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寵婚
然後轉過身,凌予僵硬地說了一句:“上次在如歌的寢室我揍了你一拳,現在想來,是我揍的太輕了!”
孫浩然嚇得瞳孔一縮,往後躲了一兩步:“你,你想幹什麼?”
凌予斜睨了他一眼,冷哼一聲,隨後轉過目光不再看他,直接走進了急診室,並且在他進去之後,他還順手將房門給關上了。
靳如歌躺在病牀上,她身上蓋着白色的被單,從她胸前露出的衣服來看,應該是醫生專門給她換上了一件白大褂穿着了。
一旁地板上,是靳如歌換下來的軍裝,骯髒不堪,還夾雜着絲絲血色。
她閉着眼,小臉已經被擦的乾乾淨淨的,似乎是睡着了。
她白淨的手背上紮了針頭,醫生說,那是用來消炎跟補充體力的。
醫生還說,靳如歌身上有很多個小口子,要好好休養。天氣這麼熱,如果繼續參加訓練的話,這些小口子就會一直被汗水浸泡,被衣服摩擦,那麼即如歌肯定會疼的受不了的。所以她建議,讓靳如歌最好在有空調的地方避免汗漬地躺上幾天。
醫生說完,就領着護士一道出去了,安靜的急診室裡,就只剩下兩個大男人了。
靳沫卿細細思忖着醫生的話,忽而擡眼看了眼凌予,別有深意地問:“你覺得呢,是讓如歌在隊裡待着休息,還是送她回家?”
凌予的眸光閃了閃:“送她回家吧,她身上有傷口,需要舒適的環境跟足夠的休息。”
聽完凌予的回答,靳沫卿心頭微微一動。
孫浩然爲了滿足心裡的私慾,可以讓靳如歌就這樣穿梭在鋪了石子的地網下,遍體鱗傷。而凌予爲了靳如歌的健康安好,卻可以摒棄自己的私慾捨得放手讓她回家。
靳沫卿嘆了口氣,如果凌予不是自己的大舅子,那麼他一定會收下凌予這個女婿。
可惜,天意弄人。
眨眨眼,靳沫卿道:“你姐姐一直在跟我鬧,不回孃家也不回靳家,我想着她是住在自己公司裡的,正好這次如歌回去休息,可以讓你姐姐露個面,緩和一下我們的夫妻關係。”
凌予聞言,不語。
靳沫卿又道:“一會兒如歌輸完液,我讓司機送你跟如歌回洛家吧。”
“我也去?”凌予驚訝地擡頭,下一秒,視線轉移到靳如歌的身上,他才知道,這是靳沫卿抓緊機會,想要利用他放不下靳如歌的心理,引誘他跟着靳如歌一起回一趟洛家大宅。
反正他跟靳如歌是舅甥,他已經知道了,就算他再想着她,他們也不可能了。
靳沫卿就是利用了這一點,也看清了最終的不可能,才放心地這樣建議凌予。
其實私底下,靳沫卿是向自己的岳父大人領了軍令狀的,是一定要帶凌予回洛家的,就目前來看,靳如歌的這次受傷何嘗不是老天爺在幫他呢?
見凌予沉默不語,靳沫卿又詭異地加上了一句:“我打算讓如歌好好休息,軍訓後再回來。”
言下之意就是,凌予如果不答應去洛家,那麼距離軍訓過去還有一個半月的時間,他都見不到靳如歌了。
看着牀上那張絕美卻蒼白的小臉,凌予眸色漸深,雙手握拳,心,在掙扎。
凌予淺淺開口,心頭一片苦澀:“首長,你明知道我跟如歌不可能,何苦利用她來引誘我去洛家?”
靳沫卿笑了:“就是因爲連你自己都知道你們反正不可能,所以我才更不用對你們提防什麼了。趁着這會兒你對如歌還有感情,我自然是能利用,則利用。”
空蕩的房間再次迴歸靜謐。
凌予深吸一口氣,他有理由相信,靳沫卿能做到軍長的位置,絕非凡夫俗子了。
靳沫卿,真狠!
凌予對自己生母的事情一無所知,對自己當年爲什麼被遺棄同樣一無所知,他不明白爲什麼洛振宇後來找到了他,給他提供優質的生活環境還有學習條件,卻始終狠心讓他孤零零地漂泊在外,而不肯接納他回到洛家。
如今,洛振宇年紀大了,想要回兒子了,不說愧疚,不說彌補,只是丟下一個養子的帽子,還以一個恩人的高姿態,來讓凌予對他老人家感恩戴德。
養子?
這分明是對凌予生母的否定,對凌予血統的否定,以及對凌予的人格的否定!
換言之,是侮辱!
當他知道真相的那一刻,他的心裡除了委屈全是恨!
他要怎麼去那個洛家?!怎麼面對那個明明遺棄了他,卻還要對他表現僞善的老頭子?!
洛振宇要的,是凌予感感激涕淋地跪下,做他的養子。
但是凌予要的,是尊重,尊重客觀的事實,尊重他的生母,以及尊重他自己!
如靳沫卿上次所言,洛美薇是無辜的,把他說成養子的話,洛美薇不會鬧騰,家和萬事興,洛振宇也是爲了一家和和氣氣的。
但是,憑什麼就這樣一再地犧牲凌予呢?犧牲了他美好的童年,犧牲了他應有的溫暖的家庭環境,如今還要犧牲他的愛情,跟整個有尊嚴的人生!
“予~凌予~,別走,不要丟下我。”
睡夢中的靳如歌忽然顰蹙峨嵋地說出這樣一句來,靳沫卿聽在耳朵裡,不知道是該歡喜,還是該心疼。
凌予趕緊上前拍了拍她的胸口,像是哄着嬰兒一般,柔聲說着:“我在呢,我不走,安心睡吧。”
他說完,靳如歌的嘴角就彎成了一道好看的弧度,像是已經夢見了自己的未來,面朝大海,春暖花開。
靳沫卿蹙蹙眉,嘆了口氣:“至少,讓她安心把身上的傷養好吧。後面我們再想辦法,讓她忘了你。”
凌予沒有看他,他只是輕輕握着靳如歌打着點滴的手指,眷念的目光一下也沒從她的小臉上移開過。
沉默半晌,他做完了強烈的思想鬥爭,眨眨眼道:“好,我陪如歌回洛家。”
靳沫卿一愣,其實剛纔他也在賭,凌予也算是他看着長大的,凌予的性子他最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