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書中原主的一生
書中的羅俏在大隊幹部的干涉下趙家人認下了羅俏,可是卻是日子過的更加的艱難,高素花動不動的打罵原主,一天起來連頓飽飯也吃不上。
趙家那幾個女兒除了老四趙小花對她還算不錯,其它沒一個對她好的,她成了家裡吃的最少,起的最早,做的最多的那個。
家裡除了做飯不歸她,其餘的事都是她在做,還不能耽誤地裡掙工分,雖然趙普林對他還算不錯,沒有打罵過她,甚至妻女做的太過的時候還會站出來護一下她。
可終究在利益面前放棄了她,八百塊的彩禮把她嫁給了一個二憨子,就帶了兩身破衣服就到了夫家,趙家姐妹還時不時的上門打秋風,使得婆家更加不喜她。
進門半年後那二憨子在他孃的縱容下打了原主,這打人有一就有二,一個月總有那麼幾天身上得掛彩,原主雖說在農場的時候學到了拳腳功夫,可是性子太過懦弱。
人到中年了,那二憨子失足落水去了,婆家和孃家都想算計讓她再嫁,這才讓她偷出戶口本和身份證勇敢了一次,逃跑了。
身上錢不多,不知道換了多少份工作,卻在外面漂泊了十幾年後,意外的遇上了親生母親孃家那邊的親人,後來那人揹着她做了DNA鑑定找上門,才知道自己的身份。
可人已快到暮年,知道這些又有什麼用,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她聽到了替換了她人生的趙家女兒打電話,才知道原來她早就知道,她不是羅家的女兒。
並且後來跟趙家當親戚在走動,只是沒有讓外人知道,連原主親生父母這邊都不知道,只以爲是機緣巧合有了這門親戚。
原主的家人也沒有在意,直到表哥下榻她所工作的酒店遇到她,說她長的太像去世的祖母,後來又偶遇了幾次。
結果那表哥心血來潮派人尋了她的頭髮,私下做的DNA這才確定她們有血緣關係,這纔開始找了私家偵探查當年的事。
哎,反正,在那本書裡,原主的一生就是一個悲劇,唯一對她真心好過的就是撫養她長大的羅家奶奶。
所以羅俏決定等有時間了,一定回農場一趟,給羅奶奶上個墳,燒些紙錢,讓她老人家安息。
一路走來,這市裡確實是比公社裡繁華的多,先找了個沒人的地方進了空間換了一身前些日子準備的衣服,料子從倉庫裡拿的。
沒有做的太出格,因爲不想太引人注意,做褲子時,腰身部分,衣服能蓋住的地方做的比較合身,褲腿做成了直筒,不仔細看跟現在大部分人穿的款式一樣。
上衣是一件小襯衫,稍微收了一下腰,穿上倒是很精神,你不穿的體面些上百貨大樓去買縫紉機,怕是不待搭理你,搞不好還得讓人譏諷幾句,何必呢?
出了空間先去了一趟市裡的百貨大樓,上去前她就尋好了地方,百貨大樓後面的巷子有個盲區,到時候讓人幫忙把東西搬到那裡收起來就好。
別的東西她現在也不缺,現在還是票證時代,沒票有錢也是買不了,所以她只是走馬觀花的看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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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