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如果他能早點想起來,夏格格就不會死了,如果他能早點想起來,那對母子也不會死了。以前自己真蠢,逃來逃去逃了那麼久,最終什麼也沒逃掉。邊想邊漫無目的地走着,他突然發現自己居然已經站在楊阿姨的辦公室門口。裡間已經有人,他就在外間等着。這時,從門外又進來一個人,何濤然一看,是負責汪雪、夏格格那起案子的警官。他在他坐着的椅子旁邊坐下,對他笑了一下說道:“我叫李俊,你是叫何濤然吧?”
何濤然默默地點點頭,他便伸手在他肩頭輕輕拍了拍,臉上依然是那種坦誠的笑容,“聽說你一直都是夏格格的好朋友,關於她的事,你能跟我聊聊嗎,就當是朋友間說說話怎麼樣?”
他嘆了口氣,看了看裡間關着的房門,再次點點頭。
坐在湖邊,兩個人一人一罐啤酒端在手裡,旁邊排了好幾個空罐子。雖然酒量不怎麼樣,何濤然還是一口接一口地喝着,臉上已經通紅,說話的聲音也大了很多。他盤着腿,手架在膝頭,啤酒罐懸捏在指間,頭朝向李俊拖長聲音問道:“她真的在吸毒嗎?”
李俊看着湖水,“在她體內是查出有甲基安非他明的成分,但這並不能證明她一定吸毒。”
聽了他的話,何濤然深深地把頭埋進手臂間,手裡的啤酒罐掉到臺階上,邊淌着啤酒邊滾進湖裡,灌滿水後沉到水下不見了。
“是我……害了她……”他哽咽着說,終於哭了起來。
李俊不出聲地把手放在他肩頭,任他孩子一樣地哭泣。
各種鑑定報告已經出來了,與他判斷的一樣,候佩珊家裡出現的指紋包括一次性注射器上的確實是夏格格的,且她和汪雪腳上穿的是同一款女式涼鞋,死亡時間在凌晨二點至四點之間。不僅如此,他們發現的那半個腳印也是同一款鞋印,而且決不是夏格格的。因爲被暴雨沖刷,能提供的信息不是很準確,但能肯定鞋碼爲三十八碼,身高超過一米六五,體重超過一百一十斤,據判斷是名女性。而夏格格身高只有一米六二,體重九十六斤。
那麼這個腳印會是誰的呢,爲什麼會出現在那裡,與案情有沒有關係?
李俊掏出一根菸來抽。
這個標準,汪雪非常符合,她身高一米六六,體重一百一十三斤,穿的是同一款女式涼鞋,鞋碼同樣是三十八碼。如果假設這個腳印是她的呢?腳印是七月十三日晚八點下暴雨以後踩上去的,汪雪撞車時間是七月十四日凌晨一點。據柳葉父母說前一天晚上她是七點過五分左右離開他們家的,說要回家拿東西。按一般坐公車來算,她到家應該差不多八點,拿了東西出門,然後十二點鐘左右出現在案發地點,一直呆在那裡直到撞車。
從她家到事發地點可以經過小公園,也就是說除掉拿東西和花在路上的時間,從晚上八點到十二點,她有兩個半小時的時間可能出現在那裡,精確一點,這個時間段應該在九點至十一點半之間。而夏格格從候佩珊家裡出來時是凌晨一點,因此汪雪能在那裡看到她的機會就微乎其微了,除非她在九點至十一點半之間去過那裡,正好被汪雪碰到發現異常後跟着她到了勤業路。
那麼她爲什麼要去小公園,爲了尋找幽靈嗎?但據李雙全回憶,那天他只看到汪雪一個人出現在路上,是他看走了眼還是另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