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們就要進行爲期五天的軍訓了,原因?我們已經唸完了小學,要升初中了!於是乎,今天下午,我們發了一套迷彩服。(文學屋?www.wenxuewu.org)
乍一看,那迷彩服是挺好的,跟電視上的軍人的迷彩服沒什麼兩樣,但一接到手裡,打開一聞?有一股說不出的難聞的味;穿到身上?那感覺,真是難以形容!
唉,這迷彩服也沒有特小號的,所以,最小號的迷彩服穿到我身上,還是大得很呢!誰叫我長得太迷你?上衣麼,不僅包住了我的屁股,甚至連膝蓋都可以包住了。褲子長得可以提到脖子根……
穿上看看,我就像穿了件迷彩雨衣,真是丟死人了。但還得穿啊,我使勁提提褲子,可腳跟那裡就跟千層餅似的,我把它挽了好幾挽,腳是露出來了,可人家說我像極了摸魚的。再穿上上衣,人家又說我是唱京戲的!
我感覺這身衣服穿在我身上,實在是不怎麼樣,簡直是難看得要死!我想無論是心理上多麼“強壯”的人,也無法在看到我這樣子之後不暈倒!丟人現眼啊!走在路上,別人不當我是外星人才怪!
我真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敢打扮成我這樣子出門的?可我不禁要穿着這身衣服招搖過市,還要在*場上*練五整天,最後還要接受學校領導的檢閱?!
老天,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