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6章 這是要修仙嗎?(打滾,睡覺,喵喵喵)
烈日當空。
方正默默的坐在石頭上,看着眼前的荒郊野外,簡直無話可說。
這一世,一晃二十多年過去了………
嗯?怎麼感覺好像換了個故事似的?
對此方正也很無語啊!
應該說是非常無語啊!!
這個訓練程序同樣是一個副本世界,只不過這個副本世界倒更接近方正之前曾經在戀愛世界的那種,在進入訓練程序之後,方正的神魂就被抽出,然後再次經歷了轉世。但是與之前不同的是,之前戀愛世界裡到“遊戲開始”之前,是可以一直快進的。
但是方正卻在這個世界裡真的苦苦熬了快二十年………
更要命的是,這他喵他穿越的還是春秋戰國………
MMP!!!
方正簡直無語了。
回想這二十多年來的經歷,對方正來說簡直就算是噩夢開局了。
懂事時就是個孤兒,名義上的父母早就因爲兵荒馬亂不知道是死了還是跑了,回過神來自己就跟着一羣鼻涕邋遢的小屁孩子在街頭巷尾打轉,然後方正實在受不了這種日子,就學貝爺跑去森林裡玩荒野求生。
然後就一直這麼長大………
“哎,要命哦。”
方正搖了搖頭,同時嘆了口氣站起身來。這個世界給方正的限制比當初在戀愛世界還要嚴格一些,方正的所有魔法幾乎都被禁用(不知道是不是因爲系統不兼容),唯一能夠用的就是誅仙劍陣和斬仙飛刀………然並卵有個鬼用?
我這是在春秋戰國啊,你要是在西遊記裡還能夠用用呢。
春秋戰國的神話故事怕就是聊齋志異了………
哦,對了,還有我華夏第一大食譜山海經………
……………要不乾脆就去享受一下舌尖上的中國?
說實話,方正實在不知道自己在這個世界究竟能幹嘛,六國歸秦天下大勢,他自然沒心情摻和其中的。這個時代也不是封神時期,自己也摻和不了什麼武王伐紂,莫非就這麼一天天的在山裡玩荒野求生?
那能不能給我來個直播系統?然後這本書就會改命爲《重生荒野帥主播》?
一定會大火的好吧。
不過這個時代還是有點兒有趣的事情。
方正雖然是以神魂凝結的身體,但是龍威還是存在的,而且他本身的力量並沒有消退,只是在身體裡無法釋放出來。簡單來說,方正身體內的力量如果放在這個世界裡,倒很像是武俠小說裡的內力或者仙俠小說裡的靈力………
而且,在這個世界獨自過了二十年,方正似乎多少有些理解秩序一族的情況了。
要知道,這二十多年兵荒馬亂,方正雖然處於山野之間,但是也是過去了二十多年。換了凡人,二十年前的記憶,恐怕終究會多少有些模糊。可是方正每天雖然過着一成不變的日子,但腦中的記憶卻是異常清晰。他現在甚至依舊能夠回憶起自己剛剛穿越到主世界時的情況,清晰的就好像昨天才發生的一樣。
而至於自己身邊的那些少女,方正也是記得非常清楚,包括她們的每一件事,以及何時相識的,以至於方正雖然在這個世界按部就班的生活了二十年,給他的感覺卻依舊像是在外面出差了二十天似的,完全沒有出現因爲時間變遷而產生的心境變化。
難怪秩序女神一個人待了幾千萬年都和個沒事人似的,方正也曾經嘗試過在山林裡和任何人都不接觸一待十年,結果也證明沒有任何問題。本來按照道理來說這種程度的自閉早應該對精神或者心智產生影響了纔對,現在看來………秩序一族的心智堅定果真不是蓋的。
不過接下來要做什麼呢………
一面欣賞着眼前的風景,方正也是一面思考。眼下的情景讓他想起自己曾經玩過的遊戲《太閣立志傳》,在那個遊戲裡,玩家就是出生在戰亂年代,可以選擇任意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做大夫,當商人,或者開設道場,成爲忍者,或者加入某個大名………嗯,感覺就和現在很像。
但是自己要做什麼呢?
