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正面 從“憤青”到“超人”(2)

琦善雖位至將相,然既奉旨查辦,則研鞫乃其職分;司員職位雖卑,無有傳入廷尉與犯官對質之理。若因此得罰,將來大員有罪,誰敢過問者?且諭旨但令會審琦善,未聞訊及司員,必欲傳訊,當奏請奉旨然後可。

就是說,琦善雖然權高位重,但既然奉旨查辦他的罪行,則自然應該以罪犯待之。舉報他的那幾個司員官位雖低,現在也仍然是朝廷命官,怎麼能像罪犯一樣抓來當堂對質?如果舉報者被這樣對待,將來再有大員犯罪,誰敢過問?況且皇帝只命會審琦善,並沒有命令兼審其司員。如果一定要傳訊司員,那必須先請旨。

曾國藩“詞氣抗厲”,“四坐爲之悚動”,刑部尚書恆春不得不取消了這個動議。懾於曾國藩的剛直,咸豐二年四月,琦善被革職,發往吉林效力贖罪。

另一個“大名大位”者是賽尚阿。咸豐二年初,賽尚阿等因爲在鎮壓太平天國起義軍過程中調度不力,日久無功而“交部議處”。朝中衆人多力圖爲之寬減,只有曾國藩“以軍務關係重大,議處罪名宜從重者,不當比照成例”。

但會議還是決定從寬處罰。曾國藩不服,“會議罷後,公專摺奏請從嚴議處”。賽尚阿因此終被革職。

本來,曾國藩在京官中人緣頗好。然而,這兩次挑戰“大名大位”者,卻令他人際關係網出現巨大破洞。因爲琦善門生故舊遍天下,與穆彰阿關係也頗深。曾國藩打破了“官官相護”的潛規則,成爲官場上的異類。案子審完之後,許多人與曾國藩拉開距離,甚至不再往來。他在官場上的處境日益孤立。“諸公貴人見之或引避,至不與同席。”在背後當然更是遭到無數詆譭之詞。彈劾賽尚阿又得罪了一大批人。因此曾國藩在咸豐二年幾乎成了京師人人唾罵的人物。

在北京的最後一段日子,曾國藩動輒得咎,精神十分痛苦,愈來愈想念家鄉了。國事頹唐,他百計奮鬥,卻絲毫無補,不免又一次萌生了退志:

粵西事用銀已及千萬兩而無確耗,戶部日見支絀,內庫亦僅餘六百萬。時事多艱,無策以補救萬一,實可慚愧!明年擬告歸,以避尸位素餐之咎。

在給羅澤南的信中亦云:

計稍遲歲時,即當解組歸養,從吾子與孟容(羅澤南與劉蓉)於萬山恬寂中耳。

咸豐二年六月,曾國藩終於得到了江西鄉試正考官的外差,他興沖沖逃離這個讓他失望而厭惡的京城,準備從此引退歸山。不料剛走到安徽太和縣,接到了母親去世的訃聞,當即換裝回鄉奔喪,至此正式結束了他十四年的京宦生涯。

在長沙“打脫牙和血吞”

曾國藩說:“餘生平吃數大塹,而癸丑六月(咸豐三年六月)不與焉。”似乎長沙之辱在他記憶中無足輕重。事實遠非如此:正是這次強烈刺激,推動他克服了那些本不可能克服的困難,練成了湘軍。

事情起因於咸豐二年臘月曾國藩入省承擔公事。

咸豐二年底,咸豐皇帝的一道緊急命令傳到了荷葉。原來不久前太平軍揮師北上,湖南各地,紛紛糜爛。咸豐皇帝情急之下,詔命在鄉下老家爲母親守孝的曾國藩幫助地方官員興辦“團練”,也就是“民兵”,以保衛鄉里。

曾國藩一到長沙,就展現出雷厲風行的辦事風格。

皇帝的諭旨傳到湖南時,太平軍已經揮師湖北。湖南雖暫獲喘息,形勢卻依然危急。太平軍走後,各縣的會黨、土匪勢力不斷髮難,也試圖步太平軍後塵以求一逞,湖南境內風聲鶴唳,人心惶惶。因此穩定社會治安成了當務之急。

