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爛菜葉這種事情林飄逸前世也做過,不要說檢菜葉了,就是檢拉罐他也是做過的,那還是他十一二歲的時候。
在他小時候,外公喜歡打麻將對他疏與管制,成績在大隊上的學校裡那是排的上名的,倒數第二,每次如此。
在他家鄉的山溝溝裡,老師打學生那是正常,哪裡象外面的城市學生,學生捱打還要把老師告上法庭。他們那裡,家長把子女送到學校裡的第一句話就是,‘不聽話就給我打’。
不聽話就給我打,老師當然不會客氣,哪裡還分什麼體罰和懲罰,下手就沒有輕重,純粹就是侮辱的行爲。
林飄逸成績不好,每次考試就十幾分,自然捱過不少打,卷子發下來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卷子輪流給每個班級的學生看,低年紀的,甚至學前班的,完時後就跪着聽講,下課後就打手,不但打手掌還要打手背,大冬天的天氣又冷,老師就用斑竹,上面有結巴,打學生的手背,打出血了就圍着*場壩子跑。
林飄逸從六歲上學開始,一直到五年紀十歲,那都是被打過來的,跪過石子,乒乓球檯,桌子、凳子,老師還給他冠冕了一個稱號‘瘟豬子’。
所以在他十歲的時候被接到豐都上過三年學,在父母身邊他的成績飛速漲了上去,直到上初二纔回去。
在外面上學,他曾經迷戀過一段時間遊戲,所以爲了打遊戲,他曾經就檢過拉罐,聽啤酒瓶蓋子值錢還檢過啤酒瓶蓋。
小時候的記憶,他曾經恨過外公,也深深對他愧疚過。
外公喜歡打牌對他疏忽管教,每次趕集擦黑了,都是他做好飯一個人孤零零的坐在家門口的梨子樹下默默的等待,讓他過了一個孤獨的童年。
但曾經有那麼一刻,外公的舉動令他深深震撼了。
那是在01年他初三的下半學期,他和趙情的事情被學校老師知道了,爲了趙情,林飄逸毅然選擇站了出來。
班主任朱仕剛開除了他。
這件事情被外公知道之後,他死拉硬拽着把林飄逸拉到了學校裡,只要一個目的那就是希望班主任能夠讓他把初中唸完。
那個時候恰逢學校裡下課,全體師生都在樓道上,*場壩子上嬉笑玩耍。
而外公和林飄逸就站在班主任的家門口,正好在教學樓的樓下,在外公百般求情,而朱仕剛又拒絕的情況下,就在教學樓師生集體的目光下,外公他跪下了。
他一個七十歲的老人,曾經是鏗鏘鐵骨的共產黨人民軍人,不屈不撓,馳騁殺場,槍林彈雨走過,雪山沼澤地爬過,一身堂堂七尺高的身子不知道穿過多少子彈,林飄逸依稀記得外公肚子上的刀傷,那是在即將解放的一場戰役上留下的。
腹部被刺刀劃破,腸子流到褲腰裡了,依然用衣服綁起來戰鬥。
可就是這個寧願站着死也不願意跪着生的人民軍人,他,爲了外孫能夠上學,給一個小他四五十歲的年輕教師跪下了。
當着全校的師生跪下了。
那一刻,林飄逸也跪下了,當時他的腦子裡嗡嗡的,就象放電影一般,閃過外公給他講述的一個個戰爭故事,他沒有覺得難堪,因爲他覺得對不起外公。
就在全校的學生都在嘲笑他的時候。
林飄逸見到跟他同班的好
同學也自組跪在了班主任面前。
然後,他的班主任朱仕剛,面對一個老人的下跪,眼神淡漠,沒有絲毫動容,甚至乜斜着眼瞥了林飄逸一眼,毅然轉身離去。
(跑題了)
林飄逸和唐語瓊從市場滿載而歸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今天星期天不用上課,所以他才這麼閒,林飄逸從小就在蔑視的眼神中長大,所以並不在呼陌生人看他的眼光。
此時,劉曉芬還認真的端坐在電腦前練習打字,她很認真,大大的眼睛看着屏幕上的金山打字對話框,顛起白皙纖細的手指一個個敲打着。
甚至是眼睛疲乏了,還不知疲倦。
“芬姐!累了吧。”林飄逸泡了一杯熱騰騰的雀巢咖啡端到她面前,“喝點咖啡,解解乏。”
“謝謝啊!”劉曉芬接到手裡小抿了一口,“噝……!”她咂咂嘴,眉頭一顰,“這玩意好苦啊!”
“以前沒喝過?”
“嗯!這玩意是有檔次的人喝的,我哪喝的起啊!”
“呵呵!習慣就好了,這東西喝了比濃茶還解乏,累了的話就歇息一下,電腦對人體有輻射,我明天就買兩小盆仙人掌回來。”
“嗯!我不累,時間對於我來說太寶貴了。”
“呵呵!那好吧!”林飄逸見她轉變這麼大,心裡也很高興。沒有再說什麼,他自己也坐到凳子上把筆記本電腦打開上機。
好東西質感就是好,瞅在眼裡感覺都不一樣,一萬塊錢沒有白花,林飄逸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開起點的網站,註冊用戶,並申請了作家專欄,網名‘冷風雨夜’。
說起這個網名,他本來前世就想要這四個字的,但在註冊的時候已經被別人搶先了,沒有辦法還在後面加了一個阿拉伯數字2。
前世07年開始寫書,前後一共寫了四本,全都撲了,在別的網站也寫過,但結果還是一樣,儘管看了不少資料,最後他悟出一個道理,作家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
而這一世,他已經不準備再自己構思,作爲一個重生者,他沒有那麼多顧忌,也沒有那麼清高,有先例不借鑑,不是顯得太傻。
但要寫哪一本呢!?
