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 元錦真的就去找了方瑋旻。

去之前,元錦特意翻出了剛買不久的新裙子,畫了個淡妝, 對着鏡子照了許久, 才終於滿意。

“喲, 圓子這是要去約會了?”陳晨調笑道, 圓子表現得這麼愛美, 這還是頭一次,這就活脫脫是個春心萌動要去見男友的小女生啊。

“還是頭一次見圓子照鏡子照這麼久,不是去約會都難以置信吧!”陳晨和於苗苗總是“夫唱婦隨”, 就沒見她們倆互相反駁過一次的。

元錦斜了她們一眼,“我去見男神了, 拜拜。”說完, 便清高氣爽地出了宿舍。雖然不是約會, 但她的心情卻像是去約會一樣,因爲她終於可以鼓起勇氣和過去說再見, 和未來說你好。

留下陳晨兩人納悶,圓子什麼有男神了?從沒聽她提起過啊!柳慧高深莫測地笑了笑,和圓子接觸的男神,還能有別人嗎?非方瑋旻莫屬了。不過,不得不說, 方大神的速度還真是挺快的!

方瑋旻接到電話的時候, 說不驚訝是假的, 這還是元錦第一次主動找他呢。

六月的天氣, 空氣中也帶有絲絲燥熱, 兩人走在校園的林蔭大道上,不需要多少涼風, 卻覺得清爽宜人。

“今天怎麼突然找我?是有什麼事嗎?”方瑋旻問道。

元錦眨了眨眼,很無辜地說:“不是你說的嗎?希望我能面對面地和你說相信你的啊,我這不就是來當面和你說來了啊。”

方瑋旻輕笑一聲,“我說什麼,你就怎麼做?以前怎麼沒覺得你這麼聽我的話?既然你這麼聽我的話,那如果我說,我希望你能當面地同意我上次和你說的話,你要怎麼回答?說着,方瑋旻停了下來,側過身,看着元錦。

元錦認真地想了一會兒,才知道方瑋旻說這句話的意思。頓時,她的臉就熱了起來,果然,六月的天,無論風多大,無論心情怎樣,總還是有些燥熱,帶的人也躁動起來。

她都快忘了,上次方瑋旻說的喜歡自己,還問她怎麼看。她怎麼看?她又能怎麼看呢?她以爲她已經表現得很明確了。

元錦也看着方瑋旻,兩人四眼相對,她緩緩說道:“我還以爲,我們早就在一起了……原來不是嗎?”

元錦帶着笑容問出這句話,看在方瑋旻的眼中,穿着連衣裙的她,只覺得俏皮又可愛。方瑋旻覺得自己的心就像是一片花海,花兒一朵一朵地在綻放。

他嚥了咽喉嚨,聲音有些喑啞,“……當然。”

時間像是無限拉長了一樣,長得兩人都能清晰地感覺到手心的汗水,是怎麼一滴滴冒出來的,又是怎麼一滴滴落下去的,怪只怪這驕陽如火,照的人心躁動。

而這時間再長,方瑋旻也只覺得怎麼都看不夠她,俏皮的模樣,害羞的模樣,甚至連小時候臉頰鼓鼓瞪着他的模樣,都像是一幀幀畫面,在他的腦海中一一浮現,久經不息。

元錦緊張得不行,抓着裙子的雙手也顫抖得厲害。以前她向黎旭洋表白過很多次,卻沒有一次像是現在這樣緊張,明明她只是表示同意,又不是表白,難不成她還擔心他會拒絕不成?

彷彿過了許久,纔看到方瑋旻的脣漸漸地靠近她,元錦不自覺地嚥了咽口水,雙眼盯着方瑋旻漸漸靠近的嘴脣,當他的脣碰上她的脣的時候,她纔想起,她應該閉上雙眼。

不過是蜻蜓點水般的短暫接觸,元錦覺得自己整個身子都快緊張地僵硬了。當方瑋旻立起來的時候,她還是大腦放空的死機狀態。方瑋旻居然吻她了,這是,她的初吻。

方瑋旻看向她的眼神有些炙熱,她的脣,果然如他想象的那般溫熱甜蜜,讓人不自覺想要沉浸其中。

“馬上就期末了,你什麼時候回家?”方瑋旻其實很想再欣賞一下她的羞澀,只是,有人過來了,他不得不打斷她的發呆。

“啊?我7月2號的車票回家。”元錦終於有些緩過來了。

方瑋旻點了點頭,7月2號,那就只有十天左右了。“那你開學來的時候,能早幾天來嗎?”

“怎麼了?”