曾國藩在自己的公館裡開設了一個“審案局”,專門審理社會治安案件。曾國藩命令,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搶劫犯被抓獲,不必經過州縣,直接送到這裡。只要捆送來者,一不需要參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實際證據,只以舉報者口辭爲信,稍加訊問,立即結案。處理方法只有三種:一是立刻砍頭,二是活活打死在棍下,三是施以殘酷的鞭刑。用曾國藩自己的話說就是:“匪類解到,重則立決,輕則斃之杖下,又輕則鞭之千百。敝處所爲止此三科。”四個月內,審案局“計斬決之犯一百零四名,立斃杖下者二名,監斃獄中者三十一名”。曾國藩因此獲得了“曾剃頭”的著名外號。

恐怖政策確實收到了一時之效,各地土匪不再敢輕舉妄動,社會秩序迅速安定下來。奇怪的是,曾國藩勇於任事,沒有贏得湖南政界的感激,相反卻招致了重重怨懟。出山幾個月後,謗名滿城,長沙城中“文法吏大譁”,都視他爲仇敵。甚至當時的一些老朋友如李瀚章、魁聯、朱孫詒、郭嵩燾、歐陽兆熊等都給他寫信,表示了對他種種作爲的不理解和擔心。李瀚章爲此專門寫信給他,“勸其緩刑”。

成爲衆矢之的的原因,是曾國藩動了別人的奶酪。

權力是清朝官員們的眼珠,是他們的生命,是他們的精神支柱,也是他們灰色收入的主要來源和收穫他人尊敬、巴結、攀附的唯一資本。他們可以允許自己無所作爲,“佔着茅坑不拉屎”,卻絕不允許別人在這裡有所作爲。

曾國藩悍然成立了不倫不類的“審案局”,將自布政使到各府州縣長官的社會治安權收歸自己名下,“巨案則自行匯奏,小者則惟吾專之”。他對那些貪鄙畏葸的地方官吏本來就極不信任,所以常常越過他們,直接下達命令。他規定,任何人都可以捆送土匪流氓,不必經過過去那些層層手續,“一切勘轉之文、解犯之費都行省去,寬以處分,假以便宜”。他辦案總是徑自決定,從速處理,以免有人來說情糾纏,“期於立辦,無所掛礙牽掣於其間。案至即時訊供,即時正法,亦無所期待遷延。”

這就惹惱了通省文官。案子就是錢,不是現錢也是天大的人情,你把抓捕、審判、監禁、處決權統統收歸自己所有,別人還有什麼活路?

曾國藩不尊重行政程序,視湖南通省官員如無物,更是大傷文官們的面子。你要當好官,出成績,這可以理解,誰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別把我們踩得這樣狠,反襯得這樣無能?你半年裡辦的事,超過了湖南幾十年的工作成績,這樣幹法,別人的面子往哪裡擺?

咸豐皇帝任命的“幫辦團練大臣”,並非曾國藩一人。從咸豐二年十一月至三年二月,他一口氣任命了十個省共四十三位退休或者丁憂在家的前官員爲團練大臣。

絕大多數團練大臣行事都很明智。他們的做法有三類。潔身自好者深知自己不受地方官員歡迎,他們接到命令之後,在省城找間空辦公室,掛個牌子敷衍兩天,最後像大多數紳士那樣,給團練捐些錢了事。

精於打小算盤者則視皇帝的聖旨爲以公濟私的好機會。他們在地方上果真辦起一支小小的民兵,不過主要目的卻是保衛自己的莊園不受土匪搶劫。一旦太平軍大股部隊到來,則立刻“逃遁”或“託病藏匿”了。

胃口更大者則把這個差事當成中飽私囊的絕佳機會。他們扯着皇帝的幌子,以籌款練兵爲藉口,大肆敲詐地方富戶。“假公濟私,百端紛擾,或逼勒州縣供應,或苛派民間銀錢,或於官設捐局之外,團練再設捐局,或於官抽釐金之外,團練再抽釐金”。

只有曾國藩一個人,一不要錢,二不要利,只想真正爲國家分憂。這就觸犯了官場潛規則。

曾國藩混跡官場多年,當然不是不通世故之輩。他自己說:“今歲以來,所辦之事,強半皆冒侵官越俎之嫌。”他悍然不顧,一意孤行,自有他的道理:“只以時事孔艱,苟利於國,或益於民,即不惜攘臂爲之,冀以補瘡痍之萬一,而扶正氣於將歇。”後來,在給翰林院同事龍啓瑞的信中,他又這樣進行解釋:

