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丈便說:“昨天我們村有人從縣城回來,城門口貼的告示呢,官府每次剿滅一個賊窩便在城門貼一個告示,我去,貼了長長的一排,估計就算還有山賊也不敢出來活動了。我們村那人還說,這背後有高人相助,可能是一些江湖能人,可厲害了,只要山賊一出來,那些江湖人士就可以追蹤到賊人的線索,再通知官兵們悄悄過去一窩端了。”
南風的心又怦怦地跳了起來。
野哥已經離開兩個月了,這些事情應該都是他乾的吧。
如果賊人都剿得差不多了,那他應該快回來了吧?
她現在充滿了期待。
阿秋見南風愣着,便問:“風丫頭,你還吃烤酥嗎?要是不吃我就教你繡荷包啊。”
“我不吃了,已經吃夠了,”南風說。
“那我們去院子裡繡去。”
“……”
院子裡,阿秋一把搶過南風的荷包,然後問她:“咦,你這手藝……嘖嘖,你平時那麼能幹,怎麼偏偏就刺繡不行呢?算了,你想繡什麼?我幫你!”
南風再把荷包給搶了回來:“不用了,我必須自己繡,一針一線都得自己來。”
“哦,我明白了,”阿秋看着南風,並且拉長了語調:“你想繡給野哥,我說的對不對?”
南風有些害羞,但也不躲躲閃閃,她很乾脆地回答:“對啊,就是繡給他的。”
“那你想繡什麼?送給情郎的東西一般是鴛鴦,你要不要繡鴛鴦?”
“不用,那個太複雜,繡一個簡單的,”南風想了想,說:“就繡朵百合吧。”
“百合是什麼東西?”阿秋沒有見過。
南風想想也是,便用棍子在地上畫了一朵百合出來,阿秋看着這圖案,覺得不錯,“好,我教你把荷包繡出來,然後你自己繡顏色,反正我也不知道你這百合是什麼顏色。”
荷包的底布是黑色的,繡一朵白色的百合正好,既穩重又簡單大方,很符合野哥的氣質。
南風先跟阿秋把荷包的外形繡出來,再換線、換針,一直繡到太陽快下山。
期間,阿秋的小姨和小姨丈也走了,蘭嬸還做好了晚飯。
直到蘭嬸叫南風留在家裡吃晚飯,南風才意識到自己在這裡待得太久了,她說:“蘭嬸,我回家吃,下回再過來你家吃。”
然後,再匆匆忙忙地跑回家。
蘭嬸看着消失不見的南風,不禁問阿秋:“這風丫頭繡什麼呀?繡得這麼沉迷?”
阿秋伸了個懶腰說:“繡荷包呢,說是要送給野哥,唉,累死我了,這風丫頭對刺繡沒有天賦,我說幫她繡她又不讓,真是教會徒弟,累死師傅。”
“怪不得,原來是要送給野哥呢,這風丫頭啊,之前野哥被趕出村子,她就跟個木頭似的,我好幾次叫她,她都沒看到我,現在野哥一回來,去哪都樂呵呵的,哎對了,野哥現在又走了,你知道他去哪裡嗎?”
阿秋端起碗一邊吃一邊說:“風丫頭說出去辦點事,很快就會回來,不過具體辦什麼事呢,風丫頭不肯說,他們那些人會賺錢,估計是忙着賺錢去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