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叔一想也是。
就沈禾大伯一家人的德性,這種事情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王二叔感慨的說道:“好吧,既然你都想的這麼清楚了,那一會兒就直接辦了手續吧。”
然後王二叔將沈禾遞過來的銀子加上自己的一點錢,湊夠了二兩銀子遞給了沈禾。
沈禾鄭重給王二叔鞠躬:“二叔,以後你就是我的親二叔!我會孝順您的!”
王二叔一愣,隨即笑了:“好。”
族長和里正差不多過了半個多時辰纔過來。
大家都站在了大伯孃的院子裡,因爲家裡實在太窮,也沒那麼多的板凳,所以大家都站着快速解決了這個問題。
沈禾當着所有人的面,將二兩銀子遞給了大伯的手裡。
然後大伯按了手印,允許沈禾立女戶。
族長和里正寫了分書,沈禾和大伯分別按了手印。
拿到了立女戶的證明,沈禾的心底那塊石頭終於重重的放了下來。
但是未來迷茫的征程,也要正式開始了。
她拿着這個文書去縣裡過了明處,她沈禾就是單獨一個戶主了!
王二叔果然是好人做到底,過了兩天親自陪着沈禾去了一趟縣城,把文書徹底給落實了。
沈禾把剩下的那點金銀花都摘了曬乾,換成了銀錢,想還給王二叔的時候,王二叔卻沒有收,只是讓沈禾自己收起來。
兩個人也沒在縣城多呆,匆匆而去匆匆而回。
現在沈禾正式跟大伯分家,她也就沒了住處。
王二叔將自己後院的兩間破屋子收拾了一下,對沈禾說道:“你先將就一下。等以後有錢了……”
王二叔沒再說下去。
他不認爲只有十歲的沈禾會有錢。
這句話也就是安慰安慰她罷了。
沈禾才十歲,而且還是獨身一人,怎麼生活?
王二叔嘆息一聲,從家裡拎了半袋子糧食和一塊肉,給沈禾默默放下了。
沈禾知道現在道謝再多都沒有意義,還是將來好好報答王二叔吧!
現在的問題是,她該怎麼解決目前的困境。
她必須要賺第一桶金。
可是這個年代,想賺錢太難。
身邊的人都是土裡刨食,所以她必須跳出這個環境,從大局觀入手。
沈禾默想了一下別人穿越到種田書裡都幹嘛了,要麼是有金手指帶着空間帶着靈泉要麼是會做美食發家致富。
而她……好像什麼都不會。
她雖然也會做點吃的,但是僅限於現代化電器。
所以,她一身學識在這裡竟然一無是處?
想到這裡,沈禾哀嘆的坐在了地上,總不能讓自己在這個世界製造炮彈炸藥飛機吧?
算了,她還不打算改變歷史進程。
那麼……現在看來,還是要去人多的地方找機會。
只有人多,機會纔會多。
沈禾胡思亂想着隨便弄了搬家之後的第一頓飯。
到了第二天早上的時候,沈禾聽到前院裡王二叔又在套牛車,沈禾馬上跑了過去:“二叔,你要出門?”
王二叔點點頭,說道:“家裡糧食不多了,我去鎮上買一點。你有要帶的東西麼?”
沈禾說道:“那你帶着我一起去吧。”
王二叔想想也好,沈禾剛立女戶,估計心情不太好,反正一個人去也是去,兩個人也是去,不如帶着她一起散散心吧。
然後王二叔就帶着沈禾再次去了鎮子上。
村子裡的人們看到兩個人同進同出,不少人都開始說閒話。
還是里正看不下去,訓斥了他們幾句,這些人才不啃聲了。
仔細想想,沈禾今年也才十歲,確實還不到男女大防的時候。
王二叔雖然已經二十五了,估計也看不上豆芽菜一樣的沈禾。
沈禾對這些流言充耳不聞。
如果因爲這些流言就過不下去了,那才叫腦子有坑。
到了鎮子上,王二叔去採購了,沈禾就在大街上到處溜達,一邊觀察鎮子上的市場交易,一邊想着怎麼賺第一桶金。
就在沈禾溜達到一個飯館的時候,就聽到裡面的掌櫃的拍着桌子大叫:“讓你記個賬都記不好,要你有什麼用?”
緊接着就聽見店小二委屈的回答:“這些字太難認了,我根本就記不住啊。”
沈禾剛要走過去,腦子一動,等等!
這裡的人們好像寫的都是繁體字,對一般沒讀過書的人來說,的確是很難寫正確一個字。
可是如果用簡體字呢?
沈禾的腦子倏然一亮!
沈禾當即朝着飯館走了進去,馬上就有人迎了上來:“小妹妹你是要吃東西嗎?”
沈禾擺擺手,說道:“我不吃東西,我剛剛聽到小二哥說記不住那些菜名,我有個辦法能讓小二哥快速記住並且寫出來,你們要不要試一試?”
不等掌櫃的回答,沈禾將手抄在了袖子裡,一臉的可愛自信:“反正也只是試試,我也不要你們什麼。”
掌櫃的看着沈禾豆芽菜一般的身材,穿的又是那麼的……哪裡相信沈禾會寫字?可別平白糟蹋了他的筆墨。
可是聽說這個小丫頭什麼都不要,頓時起了逗弄的心思:“行啊,小姑娘,你如果能寫出能記得住的字,我就給你五十文,怎麼樣?”
沈禾呲牙一笑:“成交!”
很快,掌櫃就讓人鋪開紙張磨墨。
周圍的人們都覺得新奇,都湊了上來,沒人相信一個小丫頭會寫字,估計頂多認識一兩個字也就頂天了,竟然還敢吹牛會寫能記得住的文字!
簡直是吹牛不打草稿!
沈禾知道,這一戰關乎到自己未來能不能在這個鎮子上立足,因此也沒有半分毛躁。
挽起袖子,捻起毛筆,蘸足了墨汁擡頭看向小二哥,問道:“你記不住那道菜的菜名?”
小二哥馬上回答:“烏魚蛋湯。”
沈禾點點頭,手腕一動,就在桌子上的紙上寫了四個繁體字:烏魚蛋湯。
寫完了之後又用簡體字寫了一遍:烏魚蛋湯。
沈禾收筆的時候一氣呵成!
周圍的人們都看傻眼了!
這個小姑娘竟然真的會寫字,而且還寫的極具風骨!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簡直難以置信!
沈禾指着簡體字說道:“你們看,這樣寫是不是就容易記得住了?
小二哥馬上喜上眉梢的說道:“是勒是勒,如果是這樣寫的話,我就記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