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我說的頭頭是道,該公子哥居然開始拋開妙兒丫環的身份而打量起她的美貌起來。
撞了別人,我承認我們雙方都有過錯,但要是對方因爲這個有什麼針對我的做法,我覺得我不能底氣十足地反擊,因爲我是堂堂信王殿下,得理不饒人或者無理取鬧這樣的事情不應該出現在我身上,我得給自己樹立所謂的威信。
把話題轉變到妙兒的美色上來,對方如果以此而對我冒犯,那我就可以不客氣的把王霸之氣加諸在他身上了。
別看妙兒是丫環,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無可取代的,可這事對方不知道啊。
精明如吳三桂,他那衝冠一怒爲紅顏的千古佳話,成全了陳圓圓禍國殃民的萬年罵名,但他真的是爲了陳圓圓而倒戈相向的嗎。對男人而言,遠有許多比女人更重要的事情,特別是這些英雄好漢。
當然,被披上漢奸罪名的吳三桂,似乎不太好用“英雄”來形容他,但他千古有名,總歸是不爭的事實。
雖然,我不知道我的妙兒和陳圓圓比起來,優劣如何。但我相信,我會爲了她衝冠一怒。
身邊有個美女難道有罪過,這樣的美女難道就應該關在家裡,自己偷着樂,而不能讓世人也向往嚮往醉臥美人側的幸福生活。
跟在後面的家丁經過我的訓練,都知道,我總是喜歡玩獵物,沒有我的召喚,他們就當不認識我一樣。我母親卻笑吟吟地看着我,她知道她這個兒子頑皮,有皇帝哥哥罩着,闖點什麼禍也是應該的。年少無知嘛。
我倒想看看,爲什麼這麼多的人要跟我過不去。雖然我的確是很無害,但我的女人可不容別人染指。
“小孩,把你這個丫環送個本少爺玩幾天?就當你給本公子賠罪了。”對面那個公子哥不可一世的樣子讓我覺得蛋疼,雖然他口中的語氣是商量的口吻,但任誰聽了也知道,他不容我不答應。
不過,這人居然至少從表面上跟我來了個先禮後兵。因爲在這個世界上,丫環本來就是一件能說話的物品,心情好,送給他玩幾天又有什麼關係。
“你難道看不出來,小孩我人很小,但不是很好惹嗎?你覺得我這樣心平氣和地跟你聊天是不是應該叫做有恃無恐呢,要是換了別人,是不是見着你就會兩腿發軟啊?而我爲什麼就沒有呢。”我覺得我的生活太過昏暗,總是在遇人不淑,總是在發生搶我女人的故事,好像,這是我存在的唯一理由,那就是費盡心機養幾個美女,然後等着別人來搶。
“哈哈,這個世界本公子惹不起的人不多,但你明顯不是!”該公子哥依然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樣子。
“我怎麼就不是呢,你何以見得?”
“小屁孩,毛都沒長一根,我隨便一根指頭都能捏死你!”我不知道這個公子哥憑什麼不把我放在眼裡,但見他依然從容地握着摺扇,姿態萬方,讓別的女人見了有一種一見傾心的奢望。
也許,這跟我要兩個丫環無關乎人品問題。在這個世界只講忠孝仁義,如果一個人恪守這四條準則,那他就是道德楷模,百世先師,足可以進名人堂。哪怕他成天吃喝嫖賭。弄兩個連人都不算的丫環發泄發泄,那更是跟道德無關。再說,他說的是送,如果我真送了,把丫環不當人的也有我一份了。
女人嘛,除了用來發泄外,還能有什麼用,除了家裡那位負有母儀天下責任的髮妻之外。
所以,路人對我們現在的狀況簡直置若罔聞,況且,人家說的送,而不是跟我搶。
有點姿色的丫環,在我們這些公子哥看來只值幾兩散碎銀子。如果關係好,彼此之間互相送兩個丫環娛樂娛樂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唯一不正常的是,我不認識這人啊。要是認識,而且很熟的話,你開口要我的丫環,我怎麼好拒絕呢。既然不認識你,連等價交換我都不會願意,更別說送你了。本王爺還差那幾文銀子不成。
“可是,這個丫環我都養了十多年了,我可是看着她一點點變成如今模樣的,你說送你就送你,我心有不甘啊。當然,正如你所說,本公子毛都還沒長一根,要留到以後把玩又怕早就年長色衰,這也是個問題。這樣吧,你說,你拿什麼東西來跟我交換?”
