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老出現,剛準備帶起一波節奏。
結果還沒兩個回話的,突然,浩浩蕩蕩的一大片人出現了。
“日天幫1號報到,《那些年》下載過,支持張燦。”
“日天幫2號報到,《那些年》下載過,支持張燦。”
“日天幫3號報到,《那些年》下載過,支持張燦。”
……
“日天幫23,6521號報到,《那些年》下載過,支持張燦。”
這是因爲日天幫的一個管理,在百十個羣裡以及論壇裡,貼出了所謂張燦的假數據。
“逗我們玩呢吧?日天老大更了五十多章,五十多萬的下載還不跟玩一樣?”
“這真實數據肯定是假的!”
“真當我們《傲世》兄弟千千萬是說假的?”
於是,所有知道這件事的讀者們,紛紛去平臺留言,要知道,他們中不少人都不愛上網,平日裡看看小說就休息了,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件事,現在知道了,怎麼能不出來說句話呢!
於是,突然出現的一大幫人,別說是什麼厲老的留言了。
什麼東西都沒落下,浩浩蕩蕩全是什麼日天幫的報到,偏偏還不是什麼小號。
不少還有vip十幾級的號呢,這可不是鬧着玩的,起碼得在酷歌網上花了幾萬塊了吧!
最令人關注的是,目前的報到,已經是23萬多人了。
還有不少人因爲時間上的重合,數字重合在了一起,也就是說,有兩個1號,或者是說有三個100號,這樣算起來,那目前的人數是絕對比23萬人要多。
點進去幾個,多數是最近講過話的,還有的在別的歌下面有些評論什麼的,各種各樣的回答,各式各樣的性格,可絕對不是什麼水軍能造的出來的。
那麼現在,關鍵的一點就出來了。
平臺上公佈的,張燦的真實成績是22萬的下載量啊!
這裡他就有了23萬多的支持者。
怎麼可能啊?
旁人都不下載了?
更何況,這些人能不怕麻煩的來幫忙,之前定然不會怕幫忙下載的那點小麻煩了!
那麼,張燦的真實成績,絕對不可能是僅有22萬!
有點腦子的人,這會都看出這個真實數據的不正常了!
只不過,他們有的覺得,是張燦被人惡意刷榜了。
更多的人則是認爲,既然有這麼多的支持者,甚至人數還在大幅度的增加中,那麼,這些對別人來說,多的驚人的數據,就有可能是真的了!
畢竟,你自己做不到,不能說旁人也做不到吧!
……
“怎麼樣,打通了沒有?”沈娜着急的問道。
“沒有啊,不然你再打打試試?”沈娜的經紀人也是着急了。
張燦突然來了這麼多的粉絲。偏偏酷歌平臺可是最高級,最高科技的產物,特麼的這些什麼日天幫的簽到,根本就沒讓網站崩潰!
人數還在增加,人數還在增加!
沈娜再沒腦子,也能看出來,他們給張燦編的那個數據,太不靠譜了!
她死活也想不到,張燦,一天漲了二十多萬,兩天漲了六十多萬,特麼的竟然是真的啊!
現在只能叫她姐把事情坐死了!
可是,她怎麼也聯繫不到沈英。
是的,她不可能聯繫到沈英了。
……
“你這小子倒是乖覺。”李柯南看着一旁的周文斌笑了。
“我是良心上過不去。”周文斌唯唯諾諾的說。
“過不去就不會做了。”李柯南毫不留情的戳穿了他的小心思。
周文斌一看到李柯南都來了,立馬什麼都招了,希望能落個坦白從寬的下場。
“功過相抵,至於你那個把柄,扣一年的獎金。以後注意點。”李柯南給了處罰。
“是是。”周文斌很是高興。
他的把柄就是之前曾經出過一次數據上的錯誤。雖然沒有什麼後果,也及時補救了。但是卻喝醉了說出來,正好被沈英知道了。
現在這個處罰下來了,他倒是輕鬆了許多,再也不用怕別人來威脅他了。
至於沈英,她此刻就站在這個房間的角落裡。
李柯南的要求,沈英必須全程觀看。
周文斌的坦白,除了是因爲大老闆李柯南親自前來了,還有自己的良心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李柯南帶來的這一大幫的人羣。
浩浩蕩蕩。
是的,李柯南帶了許多人來。
有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全程公證,還有幾個律師,這是必須的。
外加兩個混入在他帶來人羣中的,黑客,鉛筆和希希。
都是他們日天幫的人才。
……
很快,經過一番檢查。真實的數據很快就知道了。
有這麼多專業人員,數據很快就被調了出來,沈英叫周文斌修改並刪除掉了的真實數據,完完整整的出現在了衆人的眼前。
“這是真實的數據了吧,”李柯南看了看,鬆了一口氣。
虧了沒有人給張燦假刷數據,或許是因爲他的數據確實驚人,所以沒有人再想這些事情。如果再假意給他刷上些數據,再繼續查的話,鉛筆和希希就得暴露了。只不過兩個人混入在了幾個普通書友之中,他都不知道誰是誰。
這也是爲了預防萬一想出的辦法。
有幾個普通的讀者來見證,再放進去兩個黑客。
絕對的,吉尼斯世界紀錄怕是都沒有這麼公正了吧。
雖然,全是自己人。
哈哈哈。
“老闆,還有一份合同的問題呢。”周文斌看他們要鳴金收兵了,趕緊提醒道。
“什麼合同?”李柯南很奇怪的問,張燦根本就沒有提起過這個啊?
張燦直接把自己簽署過的那份合同給忘了。
“就是這個。”周文斌翻出來酷歌平臺的那份合同的複印件。他是沒有合同的,合同在沈英手裡。只不過他看到的時候,順便複印了一份。
“你們看看。”李柯南遞給跟着來的兩個律師。
“這是前五名都簽了的合同,聲明其中任何一個人有刷榜的行爲,將放棄其名下在酷歌收入最高的一首歌的版權以及收入。並且給未刷榜的歌手每人五十萬。”
其中最年輕的一個律師開口道,“這個合同完全不合理,張燦名下的歌曲收入,約爲其餘四人相加的兩倍。這合同不對等,不能成立。”
“顯失公平的合同的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咳咳,”李柯南咳嗽兩聲,提醒道,“張燦沒刷榜,現在刷榜的是另外的人。”
“哎呀,合同是以意思自治爲原則的,除了《合同法》54、58條等無效或可撤銷的事由只要是雙方簽訂合同當時是雙方真實合意且無其他無效可撤銷事由的,均應是有效的!”
“沒錯沒錯,有效的,再說了這是私人合同,告到法庭上也是有效的,又不是賭博什麼的,對吧。”
“對對,沒錯。”
“絕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