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裡的那些破事兒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從小的玩伴,差一步就成了我身上的肋骨,到現在竟然成爲自己的死敵。
我萬般慶幸,沒有把我的底牌全都拋了出去,要不然,她的成功就是我的末日。剛剛享受的日子還沒有湊夠一個年頭,就要匆匆畫上句話。
小歡把她的真心話毫不保留地傾述給我,我沒有感到一絲感動,反而激起了殺意!往日的情意隨着時光的流逝化做陣陣炊煙飄到九霄雲外去了。
她已經拿到了我爸爸的貪污腐化的證據。
我問她有沒有投寄出去?
小歡告訴我,還沒有。
我嚇出一身的冷汗,向她展開了溫柔攻勢。
常言道: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你這樣冒然寄出去,人家有後臺,官官相護,搞不好就會先把你給滅了。我們還是靜待天機,等到了有縫兒可鑽,再把證據投出去,乞不是事半功倍?
小歡被我的言論打動了,其實她的內心世界也是很脆弱,這麼重大的事件能夠輕意跟我講,足以證明。她想獲得我的強大支持,而在這樣一個舉足輕重之時,我的一番表白將會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果然一箭中的!
我急於想看小歡手中的證據。可是,她這一次沒有順從我,還美其名曰:這樣會對我好。看那架勢她又成爲我的保護人,真是偉大的母性出於天然!我也不可能強力索取,雖然不可能引起小歡的懷疑,但是,人的稟性是天定的,後來無論如何也是改不了的,小歡要是上來倔脾氣,十頭老牛也拉不回來,我只好先來個緩兵之計,只要拖住她的腳步,再慢慢想別的辦法,這樣就會保住我的父親大人,當然,最終的目的還是爲了我自己,我再也不想回到以往的生活當中!
要想徹底擺平這件意外之事,絕不是我一個人的力量所能達到的,我是不可能把這件事告知史根,他的人性我早就瞭然於胸,新仇舊恨疊加到一處,他會變得更加瘋狂,不把小歡置於死地,絕對不是他固有的性格。
對於小歡,我又充滿了矛盾。我本意不想成爲她的對立面,只要她能夠妥協,我就會在金錢上給與她巨大的補償。可是,這一次,小歡竟然對於金錢毫不感興趣,心中的仇恨發酵到無法回收的程度,我的現在經歷無法想像她的實際狀態,更不能正確理解她的異常行徑,說出的勸解的話語又沒有一絲一毫的生命力,而我又不能在她的面前來個全盤拖出,因爲這件事情可非同凡響。
都說人爲財死鳥爲食亡。而這一次,卻出乎意料之外,是我在小歡的眼中不夠份量,還是她的仇恨佔據了整個心扉?我要是冒把險,把我目前的身世告訴小歡,目的只有一個,我完全能夠做到向她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她是否會回心轉意?或許再加上從小建立起來的友誼,她從此打消告發我父親的念頭?
我沒有那個把握,推算起來,勝算只佔三成,再說,女人的心深似海,男人無論如何也猜測不到其中的一分!
經過激烈的內心搏鬥,我最終想到了史根的媽媽,只有她才能完妥地解決好這件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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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歡的父母都不在人世,而她的婆婆又是多重身份,是她母親當年最要好的閨蜜,女人嗎,都很在意自己的母親,從這一點來推論,她的婆婆出面,就是最好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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