他有些犯難了,雖然看過的小說很多,但要說真正看完的屈指可數,百分之九十八的小說他都是看到最後幾張就不看了,這也可能是直接導致他寫的書都太監的原因。
要真正喜歡而且看完的,且還記憶很深刻看過幾遍的小說就更少了,就幾本。
起點有幾個大神,番茄的書雖然最火暴,但他喜歡的就只有一本,那就是〈寸芒〉,這本書雖然不是他最好的,但林飄逸很喜歡裡面的情節發展。
尤其是感情方面,雖然描繪的不多,卻很感人,也可能是樑雨生筆下的李尋歡深入人心,他是一個風流不羈且感情專一的探花,卻是一個以酒爲伴的浪子,命運註定他悲苦一生,有情卻不能愛,只能默默守侯。
寸芒裡面雖然涉及李尋歡的感情戲不多,但最後番茄卻依然塑造了他悲情的結局,也正是這份缺陷,讓讀者回想起李尋歡的結局,坐在林詩音墳墓前喝酒的那一幕,梅花漫天飛舞,那白衣捲髮的男人,落寞、滄桑、冷漠、面色剛毅卻流露出一中扎心疼的悽苦,最後能夠陪伴他的,依然是苦澀的酒。
林飄逸喜歡裡面癡情的兩個男人,或許他本身就是一個內心癡情又齷齪的陰暗傢伙,既想保持着對感情的忠貞,又邪惡的想左擁右抱。
除了寸芒之外,林飄逸最喜歡的就屬盜墓小說了,鬼吹燈,和盜墓筆記。
雖然聽很多人說誅仙好看,他卻沒有看完,甚至鬧書荒的事情強制自己去看,也看不下去,這不能說這書不好,蓋因爲他看別的仙俠太多,再回頭看這仙俠的開山之作,就覺得有些牴觸。
當然,起點還有很多好書,和作者,譬如唐家三少,但他不喜歡他的風格,沒有理由,還有夢入神機,這個作者文功是他望塵莫及的,他沒有本書寫,甚至抄襲。
權衡利弊之後,他還是準備寫寸芒,或許賺不了多少錢,但林飄逸現在是千萬富翁,人家不是很差錢,就圖的精神享受,滿足下虛榮心。
就算讀者罵街,那也是一種享受。
寸芒已經決定動筆,但暫時先不忙,林飄逸先打開紅袖添香,找到一本薄命紅顏的書,這是葉玉倩寫的,看不看暫時不說,先收藏以後慢慢光顧,以便在一起的時候有話題。
之後他又在百度裡搜索娛樂公司,這歌詞曲調都添好了,寄給哪家公司還是個問題,他雖然對電腦有研究,但對外界的什麼公司階層,和職層分佈都是一摸一大黑。
不懂。
手裡有後世金典的流行歌曲,他還不知道寄去給誰,最後他在網上找到了百代公司,看了下公司簡介,但還是一摸黑。
這東西到底怎麼發,發給哪個部門,是發郵箱呢!還是……
林飄逸抓了抓頭,犯難啊!沒讀過書就是個文盲,腦子再好用也沒折,不瞭解人家公司的體系,而且他還有很多顧忌,他覺得,萬一自己把歌曲發過去了,人家採用了還不鳥他。
那他該怎麼般,難道還要申請個專利或者是知識產權,但這到哪裡去申請呢!用的着嗎,會不會太可笑呢!?
諸如此類的雞毛蒜皮的小事,他顧忌太多了。
沒有辦法,不懂就是這麼麻煩,看過不少重生小說,人家作者寫到這裡都是一筆帶過,他也沒有學到方法,真是難煞他了。
最後他還是決定採用另一個辦法,乾脆找個嗓子好的人把歌錄一遍,再傳到百度音樂網站上面去,如此一來,等點擊和好評度高了,他寫的歌價值不也水漲船高了。
而且到時候,也沒有人侵權,還會有人找到他。
“嘿嘿!”想到這個方法,林飄逸笑開了,直誇自己天才,這樣的辦法也能想到。
但他又犯難了,找誰唱呢!?他把目光看向了劉曉芬,“芬姐!”
“嗯!”劉曉芬頭也沒回,專心練習打字,“什麼事?”
“你唱歌好聽嗎?”
“我!呵呵……!”她笑了笑,“你別開玩笑了,就我那嗓子,一吼出來準驚訝四坐,全趴下!”
“呃!”林飄逸有些失望,“那你有認識的朋友唱歌好聽的嗎?”
“朋友!”劉曉芬扭頭看着他,“朋友沒有,我們廠裡倒是有一個人唱的好聽,而且這個人你也認識。”
“誰!?”林飄逸來了興趣。
“總經理助理,張涵韻啊!她在公司年會上唱的歌可好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