“孺子可教,本少爺也不欺你年少,如此姿色的丫環,本公子府上的確少有,而且,本公子看她的確也未開苞的樣子,這樣吧,本公子給你100兩銀子,算是你這些年養她的柴米錢。”
妙兒見我居然和這個淫賊討價還價的開始談論起賣她的價錢來,不由臉色慘白。離開我身邊,躲在了我母親的身後。
我母親握着她的手,示意讓她放心,她的兒子她還不瞭解,他在逗那人玩呢。按理說,妙兒也應該明白我的心意,我怎麼可能把她當貨物一樣出售。雖然我拿她開玩笑的確有些不對。但我認爲無傷大雅。
“這位公子說笑了,100兩銀子,我家喂狗每天都不止這點錢。你如果願意,我倒是可以以100兩的價格賣你幾條母狗
,你反正只是發泄獸慾嘛,我想,我們家那條母狗不會在意你的那玩意跟公狗是不是不一樣的。”
唉,當着這麼些女人的面,說出這些污穢之言,我都有點臉紅了。雖然我明明可以說得文雅一些。但他做的事,說的話,怎麼能夠得着文雅這樣的詞,我覺得說文雅的詞都是在誇讚他。
那位公子見我罵他是條公狗,還禽獸不如,臉色氣得紅裡透黑。見跟我打嘴仗也討不了好去,就揮揮手,他那邊的手下立即把我們圍了起來。
這下,這件事的性質就變了,由最開始的自由交易變成了巧取豪奪,雖然大明法律規定丫環無人權,但好歹她也具有一定的私人物品屬性。要強行讓她易主,那就是搶了。無論古代,現在,搶奪他人財物都是一項罪名。
“呵呵,這位公子,不要惱羞成怒,買賣不成仁義在,我這人很願意廣交天下朋友。見你的眼光和我有一致的地方,我也不爲難你,畢竟美女大家欣賞嘛,可是你要跟我講武力,我怕你不自量力哦。”我優哉遊哉的看着圍攏的這羣人。我的那些護衛還在後邊作勢待發。
“哼,小屁孩,別敬酒不吃吃罰酒,本少爺可不是好惹的。”
“那你憑什麼就認爲本少爺我就是好惹的呢?”我一臉鬱悶地道,居然敢罵堂堂信王殿下,那不是自己找死嗎。
“哈哈,憑什麼,憑我爹是潞王!”那人見我一臉驚愕的樣子,以爲我嚇傻了,不由猖狂地大笑。
“你最好別惹我們小王爺不高興,不然……吃不了兜着走!”旁邊的人終於開始幫腔了。
“潞王,潞王是什麼東東?可以吃嗎?”我一臉的不屑,潞王,我對這個潞王一點印象都沒有。肯定不是神宗我爺爺的兒子,也就是說不是我叔叔,更加不可能是我父親的兒子,也就是說,不是我兄弟。那麼,這個潞王最近也只能是穆宗皇帝兒子那一系,那可跟現在皇上的關係遠了去了。如果這個潞王是穆宗的兒子的話,那就是我和當今皇上的叔祖,不知道這個潞王的兒子是什麼輩分。不過不管他是不是我們叔叔一輩,光是憑和當今皇上關係的親疏,他就已經不可能跟我比了。
我父親是我爺爺的長子,而我哥哥是我父親的長子,也就是說,這個潞王如果是神宗的兒子的話,肯定不會超過四十歲。而眼前這個潞王的兒子,看起來不下二十五歲,比我哥哥大了好多。
“大膽,敢對王爺如此不敬,來人,給我拿下。”潞王兒子身邊的爪牙開始發威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