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這裡,孟謙終於明白方纔宗巖和樑濤行爲的含義。
樑濤故意把提供個其它品牌的電池擺在上面,宗巖又恰到好處的提及,其言外之意是:我們還有其它的合作目標,並非只青睞你華威。這就避免了華威想要以合作爲要挾,先進行融資。
如果話華威清楚他們沒多少選擇餘地,必然會利用這個優勢——我們可以大力推廣你的電池,今後形成戰略合作,但前提是,接受我們的融資,哪怕5%也是可行的,日後大可利用資本來擴增。
商場如戰場,細節將會定勝敗。
從這個小細節裡,孟謙學到了很多學問。
……
不過最後並沒有談成。
當然也沒有談崩,雙方是確立要合作了,尚待商議的是:供貨價格、數量,以及合作的優先權,華威的戰略目光總是看得很遠。再有就是對方念念不忘的股權融資問題,很想分一杯羹。
雖然沒談成,但富國能源的發展困境已迎刃而解。
只要搭上國內頂尖手機商的線,隨着華威的新品推出,新型電池揚名天下還難?
這雖是一小步,但對公司是一大步。
其中功勞最大的,不是宗巖也不是孟謙,而是龔慧。
如果沒有她的人脈,沒有她幫孟謙牽線,恐怕他仍在爲富國能源的發展而傷腦筋。即便能夠找到合作對象,效果也肯定不如跟華威這個行業龍頭的強。她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可想而知。
雖然孟謙仍不明白她爲何要這麼做,毀自己的前途?但不妨礙對她的感激,如果按照行規,介紹人是有權分酬勞的。當然孟謙也沒傻到直接給錢,她肯定不缺錢,否則也不會幫他牽線。
但要怎麼樣,才能表達有分量的謝意呢?
他琢磨了很久,直到偶然間看到了她的駕照,看清了上面的信息,發現一個對她重要的日子。他便決定送她一份禮物,最好是約她出來再送——如果她沒有別的朋友、沒有別的安排的話。
……
宗巖也開始忙碌起來。
“以我們目前的產能,最多隻能提供應一家廠商,但我認爲在簽訂供貨合同的問題上不能含糊,必須要把國內和國外,獨家還是多家的事情界定清楚。因爲全球的市場,遠遠比中國的大。”
“有道理。”孟謙贊同,宗巖是和他想一塊去了,就怕華威要求獨家供貨,容易失去其它市場。
孟謙的想法:“我和你的觀點一樣,這裡面有很多彎子,我們必須要注重細節,另外擴充公司的法務部吧。”
“我會去做的。”宗巖說,“對於公司掌握的技術,今後可能會遇到很多專利問題,法務部很有必要。”
“工廠的進度呢?”孟謙問。
負責這方面的胡躍,回答道:“進口的設備即將抵達,但因爲臨近春節,工人已經很難招聘。”
孟謙說:“可以先簽訂協議,再給出比同行業更好的待遇,現在我們需要的是時間而不是利潤。”
宗巖贊同:“工廠是年後纔會開工的,先積累基礎。”
再回到合作的問題上,孟謙問:“進度怎麼樣了?”
宗巖說:“華威很想要把我們吞掉,但又需要我們的合作。值得慶賀的是,我們不用做成本價生意了,目前單塊電池採購價有望超過120元,華威打算用它們專供旗艦機型,對質量高要求。”
“真不錯!”孟謙很滿意,“這一筆訂單會帶來充足的運作資金。”
要說到營銷方面,宗巖的手段是非常多的:“我們也可以利用談合作的間隙,適當散佈一些消息,讓其它廠商知道內情,對我們知名度的建立、對華威的壓迫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很好。”孟謙同意。
……
與此同時,華威的高層也活躍起來。
華威作爲國內的龍頭企業,很注重技術發展和專利的它們,怎麼會看不到這裡面的巨大前景?說橫掃全球也毫不爲過,就目前,甚至未來五年,新型電池的技術絕對是獨孤求敗的。
高層會議上,有人提議:“既然對方不肯出賣技術,也不接受投資,我們可以先簽訂供貨合同,要求是單獨的,把全球都劃分進來,再次就是國內獨家的,讓電池成爲我們擊敗對手的絕招。”
“只要我們建立了合作關係,就可以從對方的資金缺口、產量上下手,迫使他們接受投資,這畢竟是一家中型企業,弱點明顯。佔據一定股份後,在專利技術授權上,或許還能夠下功夫。”
大老總黃亮表態:“目前先把合作搞定下來,事情循序漸進。”
“這方面我可以負責。”李華毛遂自薦。
黃亮同意:“由你全權負責。”
“我會拿出滿意的結果。”李華很自信,這是個絕好的立工機會,一旦搞定,日後升遷就是資歷一份。
……
華威的大老總下命令後,談判加速。
華威想要長期協議,富國能源卻打着出名後提高價格的小算盤,雙方扯皮許多天,最終各自退讓,達成初步意見:富國能源將提供給華威的旗艦機型X7的電池,華威有協助宣傳的義務。
華威要求高端電池綁定X7機型,同時它們還擁有日後優先合作的權利(同等條件下);定價方面,新型電池的採購價爲125元,華威的第一筆單子需求量是30萬塊電池,合同金額3750萬元。
這125的採購價是非常高的,大型手機商對電池的採購花費在30到40左右,某些品牌能壓到10元(B類次品爲多);而以網上披露的信息,三星和蘋果機型的電池成本,在3.5美元到6美元之間。
但新興技術,得考慮容量翻三倍、支持更強的快充,以及技術領先優勢,它製造成本都60了,再加上技術成本(雖然很少),盈利空間等等,125雖然高,但也在華威能接受的範圍內。
後面還有一些詳細內容,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條條框框。從書面上看,華威是賺大了,全球首款新型電池,獨家使用和發佈,產量綁定X7機型。可對於華威來說,卻不怎麼值得高興。
富國能源的小算盤很厲害,它們現在搞低價供應,是想要利用華威的名氣和發佈會造勢後,提升自身的價值。默默無聞狀態下的它們,估值十個億,等出名後,百億、數百億都輕而易舉。
華威很想搞長期合作,最好是全國獨家的,如此它們就可以輕而易舉的幹掉其它競爭對手。但富國能源死活不肯,最終只是退讓答應首批合同結束後,優先與它們談判後面的合作,這什麼意思?
無非就是等出名後,漫天要價!
但不爽歸不爽,畢竟已經爭取到頭籌,它們還有優先合作的權利,只要不出太大的意外,它們今後將會達成長久協議,華威年產6000多萬部手機,都將裝備新技術,它們滅掉同行的野心,急速膨脹。
而富國能源在談判後,全體上下一片歡慶,合作有了,出名將不在話下,還贏得了第一筆3750萬的資金——這只是30萬塊電池的供應單子金額。華威年產超過6000萬部,這意味着什麼?
理論七十多億的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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