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17章

到4月1日,黎夏盤帳。3月她稅後利潤一共八百,和她的預估相當。其中屬於餐館的大概有五百塊。

煙攤因爲就在餐館門口,銷售額有所上升。這裡的人流量比黎家還要好些。而且很多客人吃了面都順便就在這裡買菸了,沒再去別處。

這麼說一年下來就依託這個地利和她的手藝,她也能成萬元戶!成就感滿滿的!

她遞給表姨三十塊錢,“表姨,下個月你就轉正了。等以後再賣上了飯菜,我再給你漲工資。”

表姨太肯幹了,成天自己找活,是真的閒不住。

表姨把錢遞給黎夏,“你幫我存在摺子裡。”

“哦,可以的。你把身份證拿給我,我去銀行幫你辦張存摺,我正好要去。”

黎夏直接去存了六百塊定期一年。她也不是一門心思攢錢的,該享受的還是要享受的。

雖然她也覺得現在的衣服太落伍,但她總不能就不制新衣服了。她準備過幾天下午約了一起上班的工友去縣城買衣服。

倒是表姨,一個月工資全存了,也不留幾塊錢零花。

黎夏存完錢騎着車回去,對門的曲叔叔叫住她,“有個看着兇巴巴的男的進你的店去了,好像跟你那個幫工認識的。你爸媽都不在家,老鄧去喊你哥了!”

其他鄰居也走出來,“夏夏,你先不要進去。等你哥出來再說,你兩個哥肯定馬上就出來了。”

黎夏點頭道謝。很兇的男人,難道是表姨的前夫?

她把車停在門口,在門口花壇上抓了快板磚就衝了進去。

“哎,這個夏夏!”曲叔叔他們感慨一聲,三三兩兩跟着進去。萬一那人要動手,這麼多人至少能幫着壯壯聲勢。

黎夏抓着板磚進去,“什麼人敢跑我這兒來搗亂?”

表姨躲在櫃檯後面,懷裡抱着裝錢的鐵匣子。一個男的抓着她的頭髮正把她往外頭扯。

“臭娘們,把錢拿出來!”

黎夏對左右的人道:“大傢伙都聽到了。這人來我店裡搶劫,還毆打我的員工。我是正當防衛!”

說完就衝上去,照準那個男的的背把板磚猛地拍了過去。不能拍後腦勺,萬一拍死了,她防衛過當要蹲大獄的。

那男的聽到動靜回過頭來,鬆開表姨的頭髮一把抓住黎夏的手腕。

鄰居廖嬢嬢眼明手快抓起掃帚正要用力拍過去,黎夏已經一腳揣在那人的要害位置,又準又狠!

姑奶奶上輩子在城中村住的時候,防狼招數還是練過的。天時地利人和都在自己這邊,黎夏絕對不得怵!

那人慘叫一聲彎腰蹲了下去。

衆鄰居:“......”

表姨鵪鶉一樣探出頭來來,正好看到這一幕。

看到耀武揚威、經常打自己的男人被黎夏踹趴下了一時有些發怔。

“哪個龜兒子敢來我妹店裡搗亂?”

衆鄰居讓開路,黎竣擼着袖子衝了進來。黎陽也是前後腳的事。

哥倆看到妹子手拿板磚,正在把腳收回來。對面那個男的還倒在地上呻|吟。

這就是黎夏首選還是待在家門口做生意的原因了。上輩子在深圳開川菜館,剛掙到錢,小流氓就天天上門來搗亂,要收保護費。

在老家就沒有這麼多事了,遇上什麼事都有人給出頭。

黎夏蹲到那個人面前道:“□□的入室搶劫,還把我表姨打了。你知不知道這要判幾年?十到十三年量刑!”

廖嬢嬢笑着放下掃帚。她看看錶姨,又看看黎夏,“女娃兒,還是兇點對!”

黎夏笑着對街坊鄰居道:“多謝各位叔伯、嬢嬢。一會兒如果報案,還要麻煩你們來做一下人證。”

曲叔叔道:“好說、好說,反正退休了沒事。”

廖嬢嬢道:“做飯也還早!”