“8月20號,我們的攝影樓正式開業,我希望,你那天也能來。”凌華開學一般是九月初,所以8月20號的時候,還是假期。

元錦想了想,那些天也沒什麼事,早來十天也可以,還能見證他的成果,便同意了。

“說起來,你怎麼這麼喜歡攝影?”其實喜歡攝影的人挺多的,只是沒有人像方瑋旻這樣,放棄了家裡的公司,把攝影當做自己的職業和追求的樂趣。

方瑋旻看了她一眼,“其實我小時候倒不是很喜歡,只是後來,在一次次地拍攝中,找到了攝影的樂趣,所以也就漸漸地愛上了攝影。”

元錦哦了一聲,這話聽着挺像套話的,只是沒有某些人說的欠揍罷了。比方說問一個人爲什麼學習這麼好,然後對方回答說,自己其實不愛學習的,只是學着學着,就學好了。元錦對於這類人,向來是有些嫉妒的,因爲對於她而言,唯有天道酬勤四字而已。

其實方瑋旻還真是這樣的,只是他隱瞞了部分沒有告訴元錦。小時候,他從元錦家回來之後,他想念元錦,絕對要比元錦想念他早得多,而且要深得多。因爲工作的關係,他的父母不常回家,而他的鄰居又沒有其他的小孩子,所以他其實是一個很孤獨的小孩。

而在小學的時候,方瑋旻還不是現在的男神,他只是一個小胖子,還只是一個只會學習的小胖子。在調皮搗蛋的年紀,沒有小孩子會喜歡學習成績比自己好的,尤其是老師還經常把他當做是教材,於是在無形中,大家都開始排斥這個老師很喜歡的小胖子。

而小胖子自己又是不善言辭的,所以認識元錦,對於他的人生而言,絕對是一個美好的點綴。雖然小時候的元錦一樣不待見他,但因爲有元爸元媽的威嚴在,所以元錦就算再不喜歡小胖子,也會帶着他一起玩。

在後來方瑋旻回到自己家的時候,他很不捨,他甚至哭着去求過媽媽,只是兩家早就已經不在同一個省了,所以仍然沒有成功回到元錦家。後來的一段時間,也是他一生中最像小孩子的時候,他撒潑吵鬧,最終方媽敵不過兒子,只得給了他一張元錦的照片。

等到方瑋旻長到十幾歲的時候,他就開始慢慢拍照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他拍的照片並不好看,甚至說得上很醜,後來,才慢慢好了起來。而他,也確實是在一次次的拍攝過程中愛上了攝影的樂趣。

想到這裡,方瑋旻還有些感激元錦,攝影,真的是自己人生中不多的樂趣之一。

方瑋旻有些情動,不由自主的拉起了元錦的右手,十指相扣,讓元錦有些錯愕又有些臉紅,這還是第一次,她和他手拉手。

習習的涼風吹來,吹得他的心也雀躍異常。方瑋旻突然有些想和元錦分享他點點滴滴的心情,從錢包裡拿出了一張照片,遞給了元錦看。

元錦接了過來,才發現是自己小時候的照片,還梳着羊角辮,被打扮得像個小公主。元錦突然想起一個問題,有些想偷笑,輕輕碰了碰他,問道:“那你,該不會是小時候就喜歡我了吧?”

方瑋旻有些想笑,六七歲的年齡懂什麼情情愛愛的。他不過是感謝這張照片,激起了自己對攝影的愛好,才珍惜保存的。

其實在大學遇到她,他剛開始只是想和她敘敘舊,只是後來發現她似乎有些喜歡黎旭洋,他就作罷了。到後來的時候,他也只是想逗逗他,卻慢慢地發現已經成功把自己逗得陷進去了。

只是,看她的神情,這話他可不敢實話實說,好笑地撇過了頭,沒有說話。

元錦看他不說話,還以爲他是不好意思說,本來嘛,這麼小就喜歡小姑娘,這不是活脫脫像個色狼嗎?她就當做是他默認了吧。

兩人邊聊邊走,臉上一直洋溢着甜蜜的笑容,是個人都能看得出兩個人的關係。不過這一次,元錦也彷彿沒有看見別人臉上的詫異和難以置信。她確實和方大神談戀愛了,別人要說,就讓別人說去吧,反正她也不會少塊肉!

兩人就這樣手拉手,一路說說笑笑,就過去了一個多小時,而他們也正好走到了元錦愛去的那家飯館,只是沒想到,在飯館裡居然遇到了黎旭洋。

黎旭洋沉默地看向兩人拉着的手,覺得心裡好像有什麼東西碎了,那些碎片在多角度地刺他的心,刺得他生疼。

元錦覺得有些尷尬,雖然黎旭洋不是她前男友,她現在對黎旭洋,也沒有任何想法了。只是好歹是曾經那麼喜歡的人,她不自覺就有點想抽出自己的手,只是在抽的時候才發現,手被握得更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