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時分,天氣晴朗,萬里碧空亮的透明,宛如一塊毫無瑕疵的藍色水晶。也將李維從沉思中喚醒。
“再有一個小時,我們就應該抵達菲爾梅耶了。”前去探路的休斯男爵回報說,他穿着一身格外華麗的紅色貴族騎士便裝,斜披着深綠色的半身披風,肩頭是一枚綠寶石搭扣。金線編制而成的玫瑰圖案腰帶環繞纖細腰身,更顯得他風度翩翩,俊美非凡。“我們最好在這裡休息一下,整理儀表,用最光鮮的樣子前往光耀之都。”他向着李維建議說。
李維對休斯男爵點了點頭,眼中帶着濃濃的憂慮,年輕領主很好的用冷靜沉着的面具將這種情緒掩蓋起來,然而憂慮卻始終存在,而且隨着路程與日俱增。這次前往王都的旅途格外順利,大烏鴉帶來的信息和情報也是一切平安,但是李維卻有一種不祥的預感,似乎有什麼可怕的事情即將發生。
這種無能爲力的感覺讓李維十分焦躁,他很想轉頭離開,回到北境自己的領地上,隨便找個什麼藉口婉拒國王的召見。從各地實權貴族對於王室法令的態度來說,這並不是沒有先例的事情,而且以那位亞瑟十二世的性格,也未必會把婉拒召見當成是什麼嚴重的冒犯。
然而李維卻不能真的這樣做。惡魔和告死者計劃的陰謀絕非已經徹底破產,無論是威脅腐滅沼澤的六芒星陣,還是入侵北部邊境的惡魔大軍,都是他們龐大計劃之中的環節而已。破掉了這兩個環節並不代表破掉了整個計劃,北境郡雖然暫時安全,但是王國各地則並不能確保,這也是李維想要在面見亞瑟十二世陛下的時候,予以說明的問題。
亞瑟王國的重臣們必須重視這件事情,整個國家必須作爲龐大戰爭機械運轉起來,否則絕對沒有機會戰勝可怕的黑暗勢力,尤其是這一次還有告死者的加入,更顯得局勢撲朔迷離,難以理清脈絡。
幾名侍從在道邊的密林中支起帳篷,請李維前去更換衣着,原本那身冒險者的服飾雖然方便騎馬旅行,但是相對於一位實權男爵的身份來說,就未免不夠體面了。足足三四名侍從圍繞在李維身邊,爲他換上一套繁複華貴的衣着,這套貴族禮服按照菲爾梅耶最新流行款式裁剪,而且兼顧李維的領主和騎士雙重身份,除了配色實在是太過耀眼刺目,累贅無用的飾品也多了一些之外,倒還沒有什麼令李維反感的地方。
但是當侍從們捧上一對高筒皮靴的時候,李維的眉頭就緊緊皺了起來。“等一下,這雙靴子可不行。”
“這是菲爾梅耶豪門貴族中最流行的款式,李維閣下,您原來那雙玩意兒會惹來恥笑的。”休斯男爵口氣堅決地說。
李維腳上穿的靴子絕對不能說質量低劣,那雙黑色的靴子是用最柔軟的小牛皮製成,鞣製和縫紉的手藝都無懈可擊,猶如第二層皮膚一樣包裹着他的雙腳。但是在休斯男爵的口中,這雙靴子一無是處,無論是款式還是做工,都透着鄉下小貴族的窮酸勁兒。
然而按照他的意見製作的那雙靴子卻實在是離經叛道,靴子本身使用了大蟒蛇皮,青綠色的鱗片中間夾雜着金色和銀色的釘釦,細小的金線穿起無數珍珠寶石鑲嵌其中,在佛蘭達拉的金色面容照耀下耀眼生輝,李維甚至懷疑如果陽光能夠更加強烈一些的話,是否有人能夠在這雙靴子的光芒遮蔽下看出自己穿沒穿褲子。
如果這些還算勉強可以忍受的話,那雙靴子高高翹起的靴尖就是李維最感到不可饒恕的地方了。它們居然厚顏無恥的向上勾勒出一個驚悚的高度,幾乎達到了腰帶的位置。
穿上這雙靴子既不適合騎馬,也不方便走路,李維可不想因爲靴子怪異式樣的緣故而被絆倒,於是他加強語氣重複了一遍。“休斯大人,我可不能穿一雙妨礙行動的靴子。需要追的時候追不上,需要跑的時候又跑不掉。”
