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大騙子!你爲什麼要害我?我哪裡得罪你了!”
李玲瓏又氣又急,憤憤不平道。
“爲什麼?呵呵,很簡單。”
“你還記不記得,前天早上,我們見過面,那時候我狠狠掃了你的面子!然後你偷偷在我的丹藥裡下蠱,然後安排人搶……”
陳玄冥的話,讓本就心亂如麻的李玲瓏脫口而出道:“下蠱?不是我派人搶劫你的。”
“嘿,你心虛什麼?我又沒說是你派人的。”
“我,我沒有心虛。”
李玲瓏目光躲閃。
陳玄冥並沒有急着拆穿,而是諄諄善誘道:“嘴硬?呵呵,沒關係的!我告訴你啊,那夥強盜有十個人,而且……”
“他們的老大是一個威嚴的國字臉中年,有一隻壓箱底的金丹血煞蠱!老二是一個黃臉漢子,滿臉陰險;老三則是滿臉絡腮大鬍子,衝動暴躁;老四的鼻子很尖很長,看起來就和狗鼻子一樣,而且還能變身狼人!……”
陳玄冥的描述很簡短,幾乎每人都只用了一句話,但是卻讓李玲瓏渾身冰涼,因爲陳玄冥沒有撒謊,他是真的見過那十個強盜。甚至有些東西,連她都不清楚。
就在這時,陳玄冥忽然轉過話題:“說起來,他們這兩天都沒有聯繫你了吧,難道你是不是很好奇爲什麼?”
說完目光炯炯看着李玲瓏的眼睛,讓她沒來由的一陣緊張。然後下意識的接了一句:“爲,什麼?“
瞬間警醒,立馬改口道:”不對,我不好奇,我,我爲什麼要好奇?”
不知爲何,當李玲瓏看到陳玄冥那雙黑白分明的眼睛時,有一瞬間的恍惚,彷彿看到兩團鬼火在眼前一閃即逝,彷彿即將遭遇可怕的事情。
陳玄冥並沒有在意,嘴角流露出一抹陰沉的笑容,陷阱已經發動,狐狸既然已經露出尾巴,離揪出它還會遠嗎?
“因爲啊,這十個人,全部都被我殺了!一個都不剩!”
陳玄冥語不驚人死不休!
李玲瓏眼珠子瞬間瞪大,讓本來就緊張的她瞬間心理防線奔潰,控制不住的驚叫道:“不可能!他們每個人都是二品境界,每人都有一把飛劍!你怎麼可能……”
下一秒,她已經反應過來,想要捂住嘴,但是已經來不及了,說出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是收不回來的。
“你是說,我怎麼可能殺得了他們吧,嘿嘿,這個就不勞你費心了。李玲瓏,你說如果我把這件事情告訴了九州煉藥師公會,你說你會受到什麼樣懲罰?”
陳玄冥笑容燦爛,但是對於李玲瓏卻像是鋼刀刮過骨頭,渾身顫抖。
她如何會不知道?
按照九州煉藥師公會的規矩,勾結外人暗害客人,當廢去修爲,實施梳刑,或者發配鎮魔城永世爲奴。
首先咱們介紹一下梳刑。梳刑,是不是聽起來很溫柔?但你要以爲是給犯人梳頭就大錯特錯了。
在施行這套刑罰前,劊子手需要先將犯人的衣服都脫去,然後讓犯人裸身躺在鐵牀上。
接着,用燒開的熱水在犯人身上澆幾遍,等犯人身上的皮膚都被水浸過了,再拿着鐵刷子一下一下的去刷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間剃豬毛似的,直到把犯人的皮肉給刷乾淨,露出森森白骨纔算完。不過,估計犯人也等不到那個時候就嚥氣了,此刑罰與凌遲是異曲同工。
接着是鎮魔城,那裡可是抵禦異族的第一戰場!在那裡爲奴,生不如死!
李玲瓏即將遭受那等可怕的慘狀,忍不住一個激靈,故作鎮定,狡辯道:“信口雌黃!臭小子!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你不過是猜測罷了,又沒有證據,如何能夠定我的罪!”
“而且,你要知道,誣陷可是同罪處置!臭小子,莫要自誤!”
這一刻的李玲瓏,終於撕下來所有的僞裝,清秀的臉龐滿是陰沉和兇狠!、
“可惜!可笑!”
“看來你不到黃河心不死!”
陳玄冥看着對方那拙劣可笑的演技,從頭到尾都是笑呵呵的。
不知爲何,那嘲弄的眼神,看得李玲瓏心中發毛的同時也生出一股憤怒。
看看看,看個毛啊!大不了死不承認!你沒有證據,你能奈我何?
臭小子,之前十個強盜都沒能要了你的命,你可真是福大命大啊!
不過這一次,你可不會有這麼好的運氣,敢嚇老孃,老孃要讓你吃不了兜着走!
嗯,要先把身上的寶貝和靈石搜刮乾淨才行!
正在這時,陳玄冥不慌不忙的說了一句讓她毛骨悚然的話!
“既然你要證據,那我就給你。”
說罷,陳玄冥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隻手機,屏幕正反兩面都是一塊黑漆漆的玻璃。
在現在人看來,都極爲熟悉,這是一臺黑色的水果4。
但是在當時的人看來就顯得很古怪,一塊屏幕,沒有按鍵,只有一個小圓圈,這是什麼手機?
在2010年,水果手機公司發佈了水果4這一款手機,當時就在全球範圍內掛起了一陣風暴。當時在國內,不知道有多少人選擇換機,水果手機專賣店的門前每天都排滿了等待購買的“果粉”,直到半夜都不肯離去,排隊等待着第二天。
甚至,水果4還有一個名字叫做腎機,因爲有人爲了買它還偷偷到黑診所賣了一個腎!
這個時候才七月上旬,一般人還並未接觸過這種手機,李玲瓏更是不知道這種手機能夠拍照,能夠錄音,也能夠攝像。
但是,陳玄冥卻知道,於是,他利用這種先知,來佈下了今天這個局,爲的就是請君入甕。
在看到李玲瓏的那一刻,爲了報復當日被追殺之仇,陳玄冥想出一個讓她身敗名裂的計劃。
首先裝作不認識,拿出七把飛劍和儲物袋,先聲奪人,再拋出高額提成的誘惑,給李玲瓏下了一個套。
待對方鑽進來後,又故意暴露身份,趁着對方震驚惶恐情緒,再奪其神。
第三步也就是現在,攤牌,詐降,乘機用手機錄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