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我不過是混口飯吃

吃完飯,問飯館老闆缺不缺人手,居然被無情的拒絕了,情何以堪,情何以堪.....這個時代找工作也這麼難麼?

心裡想起以前那些和重瞳一起流浪的歲月,我那時真是三餐不愁,清閒無憂啊,重瞳很厲害,他總能弄到錢,哎,想他做什麼,都是過去時了...我好想留在新鄭好像留在新鄭的說,哼!姐我就不信找不到工作!

坑爹了啊!

我...我...我還真找不到工作。

到了飽漢子不知道餓漢子飢的時候,我也只能死馬當做活馬醫。我在一處妓院前停了下來,放心,我要髮型沒有髮型,要feeling沒有feeling,要G奶沒有G奶,甚至連腳底都沒有一雙內增高汗血寶靴,你看我像是去天上人間工作的人麼?

所以客官請自重,小女子打算只賣藝不賣身。雖說我低素質低修養低氣質,但我絕對不做任何有關三俗的活動滴人滴。

我只是看到在這妓院門口,掛着幾個木簡,我起先以爲是妓院紅牌的名字,但我吃力的讀了讀,發現是些招工的告示,有一張,說是招鼓瑟的琴師。

恩,就是這樣。

我只是想做個本分的手藝人,靠手藝混口飯吃。

還沒到未時,這妓院還未開門,我叩門稟明瞭來意,便有人出來引我進去,這人長相奇特,雙手十指少了三根,面相還長的很像只狗,鼻子不合常理的突出一節,不和諧撅出的嘴中那又薄又扁的舌頭伸出在摩挲着下脣。他也不看我,只是說了句“姑娘這邊請。”便帶着我進來。

我進了這妓院的門,方纔發現這樓竟然是樓套樓,裡面還有一個樓,牌匾沒有鑲金刻花之類,形狀很清雅,我辨認出刻的是“狡童”二字,想來就是這妓院的名字了吧,狡猾的兒童?到也有創意。

踏入樓內樓,便見着一箇中年女人,雖說她一身素雅穿着,不帶釵不帶鐲,只是隨意綰個簪兒,但看她那氣場,好似春梅綻雪,必定是老鴇無疑。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又細細拉起我的手端詳了一番,看得我心裡有點發毛,而後她對那個引我進來的那個怪人道“婁老,把二樓裡間順手第二具瑟拿來。”

那長得像狗的怪人,便恭恭順順去取了瑟,老鴇手一揮,他便退下了“我們家敢叫‘狡童’,自然是彈這曲子出名的,那你便彈一曲吧。

“彈..彈..什麼?”我一時感覺反應不過來。

“《狡童》”老鴇重複道。

“不會”我低下頭,心想這下完了,就當到這妓院圍觀了一趟了。

“那彈曲你會的。”

彈什麼呢?重瞳教過我不少曲子,但不知爲何,凡是他教的曲子,我偏偏一首也不想彈,想來想去,決定還是彈《茉莉花》。

Mi mi so la do do la so so la so,mi mi so la do do la so so la so....

這瑟看着普普通通,但彈起來音色倒是俱佳,雖然,不及重瞳那具至寶......

“叫什麼名字?”老鴇聽我彈完,問道。

“文吟”我答道。

“我家是新鄭首屈一指,大家自然有大家的規矩,每隔五日一場,未時開門,開歌舞,申時散場,之後你幹什麼,我不管你,我只供養你吃穿住,你怎麼賺銀子,我也不管你。但歌舞的賞錢,我九你一,你若願意,便收了這瑟。”

老天開眼,老鴇這是決定錄用我啊,只是可惡她居然給我開出賞錢九一開的合同,我一她九....但轉念一想好歹包食宿,且每隔五日才演一場,再加之錢財不過身外之物,浮雲,浮雲麼,於是....也罷,也罷,我小心翼翼的抱起這具修長的瑟。

老鴇一直清淡的臉,見我抱起了瑟,忽然間就展了顏笑“做了我們家的彈瑟女兒,第一便是要好好愛惜這雙手,我們家歌舞的規矩,一場有九個戲,但戲戲分離,有說樂子,有變戲法,有舞有唱,但樂師女兒們卻是各自分開的,各管各的戲,女兒你的戲,稱作‘押寶’,便是與一個你姐姐配着,一人鼓瑟一人唱,但你們卻一定要用面具遮起臉來。”

哎呀太好了,玩神秘,我喜歡,我正好不想露臉,我笑着點點頭。

“婁老,帶她去新招的那個歌女兒那去,她倆做‘押寶’。”老鴇手一揮,那怪人又不知道從哪冒出來,帶我上了樓,我抱着瑟,跟在他後面,左轉一個走廊,再左轉一個走廊,他指了指一間廂房道“姑娘請。”

我向他點點頭,他身子鞠了鞠,表示回禮,便不緊不慢地下樓去了。

我推開門進去,這屋裡正對着一席長塌,塌上一張黃桃木案几,一個人盤膝正對着我,坐在案几後面,她一色水綠色衣裳,就好像溱水河畔的芳草碧連天。

我驚喜地喊出她的名字“隗——.”

“吟——”她擡起頭情不自禁脫口而出,臉卻是變得慘白,她愣住半響,方纔回過神來,跳下塌來“來,我們坐着說。”她拉着我坐在塌上。

她去虎牢城投親,那虎牢城是鄭國邊關要塞,貿易往來多,人口流動的快,她親戚家早就不知道搬到什麼地方去了,她便依着我們的約定,來新鄭找我,無奈囊中羞澀,遂來這裡唱歌,打算邊安定下來邊尋我。卻沒想到過了幾天,我同她一樣因爲囊中羞澀,來這裡彈瑟,更沒想到老鴇竟然將我們分到一個戲,她唱我彈,耍“押寶”。

我便像她問了“狡童”是什麼意思又是什麼曲子?

原來這《狡童》,是類似於小滑頭的意思,這是首小曲,詞少而重複,估計又是《詩經》裡的某首詩吧。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那個狡猾的小哥哥啊,不願和我再說話啊。爲了你這個小冤家,害得我飯也吃不下啊。 那個狡猾的小哥哥啊,不願和我同吃飯啊。爲了你這個小冤家,害得我覺也睡不安啊。

一旦少女動了情,便永遠沒有了寧日。他一個異常表情,會激起她心中的波瀾;他一個無情舉動,更會使她痛苦無比,寢食難安。

跟人表白,最痛苦的不是被拒絕,而是對方永遠以沉默來回答,他到底是愛你呢?還是拒絕你?你只會永遠被這沉默折磨着,永遠不知道答案。

“呵呵,她心裡頑固的喜歡狡童呢。”隗蛾眉顰笑,聲如銀鈴。

頑固的喜歡?我想起我在21世紀的一個故事來,我以前挺欣賞沈從文,他的書,他的才華,還有他和張兆和的愛情,特別是他寫給張兆和的情書,有一段話最吸引我: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當年狂追他的女學生張兆和。張拒絕,沈向校長鬍適哭訴,適逢張也來找胡適投訴禽獸老師,胡勸道:他頑固的愛你。張回答:我頑固的不愛他。不過最後,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但後來書讀的多了,方纔知道不是這樣,當年張兆和一直是不愛他的,是沈以自殺相脅,張遂屈服。但婚後不久沈便出軌,又頑固的愛上了女詩人高青子......

“再頑固的喜歡,也頑固不過時間。”我撫着瑟說道“隗,我給你講個故事,以前我家鄰居有個教書先生叫沈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