“李維閣下,您就是走遍整個亞瑟王國,都找不到比光耀之更安全的地方了。”休斯男爵揮了揮手,俊美的臉上帶着不以爲然的神情。
“過去或許,現在未必。”李維意味深長的回答他,這句話讓休斯男爵的雙眼閃過思索的光芒,隨後便不再勸說。
亞瑟王國的王都菲爾梅耶位於勝利河與誓約河交匯之處,城牆主體採用這裡所特有的白色大理石進行建造,堅固程度值得肯定,在陽光的照耀下彷彿閃爍着聖潔的光芒,故此也被稱爲光耀之都。看上去這座堅城彷彿已經屹立了無數年,而且還能繼續屹立下去,但是李維卻知道這並不是事實。實際上光耀之都的歷史只有數百年,當時亞瑟一世在此建造了一座由原木和泥土構造的小城堡作爲根據地,幾年後掀起了一場波及大陸的戰爭。
亞瑟王國建國之後,這座很有紀念意義的城堡就被擴建成爲王都,亞瑟一世好大喜功的弱點在此暴露無遺,他設計了一座令人難以想象的宏偉城市,動員數萬民衆連續修建十餘年,直至時光奪走他的生命之後,城市依舊遠未完工。
甚至連他的兒子和孫子也都沒有活着看到菲爾梅耶落成,最後歷經百年方纔由號稱“築城王”的亞瑟九世全部建成。建造榮耀之都的過程中曾經出現過許許多多的聲音,批評它不切實際,批評它勞民傷財,然而在建成之後,所有的批評聲音都消失了。
因爲這座城市實在是太宏偉,太壯觀了,甚至連當時的光耀神殿的總大主教都稱呼這座城市爲“光耀之主的奇蹟”,並且立刻決定將光耀大聖堂遷移到這座奇蹟之城去。
李維等人駐馬勝利河北岸的丘陵之上,遙望王都,除了休斯男爵臉上浮現起驕傲的笑容,每個人都露出驚訝的表情。菲爾梅耶的城牆高達二十米,全部使用厚達半米的巨大白色大理石建成,即使是距離還遠,依然能夠清晰的感受到那種雄渾壯麗,震撼人心的感覺。
設計菲爾梅耶的時候,亞瑟一世曾經說過,這是一座已知的任何力量也休想撼動的堅固城市,這句話在數百年後的今天依然適用。亞瑟王國的歷史上,這座光耀之都並非沒有經受過叛亂和攻擊,亞瑟三世的時代,魔族大軍曾經突破北方諸領的防線,將戰火一直燃燒到菲爾梅耶城下。然而無論是惡魔領主可怕的流星火雨,還是龐大的鍊金衝城塔,都只能在菲爾梅耶潔白的城牆上留下一片微不足道的凹陷,直到三個月後惡魔大軍被從王國各地趕來的領主們圍殲於城下的時候,菲爾梅耶城頭的王軍大旗依然屹立不搖。
然而讓李維露出不可思議的目光的理由,並非是光耀之都的雄偉姿態,而是這座城市實在和城堡之心的樣子太像了!當然不是現在那座還沒有晉升下一等級的淡紅色砂岩城堡,而是迪什先生展現給他看的那座巨型城堡的完整形態。無論是林立的高塔和守衛崗樓,還是寬闊可容十餘人並行的城牆,都帶着強烈的模仿味道。
“李維閣下,雖然光耀之都看上去近在咫尺,但是真正要走到它的腳下,還需要將近半個小時呢。”休斯男爵突然開口提醒說,聲音之中隱隱帶着得意的味道。
很顯然李維的驚訝被休斯男爵誤以爲是對於菲爾梅耶的壯麗,但是李維也沒有解釋的必要,對他點了點頭說,“既然這樣,我們繼續向前吧。”
一行人策馬前行,馳下丘陵,然後穿過橫跨勝利河的大橋。由於時候尚早,這座大橋上的行人還不算多,所以李維等人能夠策馬奔馳,很快就抵達了菲爾梅耶的城門外。
從如此接近的地方向上看,更顯得光耀之都異常輝煌壯麗,白色的城牆上層巒疊嶂般重合着城牆垛口和守衛崗樓,金屬的閃光從上面不時閃動;各色旗幟在每一座崗樓上方飄揚,上面大多數都是形形色色的騎士徽章,其中頗有幾個在吟遊詩人的歌曲和民間傳說中傳頌的圖案;城牆後面,尖銳的塔頂猶如無數槍尖直指天空,最高的幾座甚至高聳入雲。
