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纔不過三個月至半年,他便原形畢露,迫女人:“如果你不跟他分手,我就把我們的事情告訴他。”
女人慌張地求他:“不,求求你不要告訴他。”男人便發瘋似地說:“你爲甚麼那麼害怕讓他知道?你是不是仍然愛他?”
哪還用說?曾經有一個男人是這樣迫女人跟男朋友分手的。中秋節前一個月,他警告她:“中秋節前,你要跟他分手。”她做不到,聖誕前,他警告她:“聖誕節前,你一定要跟他說。”她做不到,他說:“新年前是最後限期。”她做不到,到了翌年,他說:“復活節前,你不離開他,我就把我們的關係告訴他。”她做不到,他說:“那麼清明節前,你一定要跟他分手。”
接受不來,離開好了,婆婆媽媽最討厭,還去威脅自己所愛的女人,這種男人,能有甚麼作爲?女人可以成爲偉大的第三者,但是男人,天生就不是第三者的材料。他們只能夠長久地做姦夫而無法長久地做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