鄰居們都回去了,平時真沒看出來斯斯文文的夏夏這麼厲害。嘖嘖!

“她真的要報案,告那個人入室搶劫啊?”

“真要告,何必耽擱時間?”

黎夏把表姨扶到椅子上坐。然後進去拿了幾個碗,提着茶壺出來給她和兩個哥哥倒水。

又端了一碗給廠門口看大門的鄧叔叔,“辛苦鄧叔叔幫我跑一趟。”

“沒事,你從小喊我叔叔喊到大的。”

黎夏等那個人緩了緩,端着水坐下繼續道:“我知道你是誰。但是你和我表姨已經離婚了,那就沒有關係了。我就可以按入室搶劫未遂告你。”

這種人,欺軟怕硬慣了。第一次不把他收拾住,以後肯定得寸進尺。

雖然礙着她有父兄護着不敢動她,但肯定會對錶姨下手。

表姨那個哥哥,呃,她也該喊表叔的,真是不中用!

嗯,表姨自己也有點不中用。

黎夏對兩個哥哥道:“你們回去上班吧。”

黎陽道:“你一個人行?”

黎夏道:“你們還沒來,我就把人制服了。”

一想到她是怎麼把人制服的,黎陽和黎竣的嘴角都抽了抽。

正好這時候,黎會計大步進來了。

黎夏媽買菜去了,他剛散步回來。聽說有人來黎夏店裡搗亂,他趕緊加快腳步過來。

看到兩個兒子,又看看地上縮成一團的男的。他也道:“你們回去上班。”

那哥倆看那男的確實沒有殺傷力了,便安心回去上班。

黎會計道:“袁方傑,你這種也叫男人?就會打女人,還要搶女人的錢花。你十八代祖宗都蒙羞!”

黎夏道:“爸,這種人沒皮沒臉,你跟他講道理講不通。來,我們講法律!”

黎夏給她爸端了碗水,接續給袁方傑普法。

“你要搶的是表姨抱在懷裡的,裝我今早賣面收入鐵匣子。裡頭錢不多,大團結都沒有。但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這是性質問題。”

袁方傑已經有些緩過來了。他聽到黎夏要告他入室搶劫趕緊道:“我沒有要搶劫,沒有!我只是喊我老婆拿點錢用。死女人,你快點說啊。我不是起來搶劫的。”

黎夏道:“你還敢兇?真的要逼我報案是不是?派出所就在那邊,我騎上自行車五分鐘都不要就到了。而且法律有二十年的追訴期。什麼意思懂不懂?二十年內我都可以告你!”

黎會計就在一旁看着,任由她發揮。

袁方傑道:“那、那你要怎樣?”

黎夏道:“我沒那個時間去報案、記筆錄,後面還要庭審。你坐牢對我又沒有什麼好處。但是,我要保留告你的權利。你給我寫一張悔過書,說你後悔進店來搶我的錢。你寫了,只要不再來搗亂也不再來騷擾我表姨,我就不告你。不然,我現在就去把公安喊來。與其讓你以後又來找麻煩,我不如現在多花點時間一勞永逸。”

袁方傑知道這個悔過書一寫,他就被捏住了把柄。他不寫!

“大侄女,我不敢再來的。你饒過我這次吧!我以後也絕對不再來找你表姨了。”

“閉嘴,誰是你大侄女?不寫是吧?好,我人證物證俱在,一告一個準!我那麼多鄰居都看到你想搶我的錢。錢匣子上還有你爭搶時留下的指紋。我現在就去派出所告你!”

黎夏用布包着,把錢匣子拿過來。

袁方傑現在還在痛,打不過她。而且再動手更坐實了搶劫的罪名。

看黎夏抱着錢匣子就要出去他道:“我再不來了,你就不告我?”

“你再不寫,我現在就去告了。”

袁方傑忍着痛按黎夏的要求寫了,簽字畫押。

黎夏道:“我不會把這張悔過書放店裡。我去銀行租個櫃子存放。你想拿出來,除非去搶銀行!不信你就跟我一路去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