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子夫揚臉對着我一笑,轉過頭對着易千尋,問道:“你可見過我侯父了?”他雖是個孩子,說話間已隱隱有霸氣,果然虎父無犬子。
易千尋對衛子夫的舉止神態倒一愣,頗讚賞:“這只是侯爺舉辦的有志之士見面共同商討國事,並未相見。”他說:“何況侯爺貴人事忙,怎有時間見我們。”
我見他說話舉止、言語神態都是恰到好處,既不驕也不卑亢,正將一個充滿豪情壯志的青年表現的淋漓盡致,果然不愧是“第一俊才子”,確有過人之處。
衛子夫點頭,很瞭然的樣子,如此看來,他倒也像個小大人了。
心裡想起他撒嬌耍賴的樣子不禁好笑,不禁又摸了摸他的頭。每每我一摸他,他總是失去所有的防衛,笑盈盈擡頭揚臉睨我一眼,甚是開心。
易千尋不覺偷偷睨了我一眼,我一看他,他又別過眼不敢看我,臉色緋紅尷尬。他這副神情,我更是難受。
終究是有緣無份吧。
“對了,姑娘爲千尋名字所作之詩乃上古絕句,千尋佩服姑娘才華。”易千尋忽然想起什麼,抱拳對我說道。
我略一愣,想來他是以爲那詩是我作的了,心裡虛榮的感覺上升,不覺厚顏無恥的承認:“千尋過獎了。”
他微微一笑,說:“姑娘的才華造詣必定不會在千尋之下,千尋實在是慚愧的很。”
衛子夫一直愣愣的看着我們,聽到此處說:“姐姐,你作了什麼詩?”
易千尋稍一猶豫,便從懷裡掏出上次我交給他朋友的那張花籤遞到衛子夫面前:“小王爺過目。”
衛子夫稍一頷首,很大爺的接過。
花簽上寫着那句:縱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的毛筆字實在有點對不起觀衆,那是我在宋府的時候琢磨了半晌才發明的羽毛筆,那羽毛筆就好象原子筆一樣的原理,那樣寫出來的字是娟秀細細的字體,這樣看來倒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