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鄰居不配合不要緊,她轉而找到這所公寓的房東。
“您好,我是w大學新聞系的學生,我們有個課題是關於一年前發生的暴力犯罪,聽說有個叫楊青的房客被害了,請問您知道些什麼嗎?”
她拿着筆記本和筆,做好記錄準備,又打開手機錄音,壓了壓帽子,儼然一副專程來取材的小記者模樣。
爲了套出情報,她今天可是爲自己換了不少身份,平時從不說謊的她,現在已經能臉不紅心不跳的輕鬆扯謊了,演技指數也是upup漲得飛快。
“哦,那個女人啊,她以前好像是住三層吧。”
“對,是304房的住戶。”
“聽說她死得挺慘,連個全屍都沒留下。不過咱也沒見到,大概是捲進幫派火拼那種事裡了吧。所以說女人啊,就該找個好男人過幾天安穩日子,每天出去野什麼。”
房東態度略惡劣,不知道是楊青拖欠了他租房款還是怎麼着,意見挺大,而且說的跟事實誤差不小,可見沒怎麼關注這案子。
她陪笑着,偷偷瞄了一眼身後,裴銘瑾一個人站在樓梯口,黑衣欣長,冷然靜默,望着別處出神,並沒有在意她在幹什麼。
她很快收回目光,繼續問:“那楊青有什麼親人或朋友嗎?”
“她有個女兒,跟她媽年輕時候長得一模一樣。現在那間房子就是她女兒在住,她女兒叫楊翠,房客我這兒都有登記。嘖,那死丫頭也跟她媽一個德行,成天不知道去哪裡鬼混,上個月的房租還沒交!”
“楊青的女兒?她女兒沒有監護人了嗎?”
“那女人是未婚生子,丫頭沒老爹。沒事兒,雖說沒什麼學歷,好歹也拉扯大了,已經20歲了,窮人的孩子能吃苦,有手有腳,餓不死。”
她汗,房東的理論略強悍啊,不過沒想到楊青的女兒已經20歲了,那就是說楊青懷她的時候才19歲嗎……
她在筆記本上記錄了“楊翠”的名字,忽然發現,舊案的兩個被害人都有孩子耶,殺手在一年前專門殺辣媽,一年後卻只殺單身女青年?這轉變真的略大耶,到底在殺手身上發生了什麼樣的事?
第二被害人的孩子當時只有三歲,小屁孩自然什麼都不懂;而楊青的女兒楊翠卻已經有19歲了,具備成人的智商,她或許知道些什麼。
奇怪的是,卷宗上並沒有留下楊翠的證言,當時辦案的警察總不會把這麼重要的證人給忽略了吧?
“我想見一下楊翠,您知道她去了哪裡嗎?”
“誰知道,多半不是什麼好地方。”
“那,您有她的照片嗎?”
“沒有。”
“好吧,她什麼時候會回來,我可以等她。”
“你還是別等了,她已經將近半個月沒回來了。之前還說要把欠的房租都還清,結果連人影兒都沒了!我就不該相信這死丫頭,虧我還給她便宜不少,白瞎眼了。”
房東雖然罵咧咧的,但寧月香感覺他應該跟楊翠的關係很親密,似乎刻意隱瞞了什麼,是在袒護那個女生嗎?
她心事重重的離開,這裡無論房東還是房客都不怎麼配合,淨給她出難題,這要怎麼找到楊翠。
果然只能從毛毛身上入手了嗎,殺手既然幹掉了毛毛的老師,肯定是暗中觀察過小男孩的生活,這勉強算個線索吧。
“你還要在這裡調查嗎。”裴少忽然出聲,不知何時站在了她身後。
“哈?!嗯,是啊,怎麼了?”
“這附近治安不太好,是w市犯罪率比較高的地區之一。”
她愣了愣,甜甜一笑:“不怕啊,有你在嘛。”
“……我不可能一直陪你。”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
“說的也是呢。”她歪着頭考慮,“也許我該去買個電擊槍,萬一遇到分屍殺人魔說不定用得上。”
他無語,這女人居然還想碰見殺人魔,要真遇上了她還能有命在?正常應該回避這種地方,儘快調查吧。
他們邊走邊聊,裴少將警車停在了對面路邊,也許這裡出現警車挺罕見的,有三五個人在旁邊圍觀,竊竊私語的討論。
她見狀心喜,叫裴少先別過去,自己跑去跟吃瓜路人閒聊。
主要問他們認不認識住在舊公寓的楊翠,一個年紀稍大的人說知道,對楊翠的評價似乎不錯,說她是個好姑娘,沒了那個坑人的媽之後,她已經改頭換面踏入正途了。
好不好不重要,她就想知道這個楊翠神隱到哪兒去了。
“往北走兩條街有個小飯館,紅色招牌,叫什麼家常菜的,小姑娘就在那兒打工,我見到過她。”
“謝謝大叔!”
她趕緊叫上裴少開車,去找楊翠的打工地點。
兩條街很快就到,她東張西望,找紅色招牌的飯館。
裴少悶悶的開着車,忍不住問:“柏十三到底對你說了什麼。”
“嗯,他對我說殺人分屍的兇手另有其人,所以我就來查舊案啦。”
“你就這麼相信了他?”
“人與人交往需要一點信任嘛。再說了,我被騙也無所謂啊,不妨礙你們調查的大方向。你們調查新案,我調查舊案,殊途同歸,從不同角度追查同一個兇手,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穫,這也挺好的。”
他沉默片刻,覺得她的變化不止這麼簡單:“除了這些,他還跟你說了什麼。”
她淺淺笑答:“那個傢伙說的話多了去了,不過都是些毫無意義的廢話。他是個怪人,分明在往死裡算計別人,卻一點都感覺不到他的惡意呢。”
直到現在她都不明白,爲什麼柏十三送她槍,教她槍,一路幫助她,幾次三番在關鍵時候救她。然而他策劃了越獄事件,把她牽連進去,害得好多人丟了性命,自己卻兵不血刃,還樂在其中。
這個人到底是心地善良的好人呢,還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呢?誰知道,哎,她唯一能確信的是——如果沒有柏十三,她現在已經是一具屍體了。
爲了“報答”這份恩情,她必須親手把他抓回來,再次關進監獄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