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客廳打遊戲,三兒一個人在廚房忙活。我就一個豆豉三文魚,很快。等她把她的菜都燒好,我再搗鼓就行。
回來的路上我問她爲什麼想着給我做飯。她說,剝下金錢和地位帶給她的光環,她就會給我做飯,女人喜歡做飯是一種本能。這兩天逃離屬於她的世界,她不再是三小姐,她是沈三兒,會給喜歡的男人做飯。
我知道這就是她,無論外表多麼強悍,她的內心比一般女人還要脆弱。我總也不能忘記在雲南大山,那天下午發生的事,阿呆灌藥的情景,以及她輕聲抽泣掉落的眼淚。那些記憶太深了,爲什麼她還要來找我。也許她不該來找我。
這些記憶有時候讓我覺得對她再好都是不夠的,可是她不是我內心深處的女人,動搖不了。
哐啷哐啷!
我這邊打得正爽,廚房傳來響亮的碰撞聲。
“三兒,需要我幫忙嗎?”我開始懷疑她沒下過廚。買菜的時候還以爲她是高手來着,我玩了有20分鐘時間,裡面菜都沒開始切。
“不要,你等着。”
5分鐘過去了。
“阿沐,你能不能進來一下?”
我停下游戲走進廚房,發現買回來的食材被她堆在一邊,疊得很高。煤氣竈的火已經點着,鍋裡吱吱吱地響,三兒手裡拿着鐵鏟,眉頭緊皺。
“怎麼了?”看起來挺順利。
“你過來看。”她小聲說,咬了咬嘴脣,一副楚楚可憐的模樣,“怎麼把鍋裡的蛋殼挑出來?”
鍋裡挑蛋殼,什麼情況?我上前一看,蛋清,蛋黃,蛋殼全跟鍋粘在一塊,而且這妞連油都沒放。
我把煤氣關了,“千金大小姐,我還以爲你會做飯。”
她咧着嘴,“在學,在學。”
我指着鍋裡的雞蛋,“哥在這呢,不會跟哥說一聲,逞什麼強。”
“我以爲炒個雞蛋很簡單。”
炒雞蛋是很簡單,可是她連敲雞蛋都不會。只能我來,我把手
一攤,“三兒,圍裙給爺繫上,爺露一手給你看。”
她還挺不甘心。看着鍋裡乾巴巴的混合雞蛋,我忍不住問:“你怎麼想到在鍋裡敲雞蛋?”
“自然而然想到的。”她回答得挺自然。
我真服了她,之前還說做飯是女人的本能,結果她自然而然想到在鍋裡敲雞蛋。
“三兒,你出去玩遊戲好了”我好聲跟她說。
“你確定?”
“百分百確定。”
“太打擊人了。”她埋怨着走了出去。幾分鐘後,她在客廳打遊戲,一路興奮地叫着。而我苦逼地洗菜,切菜,炒菜。
“三兒,吃飯。”我鬱悶得要死,去加她的時候,發現她打遊戲挺厲害,都通到第6關了,熱情非常高。眼睛緊盯着電視屏幕,身上燃起熊熊烈火。
“等我通這關再吃,你要餓了,你先吃。”
屬於我的娛樂和臺詞都被她搶了,這一刻我有點受傷。我等着她一起吃飯。
“哇!”她看着桌子上的菜餚眼裡放光,“色香味俱全。”她很快開動,吃得津津有味。一邊吃,一邊誇,太違心了吧。就她三小姐,什麼樣的美味佳餚沒吃過。
她給我夾菜,“下午我們一起打遊戲怎麼樣?”邊說邊衝我眨眼。
妹子邀我玩遊戲,而且這個妹子水平扛扛的,天下間還有比這更爽的事嗎?
我立刻答應了,心中的不快一掃而空。兩人大口大口扒飯,狼吞虎嚥一頓,填飽肚子。我聽三兒大了個飽嗝,因爲這事她臉還紅了,就說:“要不是你炒得太好吃,我吃得太飽,就不會打嗝,就不會在你面前丟臉,都怪你。”
我說打嗝算什麼丟臉的。我們都幹過多少回了,又不是外人,要不哥打嗝給你聽聽。
她不要聽。我想兩人卿卿我我睡個午覺,能消化消化。攬着她去房間,她毫不近人情,“沙發上閉10分鐘,然後遊戲!”
想不到這妞打遊戲的癮比我還大。
整個下午,
我們在激烈的體感遊戲中度過,體感遊戲比電腦上游戲過癮。三兒這娘們不可小覷,可能她受過訓練的緣故,能力很強。而且她玩得投入,毫不考慮我這個大老爺們的面子問題,一直拼盡全力。
爲了讓自己不輸得太難看,我一刻也不敢放鬆,拼了老命才和她打了個平局。
“阿沐,想不到你能力挺強的。”三兒說。
我暗想,老子就虧在沒受過正式訓練,要受過正式訓練,肯定幹翻你。
“還行吧,對女人不能使出全力。要不我們再來一盤,我故意輸給你,這次遊戲就算你贏了。”
“行!”她很乾脆接下了,有點出乎我意料。但最後一次,她顯然在放水,故意讓我贏了。晚飯不在家吃,主要洗碗是個大問題,我和三兒都不願意洗碗。我們去一家人氣火爆的火鍋店吃飯。那家店味道超讚,一大鍋美味的筒骨湯,加一大盤龍蝦,花了120塊錢。
三兒故意喝了兩瓶啤酒。她說她喝紅酒不醉,喝啤酒容易醉。果然2杯下肚,她的臉開始紅了。出門前她把熊貓眼卸了,醉醺醺的樣,特別迷人。白裡透紅,加上酒氣,把我挑逗着願意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幫tian。
意亂情迷就這樣,三兒比我好不到哪去。手勾着我脖子,親我的手臂,親的脖子,手伸進我的衣服摸我的胸。
路上的行人看着我們,我幫她管好手,要幹也要到家裡幹。不能大街上免費表演給別人看。
在一家保健品店,她站着不動,我拉她,她身體往下坐。我當時沒明白過來她怎麼回事。她指着店裡說:“阿沐,進去給我買,我要黑色,網的那種。特性感,到時候勾死你。”
我明白她的意思,不放心她在外面,拉她進去。她偏不進,嚷道:“這是你們男人買的東西,我不去。”
我速速買了來,她就很高興,對我吐氣,”我說話算數,這個穿給你。“
我是很興奮的,見她走得慢。乾脆把她揹回去,反正這裡的人不認識我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