二三十年來,士大夫習於優容苟安,榆修袂而養步,倡爲一種不黑不白、不痛不癢之風,見有慷慨感激以鳴不平者,則相與議其後,以爲是不更事,輕淺而好自見。國藩昔廁六曹,目擊此等風味,蓋已痛恨刺骨。今年乏承團務,見一二當軸者,自藩彌善,深閉固拒,若恐人之攘臂與其間也者。欲固執謙德,則於事無濟,而於心亦多不可耐,於是攘臂越俎,誅斬匪徒,處分重案,不復以相關白。

就是說,二三十年以來,官場形成一種黑白不辨、不痛不癢的含混作風。偶爾有人批評這種作風,則大家相與議論,說他不懂事,好顯擺自己。我昔年做六部官員時,對此早已痛恨入骨。如今辦理團練,又遇到幾個有實權的人,不許我觸及他們的勢力範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再謙遜退讓,則一事無成。而且這麼多年來,心裡也憋着一股火,於是毅然出手,不再管那麼多。

他又說,“物窮則變,救浮華者莫如質。積玩之後,振之以猛,意在斯乎?”

在曾國藩看來,官場風氣敗壞已極,隨波逐流,斷難成功。要想挽救天下,首先就要改變官場風氣,“痛懲而廓清之”。他希望以自己至剛至猛的辦事風格,給渾渾噩噩的湖南官場一個震動,打破這個死氣沉沉的鐵屋。他哪裡知道,這些地方官員,雖然辦起正事昏聵糊塗,但是壞起事來,個個都是行家裡手。一場大風波不久就到來了。

風波的觸發點是練兵。

曾國藩不是軍人,也從來沒有摸過武器。但是他畢竟從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過數年的“兵部左侍郎”(約等於今天的國防部副部長),加之他以經世致用爲志,對大清國家武裝情況有較一般人遠爲深入而全面的瞭解。

他深知,依靠目前這支大清軍隊,打敗太平軍是不可能的。因爲晚清國家軍隊是一支沒有靈魂、沒有“天良”、沒有精神力量的軍隊。曾國藩說過:“國藩歷年來痛恨軍營習氣,武弁自守備以上無不喪盡天良!”

要挽救這個國家,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動手,練出一支嶄新的有戰鬥力的隊伍。所以,在接奉聖旨後的第十天,曾國藩就復奏,要在長沙創建一支新的軍隊。

曾國藩練兵,首重給軍隊注入“良心”和“靈魂”。他在中事史上首先發明瞭“政治教育”。創立湘軍之後,每逢三日、八日,他要把軍隊召集到操場上,進行政治動員。他親自訓話,用“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孔孟之道和“不要錢,不怕死”的岳飛精神激勵將士,教育他們忠君愛國,不得擾民。

這當然是好事。但問題是曾國藩又一次把手伸向了自己的權力範圍之外。和各地國家軍隊一樣,駐長沙的綠營軍,軍紀廢弛、四處擾民,令全長沙頭疼。曾國藩命令駐省的正規軍隊每三、八兩日,與湘軍一起“會操”。曾國藩自己說:“傳喚(綠)營兵,一同操演,亦不過會弁委前來聽我教語”,開啓他們的天良。他爲了喚醒這些兵痞的良心,也確實苦口婆心:“每逢三、八操演集諸勇而教之,反覆開說至千百語,但令其無擾百姓。”“每次與諸弁兵講說,至一時數刻之久。雖不敢雲說法點頑石之頭,亦誠欲以苦口滴杜鵑之血。”其目的“蓋欲感動一二,冀其不擾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賊匪之恥,而稍變武弁漫無紀律之態”。

這一利國利軍之舉,卻差點讓曾國藩送了命。

大清政治慣例是文官不管軍隊的日常事務。即使是巡撫這樣的實權大官,也不會具體過問軍隊的日常操練。文官們雖然痛恨曾國藩,但也只能形於辭色,性情粗野的軍人們卻沒有這麼好脾氣,他們立刻付諸行動。

帶頭鬧事的,是長沙副將清德。他在太平軍進攻湖南時曾臨陣脫逃,此時面對曾國藩卻很勇敢。他不僅帶頭抵制會操,“操演之期,該將從不一至”,而且搖脣鼓舌,四處鼓動各軍不要受曾國藩的擺弄。

行事至剛的曾國藩立刻給皇帝上了個摺子,彈劾清德,並猛烈抨擊湖南駐軍“將士畏葸,疲玩已成痼習,勸之不聽,威之不懼,竟無可以激勵之術”。上方寶劍很快顯示了威力。咸豐皇帝立刻將清德革職拿辦。這是曾國藩出山之後,與湖南官場發生的第一次正式衝突。