菲爾梅耶的城門是用青銅整體鑄就,上面鐫刻了許多防禦性的魔紋符記,其中大部分都是亞瑟一世在位的時候完成的,具有那個鍊金術盛行的時代所特有的風格,古樸鈍重,毫不起眼。另一部分則出自魔導師之手,精美纖細的魔紋上閃爍着五顏六色的魔光,看上去簡直稱得上耀眼生輝。
然而兩者之間的效果則正好相反,即使是經歷了數百年的風雨和戰火,這些古老的鍊金魔紋符記依然清晰無比,保持着原有的效果,反倒是那些後加上去的保護魔法相當脆弱,即使是沒有遭遇攻擊,那些保護魔法的能量也在逐漸耗竭,差不多每三五年就要重新附魔一次。
李維這一行人已經換上了符合身份的華麗衣着,所以一路上都暢通無阻,直到城門前,纔有一隊手持長戟、身披金色戰袍的王都守衛將他們攔住。
“以國王陛下的名義,兩位爵士,請停下。”戴着半罩式頭盔的王都守衛隊長向前兩步,用雖然十分禮貌,但是隱約帶有一點裝腔作勢的口氣說,“歡迎來到光耀之都菲爾梅耶,兩位爵士,請問有何貴幹?”
休斯男爵策馬向前,“巴培家的格拉夫騎士,”他叫着那名守衛隊長的名字,“別在這裡裝腔作勢的,這纔多長時間沒見,你已經認不出我的樣子了嗎?”
守衛隊長這才注意到休斯男爵的面孔,他的臉上立刻露出驚訝的表情,“休斯,你這傢伙還敢回來啊!當初你離開的時候,那些家族的人可放出話來,只要你的雙腳再次踏上菲爾梅耶的道路上,就要把它們和你兩腿之間的東西一起打斷哦。”
“這麼狠?那我還是不要從馬背上下來好了。”休斯男爵挑起雙眉,刻意做出一副驚訝和恐懼的樣子來,“不過現在我可已經獲得了王國男爵的爵位,他們未必敢當衆動手吧?”
“邊境男爵的頭銜?這東西在菲爾梅耶可保不住你的命根子。”守衛隊長咧了咧嘴,表示對休斯男爵這句話的極大輕蔑,“你招惹的那些家族裡面可是有兩位伯爵和四位子爵,和你地位相同的男爵和勳爵更是數不勝數,而且如果傳言沒差的話,休斯,你似乎和剝皮侯爺家裡的那位千金還有些瓜葛?”
“纔不會!”休斯男爵聽了這話立刻打了個哆嗦,氣急敗壞的辯解起來,“裡維斯家族的那位小姐比她爹還難看,我腦子又沒病,怎麼會和她有什麼瓜葛?好了,格拉夫,這一次我既然敢回到菲爾梅耶,當然是有所依仗的,這些小麻煩不在話下。”
“倚仗?就是這位陌生面孔的年輕爵爺嗎?”守衛隊長擡起頭向着李維打量了一下,態度不能說輕蔑,但是至少也是不夠恭敬的。“他似乎還沒有你的年紀大,休斯,你可是找了一個好靠山啊。”
休斯男爵的嘴角勾勒起一個古怪的微笑,“請容我爲你介紹這位大人。”他刻意拖着長聲說,“這位就是北部邊境及西蘭河以北的守護者,綠堡和永冬城的領主,獅鷲領主,冰壁長城的締造者,兩次擊潰惡魔大軍的英雄,同時也是亞瑟十二世陛下授予血盟騎士稱號的李維?史頓男爵閣下。”
李維策馬上前,莊嚴的姿態和氣勢完全符合休斯男爵口中的那一連串頭銜。“李維?史頓向諸位王都守護者致敬。”他的聲音沉靜如冰,胸前並排佩戴着代表高階騎士的金劍徽章和血盟騎士的紅寶石徽章。
王都守衛們面面相覷,那一連串頭銜實在是太過響亮,如果說王國男爵還算不上什麼的話,北境守護者、獅鷲領主和終結魔災的英雄可就令人驚訝不已了,更不要說幾十年沒有見過的血盟騎士。守衛隊長遲疑了一下,因爲他不能肯定休斯男爵是否在開玩笑,但是隨即他就重重叩擊胸甲致敬,“王都守衛軍第十二團第八中隊隊長,高階騎士格拉夫向您致敬,李維?史頓閣下!”