光做獵戶是沒前途的,但是方正又懶得去做官,六國歸秦天下大勢,方正吃飽了撐的纔去對抗。這又不是真的遊戲,隨便你想怎麼玩都無所謂。玩遊戲投蜀國是情懷,現實裡穿越到三國去投蜀那不得活活氣死。
同樣道理,作爲一個崇尚大一統文化的華夏子孫,方正纔不會蠢到去反秦。
反清還差不多。
至於加入秦國更是免了,秦二世而亡也是說的清清楚楚的,方正也不願意去做諸葛亮最後吐血來個死遁。
可是要說做醫生,當鐵匠,方正又覺得太過無聊。本來俠客是個很好的選擇,無奈方正發現春秋戰國時期的俠客和自己在武俠小說裡看的那些大俠還都不太一樣,這個時代雖然是有俠客,但要麼是開武館,要麼就是投身那些大家族,成爲他們的打手和刺客。說白了,春秋戰國時期的俠客和各個國家的高層聯繫相當緊密,完全沒有武俠小說裡那種行走江湖的瀟灑不羈,更像是各個家族和國家豢養的食客。
至於什麼武當少林是不存在的,峨眉華山也沒有,崑崙靈鷲更是沒指望………
實在不行就順着山海經來一圈舌尖上的中國吧………
反正自己在這個世界裡有一千年要消磨呢………
算了,慢慢轉吧。
想到這裡,方正站起身來,拍了拍身上的灰塵,接着吹了聲口哨,很快,一隻獵鷹從天而降,而與此同時,一頭白色的鉅鹿也從樹林深處跳了出來,落在方正的身側,乖巧的蹲下身體,方正則直接翻身騎在白鹿身上,隨後晃晃悠悠的朝着山下走去。
當方正來到城門口時,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畢竟這麼大一頭白鹿,哪怕放在現代出街也會是網紅頭條。在這封建迷信的古代更不用說,再加上方正穿着一身青衣,肩頭還帶着一隻獵鷹,更是引人注目。
最重要的是,如此英俊瀟灑,風流倜儻,風姿卓絕,面如冠玉,器宇軒昂,溫文儒雅,劍眉星目的七尺男兒世間少有啊!
大城市不比小村鎮,自然有士兵在城門口檢查,看見方正出現,衆人都是一愣,隨後他們仔細打量了方正片刻,一個士兵走上前來,恭敬的對着方正行了一禮。
“敢問,您可就是方正方公子?”
“正是在下,有何要事?”
方正呵呵一笑,看着眼前的士兵,雖然說他在這個世界裡沒有什麼頭銜,但是也算是小有名氣,至於原因嘛………也很簡單。
方正喜好玩樂奢華,在現代是必住五星酒店,放到古代方正也不會委屈自己風餐露宿。然而問題在於這個時代印第安人是否存在都是問題,方正也沒地兒去擼FBI的羊毛。
但是這能夠難得住方正嗎?
他可是正義的聖騎士!
沒有FBI可以擼,那麼就去搶山賊匪盜啊!
春秋戰國時期,戰亂四起,到處都是馬賊山賊,更不要說這個時代各個文明聚集地之間都相隔甚遠,正規軍還負責打仗,而這個時代又沒有像武俠小說裡那種名門正派,官府也不可能派兵去圍剿,所以方正就仗着自己實力高強殺個痛快———畢竟這個時代的武術技巧還及其低下,方正雖然沒辦法使用初火和魔法,但是他也從林月如那邊學過一些招數,比如一陽指啊,氣劍指啊,七決劍氣啊,幹坤一擲………
最後一個就算了,那錢是真不夠用。
可憐這時代的山賊匪盜哪兒見過這個,直接被方正懟了個人揚馬翻。方正就這麼一路走一路殺,居然還殺出了不小的名頭。畢竟這些馬賊山賊對於各地的商人和軍隊來說都很頭疼,但是他們又沒有足夠的力量去對付,方正孤身一人就能夠幹掉那些山賊,也着實讓他們非常欣喜。
正因爲如此,方正纔會還沒進城就被守門的小兵給認了出來。
至於叫住他的原因………方正不用猜都能夠想到。
果不其然,在被兵頭帶到一旁之後,對方就對方正開始訴苦,說是這邊有一羣名爲灰鬍子的馬賊出沒,兇殘非常,經常打劫商隊,已經讓他們非常苦惱。久聞方公子大名,還請爲民除害,將這羣馬賊繩之以法,上面必有重謝云云……………
至於上面賞不賞方正倒是無所謂,畢竟把馬賊殺光本身就有不少錢拿。這會兒既然給了任務,那麼方正自然也是樂呵呵的接了下來,問清楚那些馬賊平日出沒的區域之後,便拍拍白鹿的屁股轉身離開。
追蹤一羣馬賊對於方正來說並無太大難度,只不過當他循着這羣馬賊的蹤跡找到他們時,卻發現晚了一步。
只見在黑夜之中,明月之下,這羣馬賊正在圍攻一支商隊。
“嘖嘖嘖,這也叫馬賊啊。”
方正騎着白鹿,站在山坡上,看着下方的戰鬥不由搖頭嘆息。只見在山下草原上,八百馬賊騎着戰馬,手握兵器,將一個位于山丘之上的商隊團團包圍了起來。
八百騎兵啊。
別說主世界了,方正穿越了那麼多世界,也沒見哪個山賊盜賊能有八百騎兵的,甚至就算是有些正規的領主都湊不夠八百騎兵。
然而在這裡居然只能夠當山賊………
“你們要到中世紀歐洲去,還當什麼山賊啊,當領主都夠了。”
方正無奈的搖了搖頭,接着翻身跳下,隨後右手一拍,很快,只見一個長方形的匣子從白鹿的後方飛起,穩穩的落在方正的面前,接着方正右手一揮,匣子立刻自動翻開。
“好了,該我動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