表面上看曾國藩在這次衝突中取得大勝,實際上失敗的隱患已根植在這場“大勝”之中。

晚清官場最重要的潛規則是“官官相護”。常在河邊走,誰能不溼鞋?只有彼此掩蓋,才能最大限度保證大家的集體安全。動輒咬人,足以令人人自危。湖南官員從此對曾國藩更加恨之入骨。清德的上司、湖南提督,也就是駐湖南最高軍事長官鮑起豹更伺機報復,而機會也很快就來了。

綠營軍看着曾國藩招來的這些湘勇土包子怎麼看怎麼不順眼,經常藉故與湘勇發生械鬥。八月初四,鮑起豹的衛隊又尋釁攻打湘勇,雙方各有負傷。

軍隊沒有紀律,何以平賊,何以安民?曾國藩向鮑起豹發去文書,要求他逮捕帶頭鬧事的綠營兵,以杜私鬥之風。

鮑起豹決意要借這個機會好好教訓教訓曾國藩。他故意將幾名肇事士兵五花大綁捆起來,大張旗鼓地押送到曾國藩的公館,同時派人散佈曾國藩要嚴懲這幾個綠營兵的消息,鼓動軍人鬧事。綠營一傳二、二傳三,人越聚越多,羣情激憤,紛紛上街,遊行示威,要求曾國藩釋放綠營兵。長沙城中一時大亂。

張亮基調走之後,湖南通省官員都和曾國藩氣味不投。出了這個事,滿城官員都關起大門,袖手旁觀,心中暗喜。“營兵既日夜遊聚城中,文武官閉門不肯誰何。”等着要看曾國藩的笑話。綠營兵見狀,膽子更大,居然開始公然圍攻曾國藩的公館。

曾國藩的公館就臨時設在巡撫衙門的射圃裡,與巡撫駱秉章的辦公室僅一牆之隔。曾國藩以爲綠營兵膽子再大,也絕不敢武裝攻擊他這個二品大員。所以被綠營兵包圍後,他還若無其事地處理公文。不料綠營兵竟然破門而入,連傷了他的幾個隨從。連曾國藩自己都差點挨刀。曾國藩奪門而逃,幾步竄到隔壁巡撫辦公室門前,連連急叩。

綠營在門外鬧事,巡撫駱秉章聽得一清二楚,但是卻裝聾作啞,暗暗發笑。他早應該出來調停,卻一直假作不知。直到曾國藩來叩門,他才故作驚訝,出來調停。綠營兵一見巡撫駕到,馬上規矩下來。

駱秉章的調處辦法是命人把鮑起豹捆送來的那幾個綠營兵帶過來,他親自上前鬆綁,還連連向他們道歉,說讓兄弟們受委屈了!

綠營兵面子掙足,興高采烈擁着這幾人而去。

只剩下駱曾二人了,駱秉章一句安慰的話也沒對曾國藩說,只淡淡地說了一句:“將來打仗,還要靠他們啊!”就轉身走了。

曾國藩氣得啞口無言。

湖南官員們眼見前一段飛揚跋扈的二品大員這次被狠狠地修理,個個眉開眼笑,把這事當成笑話,四處飛傳。一時間,滿城都是對曾國藩的譏笑之聲。“司道羣官皆竊喜,以謂可懲多事矣。”

這是曾國藩出生以來,第一次遭遇真正的挫折。進秀才的艱難,畫稿遭人嘲笑的尷尬,比起這次挫辱來,完全不在同一個檔次。堂堂副部級官員,差點讓鬧事的兵痞殺了,還沒處講理。這種難堪在整個大清朝的歷史上,也不多見。我們可以想象曾國藩是如何心血上衝,夜不成寐。

曾國藩的第一反應當然是向皇上控告。乾脆,借這個機會把到省辦事以來所受所有排擠委屈都痛快淋漓地向皇帝陳訴一番!

然而細一想,他就知道這種做法行不通。這一道奏摺上去,頂多打倒一個鮑起豹,能把湖南全省官員都扳倒嗎?如果扳不倒全省官員,那麼以後他在湖南的處境,豈不是更要寸步難行?

經過幾夜不眠的反思,曾國藩做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決定:“好漢打脫牙和血吞。”他不再和長沙官場糾纏爭辯,而是捲起鋪蓋,帶着自己募來的湘軍,前往僻靜的衡陽。全省官員瞧不起我,我不爭一日之短長。等到我在衡陽練成一支勁旅,打幾個勝仗給你們看看,那時自會分出高下。這纔是挽回面子的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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