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在洪濤眼裡基本是個半殘,目前人員配置足夠運轉,暫時就不做什麼變動了。但工部是新政的重點,任務重責任大,必須得到加強。
工部尚書劉元霖剛過五十,體力精力都還可以,在任三年也沒找什麼麻煩,基本算是合格。右侍郎趙士禎研發後裝火炮、燧發米涅彈步槍功績顯赫,進左侍郎,時刻準備接班。
原營繕清吏司員外郎李之藻升任郎中;原營繕清吏司主事畢懋康升任屯田清吏司郎中;原虞衡清吏司主事徐光啓升任本司郎中;原虞衡清吏司主事王徵升任都水清吏司郎中。
“袁愛卿,此任遼東巡撫你做得很好,不知今後有何打算?”除了藉着謀反一案對朝廷部分官員做出了相應的調整之外,還有個遼東巡撫袁應泰應該得到嘉獎。
在這次裁撤遼東鎮的行動中,他和杜鬆一文一武調度有方,確保了幾十萬軍民安全有序入關,功不可沒。同時也驗證了後世對他的評價,軍事技能平平,在民政上卻是把好手。
“臣惶恐有加,若有朝一日收復遼東,臣願再任巡撫,造福地方。”袁應泰此時也不清楚到底是有功還是有過,爲了誅殺亂兵一事,朝中彈劾不斷,如果皇帝來個功過相抵也很正常,升遷的念頭已然淡了。
“嗯,暫且耐心等一等,你會看到那一天的。不過眼下朕有個更重要的職位想託付你去擔任,只是此地距離京師甚遠,往來不便,又極易遭到科道彈劾,不知你意下如何?”
“……若論兇險遼東當仁不讓,臣既然去得還有何處不能去,請陛下明示,臣願往!”
有道是聽話聽音,可袁應泰愣是沒從皇帝這段話裡聽出準確意思來。按說又遠又容易被彈劾的地方等於被貶黜,可又是個很重要的職位,真想不出所指爲何。
“兩廣總督李贄這幾年在當地推行番麥、番薯,鼓勵建廠榨糖、釀酒與西番商人經營,成績頗豐。只是廣東左布政使胡桂芳對於新政態度不明,拖拉推諉不斷,嚴重影響了進度。
朕打算讓你就任廣東右布政使,配合李贄繼續深入推行新政,順勢熟悉當地風土人情,做好接替胡桂芳的準備。”
剛入秋的時候,李贄發來密信,除了講述番麥和番薯的產量喜人,糖廠、酒廠、香皂廠效益大幅提升的喜訊之外,還說了說遇到的問題。
首先是身體,他今年已經81歲了,雖然做爲福建人比較適應當地氣候,心氣足了之後精神頭也比以往旺盛。但畢竟風燭殘年,身體愈發衰弱,入夏之後病了兩場,不知道哪天就會一病不起。
其次是現任廣東左布政使胡桂芳在工作上不支持也不反對,凡事無論大小都要向朝廷各部去函詢問。做爲總督又不能事事代替其做決定,太耽誤進度。
所以建議皇帝及早安排可造之材準備接替,最好提前派過去工作一段時間,一方面是熟悉當地的風土人情,一方面也要考察能否勝任。
原本洪濤打算找個藉口把胡桂芳替換掉,可是問過葉向高之後又打消了這個念頭。胡桂芳早年在杭州做過推官,工作認真、勤儉克己,民聲很高,是個很不錯的官員。
如果僅僅因爲其不太瞭解新政就無故更換有些過於草率,新政目前只在廣東一省實施,還不是公開的,而是通過李贄一點點推行,屬於試驗階段。別說胡桂芳,放任何一名官員去當廣東布政使都有可能因爲不瞭解而反對。人家好歹沒故意作對,只是多向朝廷詢問,一點錯沒有。不過新政的推廣試驗也不能因爲某位官員的謹慎而放慢,該更換還是要更換。
洪濤的本意是先找個合適人選去當右布政使,再拖上一年,待到明年大計來臨,以政績優秀爲由不露聲色的把胡桂芳調回京師去都察院或者大理寺任職。
屆時新人也對當地情況摸得差不多了,不管是替換胡桂芳還是接替李贄都屬於順理成章,不會影響新政的推廣進度。
本來想派馬經綸去當右布政使,他和李贄是忘年交,理念又都差不多,這幾年經營《半月談》有聲有色,在民間贏得了不少聲望。去當地熟悉個一年半載的,應該可以接替李贄的位置。
但馬經綸說他恐怕無法勝任,當個編輯在報紙上耍耍筆桿子與實打實的治理地方完全不一樣,他以前曾經當過知縣,政績不錯,卻已經快累吐血了,自知不是當封疆大吏的材料。
另外他對官場中的爭鬥早已失去了興趣,高官厚祿更是缺乏吸引力,倒是覺得在報紙上建功立業,替皇帝搖旗吶喊挺中意。
洪濤聽聞之後覺得挺有道理,一個人如果很煩一件事幾乎不可能做好,與其強迫馬經綸扔下《半月談》去當官,不如另外找個合適的人選。
思來想去,還是袁應泰比較合適。他雖然屬於士人階層,卻已經受到了自己不小影響,且烙上了保皇派印記,和袁可立一樣很難再回頭,更容易接受新的理念。
“……臣斗膽相問,陛下可是要在兩廣做大變動?”
有了裁撤遼東鎮的一系列舉措當例子,袁應泰差不多摸到了皇帝的行事風格,那就是不拘一格,敢想敢幹,要預測其下一步動作的話,最好使勁兒往大了猜。
李贄在兩廣勢頭正盛,有皇帝全力支持,除了經常被彈劾之外沒聽說有什麼麻煩。突然間派自己去當右布政使,肯定不是打算蕭規曹隨,很可能有更大的變化。
“可以這麼說,朕打算進一步開放廣州港,允許部分番邦商船自由來往。僅僅靠田畝稅賦已經無法支撐大明的復興了,增加商稅是唯一能在短期內見效的辦法。李贄這些年一直在爲此事做鋪墊,效果很明顯。”
關於開海的爭論在朝堂裡一直都有,也一直沒個定論。洪濤不打算和朝臣們打嘴架玩,孰是孰非光噴也分不清,乾脆就用事實來說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