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些質疑之聲很快就消失了,因爲不管哪一樣都拿不出證據,反倒是有合理的解釋。
東嶽仁聖宮雖然在京城的廟觀當中算不上太靠前的,可太皇太后信奉道教,皇帝估計是順着老太太意思去的,結果還就顯靈了。
至於說李成樑是被逼着立下軍令狀一說更不靠譜,朝中與李家交好的大臣都去十王府當面見過李成樑,雖然沒說上幾句話,卻也看得出來人很正常。如果內有隱情,面對面不會一點暗示都沒有。
即便是皇帝也不太可能完全控制住一位手握重兵的將領,那時候李家子孫也沒全進京呢,只要剩下一個,李成樑也不會坐以待斃。
所以最終的結論只能是君賢臣忠了,皇帝做到了仁君的標準,李成樑也盡到了忠臣的本份,感動上蒼降下福祉,不僅爲大明帝國保住了一位大將,還成就了一段君臣和睦的佳話。
其實朝堂裡的官員勳貴們心裡咋想、怎麼認定已經不重要了,民間從李成樑神奇復原那刻起,已經把這段佳話演繹再演繹,傳頌再傳頌。
等李成樑立下軍令狀離京赴任時,劇情發展到了高潮,誰要敢在公開場合提出質疑,立馬就會被聽見的百姓罵得狗血噴頭,再敢多嘴直接被羣毆。
帝國裡能出一位好皇帝太難了,但凡身上有個閃光點,習慣了把皇帝當成天的百姓們就容不得它暗淡。
對於他們來講,皇帝英明瞭,官員們纔有可能不橫徵暴斂,自己的日子纔有點盼頭。哪怕歷史一次次證明了這種想法很愚蠢,依舊堅信不疑。
倒不是說百姓天生愚蠢,而是他們沒啥機會看到史書,即便看到也都是被挑挑揀揀修飾過的,根本談不上經驗教訓,反倒成了蒙汗藥。
那麼這些朝堂上發生的事情,是怎麼快速被民間所知曉的呢?答案就擺在皇帝的御書案上,書本對開大小兩張白紙,摸着像是棉連紙,單面有字。
蠅頭小楷大小,不似手寫,像是雕版刻印,可墨色又有些厚重,字體生硬呆板,卻勝在整齊劃一,不僅每列大小相同,每行也是字字相對,最上端還有四個大字:行在見聞。
這份東西是東廠番子在街上發現並呈送上來的,已經查明瞭具體來源,隨時都可以拿人問罪。結果被陳矩給壓了下來,悄悄放到了御書案上,看到皇帝啥也沒表示也就不再多嘴。
明朝有種文字傳播模式叫揭帖,類似後世的佈告,也可以說成大字報。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署名的誰都可以張貼,寫什麼內容沒限制。不署名的屬於禁止之類,被官府發現肯定治罪。
當初的妖書案就屬於揭帖,還是不署名的,現在這玩意又出來了,可內容比較正能量,除了一些文人們的詩詞之外,篇幅最長的就是皇帝爲遼東總兵祈福之事,編成了故事在民間散發。
到底該不該定罪,不完全取決於律法,最終還得看高層的意思。妖書案明顯就是給高層搗亂,必然屬於犯罪;祈福故事則不然,宣揚君賢臣忠怎麼能算犯罪呢?
“李師,如果朕沒猜錯,這該就是馬經綸所爲?字體油墨倒是可以,只是毛病也不少!” 其實誰也不用調查洪濤就知道這玩意是從哪兒來的,通縣馬經綸是也,名曰報紙!不過這份報紙無論從內容到規格,與後世的報紙都有很大區別,叫做傳單好像更貼切。
“……陛下息怒,臣以爲此舉並無不妥,算不得干涉朝政,反倒是爲陛下贏得了不少讚譽。”看着五官有些扭曲的皇帝,李贄不得不硬着頭皮替好友辯解。
當初可是說好不要過深涉及朝政的,可剛剛第一份就拿皇帝和朝廷大員編故事,即便看上去對皇帝名譽無損也有僭越之嫌,確實違背了許諾。
可是馬經綸在出這份報紙之前並沒與自己知會,眼下出了問題卻得替他扛着,除了試圖說服皇帝高擡貴手之外也別無它法。能不能脫罪是一回事,當縮頭烏龜又是另一回事,盡人事聽天命吧。
“朕並沒有責怪的意思,只是覺得用紙過於昂貴,市井百姓怕是捨不得出錢購買,不如改成便宜些的麻紙,只要能看清楚字體即可。”
看着顫顫巍巍跪在地上爲馬經綸辯解的老人,洪濤嘴角露出一絲淡淡的笑意。如果要追究責任,自己纔是罪魁禍首,把消息傳給馬經綸並讓他利用這次的事件正式發行報紙的人正是王安。
本想利用報紙來操控民意、混淆視聽、分散朝臣們的注意力。現在目的應該算達到了,無意間還有了第二個收穫,測試人心,且效果比較令人滿意。
自己沒看錯人,李贄雖然不能完全贊同自己的主張,卻是個有情有義的男子漢,沒有因爲身居高位捨不得權力,把曾經的救命恩人拋在一邊。這就對了,如果朝廷官員都能有這樣的操守,即便笨一些也不會把國家治理得太糟。
可惜這樣的官員數量太少,大多數朝臣心裡的頭等大事不是國而是家,再次是黨派義氣之爭,然後是個人榮辱。只有把這些條件全滿足了之後,纔有心思去琢磨江山社稷和天下蒼生。
“麻紙?”聞得好友無礙,李贄懸着的心終於算是落了下來,可眉頭依舊緊鎖。他沒明白皇帝是啥意思,此時稍微上檔次的書籍印刷多用綿紙,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字跡清晰、經得起翻閱。
“要是有更便宜且吃得住油墨的紙張也無不可……李師可能忘了,報紙不是公文,用不着太講究。只要字體能看清,傳看幾日不破裂足矣。百姓不會在意紙張是否結實耐用、字體是否美觀大方,買得起、看着有意思纔是正道。”
既然都一箭雙鵰了,那以後就不能和報紙走得太近,以免引來朝臣們的猜忌。不過在怎麼經營報紙的技巧方面必須得指點指點,借讓李贄轉達給馬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