個魔神的麾下!”
一聲尖叫在倭寇中傳來,接着所有人都呆在原地。
那個魔神,傳聞在倭國靠着殺戮成就了大魔王之位的魔神,他…….
傳聞那京觀堆積的有比山高,那些鮮血匯聚成河流,最後升空,遮蔽了倭國的天空。
血色漫天啊!
噗通!
一個倭寇棄刀,然後跪在地上,無助的低聲嚎哭着。
第二個,第三個……
傳聞那位魔神對待敢於抵抗的對手從不手軟,他會當場吃掉對手的心臟,然後再烤了對手的四肢。
大部分都跪在地上,有人在唱歌,歌聲悲涼。
“伯爺,那歌是說想念鄉下的母親,想帶着大米回去,讓母親吃一頓好飯……然後兒子就帶着刀,爲自己的恩主斬殺了仇家,至死不渝。”
斥候中有通倭話的給方醒翻譯着,他們此刻已經逼近了這些倭寇的身後,只需揮刀,這些人就會像是地裡的莊稼,被他們輕易收割。
方醒面無表情的道:“他們沒有母親,都是獸類!”
“*”
這時一個倭寇突然衝着方醒這邊跪下,大喊着,狀若瘋癲。
朱高煦對此沒興趣,他下馬活動着手腳,只覺得剛纔的一番廝殺根本就沒有盡興。
“方醒,他在喊什麼?殺了他!”
朱高煦煩躁的喊道,然後帶着侍衛們往村落裡去了。
“伯爺,那人喊魔神大人饒命,他願意奉獻自己的忠心,隨時爲了魔神去死戰……”
“他還說……他家裡有個漂亮的妹妹,只有能活命,他就回倭國去,把妹妹獻給魔神……”
方醒舉手,止住了斥候的翻譯。
那些軍士從三面擠壓過來,腳步整齊,面甲孔洞裡的眼睛冷漠,彷彿前方的全是豬狗。
殘餘的倭寇中還有三人站立着,他們踢打着同伴,喝罵着。他們大概是首領,所以那些跪地的倭寇們也不敢反抗,只是垂首。
“止步……”
噗!
腳步聲一起停止,然後就是壓抑的寂靜。
吳躍看着那三個想退縮的倭寇首領,喝道:“舉槍!”
第一排火槍舉起,瞄準。
這裡的倭寇都沒見識過火槍的威力,可看到這威勢後,都拼命的想往同伴的身後躲。那身體扭曲到了極致,看着就像是一條條怪蟲。
那三個首領面面相覷,想逃,可三面合圍之下,他們只能往方醒那邊逃。
那是魔神啊!
那些從倭國本土出來的武士們談及魔神都是面色慘白,身體顫抖。
那些可是真正的武士啊!
甚至還有一個是官員,可他們在說到魔神時,那驚恐的神色,讓人記憶猶新。
——遇到魔神,要麼跑,要麼就投降。
跑好理解,可是投降……
——可能會被送到礦山裡去,可好歹能多活一陣子啊!
三人中有一人突然棄刀,然後舉起雙手。就在他剛張開嘴想求饒時,對面的吳躍卻喊道:“齊射!”
“嘭嘭嘭嘭!”
……
“這邊種甘蔗不錯,定國公若是在此,肯定會要抓俘虜。”
由於時間太晚,所以朱高煦和方醒決定今晚在此宿營。
晚飯前,落霞滿天,空氣中若有若無的血腥,夾雜着炊煙,古怪的讓人皺眉。
“徐景昌?”
朱高煦又在搓腳丫,一臉的糾結和享受。
“他就是個蛋,沒用的蛋!若非是他爹當年做了好大的事,父皇早就把他給廢黜了。”
徐增壽對朱棣有恩,對朱棣這一系都有恩,所以朱高煦纔沒去找過徐家的麻煩。
方醒屁股磨蹭着,往側面挪動了些,避開了朱高煦那雙爛腳丫的臭味。
“嘶…..哦……”
朱高煦搓到了腳丫縫裡,臉上的表情就像是在那個啥的時候,酸爽的一塌糊塗。
“下面咱們去哪殺敵?”
酸爽的代價就是火辣的疼痛,朱高煦滿不在乎的穿上底部已經變成鎧甲的襪子。
這位就是出來殺人的,除去殺人之外,他就只對喝酒感興趣。
方醒覺得自己的腳也癢了,他用力的彎曲着腳趾頭,說道:“回去看看鄭和的意思。”
“看個屁!”
朱高煦穿上靴子,用力的跺跺腳,覺得舒坦了,就罵道:“他只是我家的家奴,若是敢和本王多嘴,抽死他!”
方醒皺眉道:“在海上咱們是雛鳥,鄭和纔是雄鷹,不聽他的,難道咱們胡亂來一通?到時候回去就是罪責,你也別想什麼封地了,到時候朝中羣臣高喊一聲禁海,咱們就是罪人。”
朱高煦的臉扭曲了一下,罵道:“什麼狗屁的雄鷹,本王一箭就能把他射下來,呸!”
得,這位是鬱悶了,但讓方醒放心的是,朱高煦既然沒反駁和執拗,鄭和就算是逃過了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