他身後的金袍衛士很快也做出了同樣的表示,僅僅是男爵爵位在菲爾梅耶當然不算什麼,但是李維的名字總是伴隨着一連串戰爭和勝利,裡面的含金量非常高。即使是菲爾梅耶的那些豪門貴族,也有許多人把目光投向了這顆正在從北境郡冉冉升起的耀眼新星。
不過讓守衛隊長感覺有些奇怪的是,傳言中休斯就是與倒黴的菲尼克斯伯爵一同,前往北境郡去分割本來應該屬於李維的領地,他與李維的關係理應十分緊張纔對,但是現在完全沒有那樣的感覺。
“李維大人是接到王國使者傳達的諭令,前來覲見國王陛下的,諭令就在隨從那裡,要不要檢查一下?”休斯男爵的聲音讓守衛隊長清醒過來,他急忙搖了搖頭說,“不需要檢查了,李維大人,休斯大人,請入城吧。”隨後他回頭示意衛士們讓開道路。
“格拉夫,等中午換崗之後,我請客,在美人魚之淚。”經過的時候,休斯男爵笑着拍了拍守衛隊長的肩膀,得到的卻是一個白眼。
“謝啦,但是我可不敢喝你的酒。”守衛隊長先是粗聲大嗓的喊了一句,然後壓低聲音告誡說,“休斯,那些家族的人還沒有忘記你,自己多小心點吧,如果看不住你的命根子的話,遲早你要搞出大事來。”接着他又擡起頭來看向上面,彷彿在研究着城門上的花紋,“說也奇怪,北境那麼冷的地方,怎麼沒有把你那根惹禍東西給凍掉了?”
守衛隊長的最後一句話讓休斯男爵的臉上泛起了惱怒的紅暈,但是沒等他反脣相譏,李維輕輕咳嗽一下,然後開口說,“休斯大人,今天我們要住在哪裡?”年輕領主的聲音還算平靜,不過表情卻顯得有些扭曲,似乎正在勉強壓抑着笑容。
休斯男爵鬱悶的吐出一口氣,隨後朝周圍打量了一下,“這裡是城門區,雖然也有幾家旅店還算乾淨舒適,但是太喧鬧了。李維大人,不如我們住到灰燼堡壘去,那裡是亞瑟王鐵衛和灰燼騎士團的居所,位於內城邊緣,環境相當清靜,而且房間又多又大,等待國王陛下召見的貴族通常都住在那裡的。”
“灰燼堡壘?”李維重複了一下這個名字,一股突如其來的奇異感覺讓他把頭轉向了另一個方向,那裡有一座碩大的堡壘矗立在隆起的高地上,圍牆高達數米,而且上面還設有垛口和守衛崗樓,宛如一座城中之城。這座堡壘居高零下,睥睨着王都菲爾梅耶的大街小巷,同時也拱衛着身後的王宮,將其置於徹底的保護之下。令人感到有些不寒而慄的是,這座堡壘的建築材料與菲爾梅耶截然不同,通體都呈現出一種死灰顏色,正如它的名字一樣毫無生機。
一股沒來由的劇烈厭惡感讓李維垂下目光,否則他很可能會做出什麼失態的表現,不過這種感覺來得快,去得也快,幾次心跳的時間後,李維就恢復了正常的表情。
“不,我們不住那裡,從隨便什麼地方找一家旅店好了。”他對休斯男爵說,同時也在思考着自己這種毫無理由的厭惡感是從何而來,“旅店不需要多麼奢華,但是儘量乾淨舒適一些,最重要的是……”李維轉過頭來,目光掃過菲爾梅耶的大街小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