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師:“請問三位,你們在處理這些憑證時候,實際上走的流程是什麼?請由左向右,一次回答。”
證人A:“因爲當時我們處長說這是年書記命令報銷的,所以把發票和乙方單位的開戶銀行等信息給我之後,我就按照領導的吩咐先去找了年書記簽字。他當是看了發票就好像知道了有這麼一回事,毫不猶豫就簽了同意。因爲他是最大的領導,他簽了以後,我再去找分管我們單位的副局長和總會計師簽字的時候,他們一看到年書記已經簽了,也沒說什麼,就全部簽了同意報銷。”
證人B:“我當時的情況也是這樣的,我只是一個辦事員,一聽說是年書記親自吩咐的報銷,就按照領導的指示去辦了,當時年書記也很快簽了字。”
證人C:“我跟他們倆一樣。”
聽到這些話,年與江微不可察地勾了勾脣,他雖然看不見這三個證人的模樣,但是他在心裡還是很同情地笑了:可惜了我原本善良的職工,被人指使,連假證詞都敢做!
間接着,法院又傳喚了二號證人——也就是一號證人口中的本部分的負責人以及三號證人——憑證上乙方教育機構的法人代表。
而這些人全都像提前串好了口供一樣,全部咬定這些事都是年與江吩咐下來的,並且上面的字是年與江親自簽下。皮包公司這邊的人,更是言辭鑿鑿地指着被告席上的年與江說:“就是他,把錢打給我們之後,我們私下見面我給了他六成的現金。”
審判長再次問年與江:“年與江同志,請問剛纔這些證人們所說的,你有沒有異議?”
年與江坐直了身子,沉靜地開口,“不好意思,因爲我現在眼睛看不見。只憑聲音,我只能認識我們單位幾個部門的處長,也就是三位二號證人。一號證人和三號證人,我都不認識,他們說的話,我也不敢苟同。我沒有見過他們,也沒有跟他們有過任何的合作,更沒有在什麼憑證上籤過字。”
公訴人:“審判長,憑證上全都是被告的手籤簽名,這些我們已經通過專家以及精準的儀器檢測過,可以判定所有的簽字確實是被告的筆跡。”
審判長:“年與江,你可承認這些簽名是你自己籤的?”
年與江意味深長地笑了笑,“審判長,雖然我看不見。但是我簽過的字,我都可以憑嗅覺認出來是不是我自己簽過的。”
劉博:“審判長,我的當事人請求當場驗證憑證是否自己簽署。”
這個時候,現場一片譁然,有好奇的,也有不屑的:“開什麼玩笑,是不是自己籤的字,還真能用鼻子判斷出來不成?”
林薇看到因爲緊張額頭上已經滲出汗珠來的百合,伸手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放心吧,親愛的。既然年書記這麼說了,他肯定有他的辦法,我們等着看吧。”
“嗯......”百合點點頭,但仍是擔憂地看向庭審現場。
審判長示意現場肅靜之後,對工作人員說:“把憑證拿去給被告確認。”
現場所有人的眼光都隨着那幾沓被隨機抽出來的憑證吸引了,只見年與江從工作人員手裡拿過一份憑證之後,仔細地放在鼻子下面聞了聞,又輕輕地遞還給工作人員,再拿起另一份,同樣是仔細地用鼻子聞了聞。
接連聞了四五份憑證上簽名,年與江對工作人員點點頭,“謝謝,可以了。”
審判長:“年與江同志,你是否承認這些簽字都是你親自手籤的?”
年與江搖搖頭,“對不起,這些字全都不是我的籤的,雖然我不知道是誰要僞造我的簽名,但我可以肯定,這些字全都不是我籤的。”
現場又是一陣喧譁,連同審判席和公訴席上的檢察機關人員都好奇地相互看了幾眼。趙永春更是一臉好奇地緊盯着年與江,看他想耍什麼花招。
“肅靜!”審判長輕敲木錘,問年與江:“請陳述你的理由。”
年與江點點頭,從西裝的口袋裡取出一支鋼筆示意給所有人:“自從我當上黨委書記,有權利簽署一些經營管理方面的賬單之後,我就有了專用的鋼筆,不管是在辦公室,還是開會期間有人找我簽字,我只用這一支筆簽字。這一點,不僅我的秘書龍磊可以作證,我們公司機關所有真正找我簽過字的辦事員、科室長或者處室長都可以作證。有幾次因爲開會緊急沒有帶這支鋼筆,我都會讓辦理報銷的人員隨後去辦公室找我簽字。”
聽到這句話,趙永春鄙夷地笑了笑,心裡得意地腹誹着:年與江啊年與江,我還以爲你有什麼能耐呢?你以爲你那筆全球只有一支嗎?我們如果不做的逼真一點,我有膽子跟你在這裡對質嗎?
公訴人:“審判長,關於這一點,在證據的技術鑑定環節我們已做出了結論,被告說的不錯,他所有的簽字都出自同一支筆,從筆跡上來判定,我們現場的所有憑證以及被告剛纔否認了的那些憑證上的字跡,不管是筆跡還是墨跡,都可以肯定跟他以前簽過的那些正常的、合規的發票、文件等上面的一模一樣,機器也看不出差別。”
審判長點點頭,又問年與江:“年與江,你是否還要否認自己的筆跡?”
年與江又舉起自己的鋼筆說:“各位審判員和公訴員,請聽我說完。雖然筆跡上看起來都一樣,但是它們的味道不一樣。”
“味道?”所有人都不由地泛起了嘀咕。
聽到周圍的竊竊私語,劉博律師站起來大聲說:“審判長,據我所知,我當事人手中的這支派克鋼筆可以有一模一樣的,而且,以市場上現在的技術手段來看,不管是人爲僞造簽字,還是計算機僞造簽字,模仿的仿真程度都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也就是我們專家用肉眼和技術手段都難以判定這字到底是不是本人籤的。但是有一點全世界其他人都不能模仿我的當事人,因爲他這支鋼筆裡的墨水,是全球獨一無二的。”
劉博的一席話,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僅檢察機關的人臉上都瞬間蒙上了一層好奇,聽審席上更是一陣唏噓。只有坐在原告席上的趙永春,臉上已經沒了剛纔的輕鬆和得意,不由地蹙眉,雙手十指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