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更深的是苔絲姑娘張開嘴,從少爺手中咬住一顆草莓的鏡頭,草莓鮮紅肥潤,嘴脣柔嫩飽滿,世界上彷彿再也沒有比草莓和少女之脣更加完美的組合
極偶爾的,我從晚上衆多的電視頻道中尋找到了中央臺電影頻道重播的《苔絲》。十多年裡,這是我第三次看這部電影。我已經不記得第一次看它的時間是1982年還是1983年了。如果是1982年,那麼距今是17年。如果是1983年了,算起來也有16年之久。印象中我是一個人獨自去看這部電影的,在冬日的晚上,騎着車,穿過半個南京城,到鼓樓的曙光電影院。那時候電影院的門前還沒有天橋,劇場也沒有裝修,沒有情侶座鴛鴦座這些時髦的東西,一切都是原始而古舊。
我肯定看電影的時候我還沒有結婚,否則我不會一個人獨享幸福。
看過了,第二天去上班,坐在辦公室裡,整個人都變了樣,遲鈍而木訥,不知道材料怎麼寫,寫材料幹什麼。原來是魂丟了,丟在曙光電影院了。於是下班之後揣了一個麪包,再次騎車穿過半個城,去看第二遍《苔絲》。
影片裡苔絲姑娘的扮演者金斯基,那時候剛剛出道,也就是十幾歲的模樣吧?一晃17年過去了。歲月是怎麼過的?一代人和另一代人之間難道不應該停頓得再久一些,讓我們有一個充分想象、品咂、回顧和嘆惋的過程嗎?
永遠忘不了金斯基的眼神,冷漠、倔強、狂野、絕望。記憶更深的是苔絲姑娘張開嘴,從少爺手中咬住一顆草莓的鏡頭。草莓鮮紅肥潤,嘴脣柔嫩飽滿,世界上彷彿再也沒有比草莓和少女之脣更加完美的組合。那也是我第一次見到“草莓”這種東西,我對它滿懷崇敬,認爲那完全是上帝賜給英國人的尤物。幾年後我收到北京同學的一封信,說她在陽臺的花盆裡種了一棵草莓,結了指甲大的一顆果實,還沒等紅透,就被鄰居家的孩子摘走了。我心裡埋怨她爲什麼沒有趁早拍張照片,我還壓根兒不知道草莓到底是結在樹上還是草上的東西呢。然後,又是幾年時間過去,草莓像在一夜之間變得平常起來,紅豔豔的躺在草筐裡,佔據了南京的大街小巷。如今因爲太多太賤,有興趣購買的人已經不是太多了。
草莓的從無到有,由盛而衰,是幾十年中時間流逝的過程。它在中國的出現和流傳,跟電影中苔絲姑娘口中的草莓有沒有關係呢?我總認爲是有的,那畢竟是我們第一次的感性認識,因爲鏡頭的極美而印象至深。
把時間再往上推一點,說一說我當初讀哈代小說《苔絲》的故事。1978年春天我進入北大,圖書館裡有一間外國小說閱覽室,只在星期三下午對文科學生開放,且每次人數有限(那時候外國小說是禁品,比現在的***禁得還厲害)。爲了擠進每週20個人的閱讀人次中,星期三我總是出了飯廳直奔圖書館,排一箇中午的隊,直站得腳脖子發酸。兩點鐘門一開,擦着別人的肩膀擠進去,直奔書架,搶那眼熟的抱一堆過來,而後找座位坐下,埋頭死看。最快的時候,我一小時能夠看400頁左右的書。看到圖書館打烊,站起來還書,兩眼發黑,腳步虛飄,整個人疲憊得活像大病一場。那樣一種緊張和快速的閱讀體驗,過了今天就沒有明天的拼命勁兒,至今想起來還覺得驚心動魄。英國作家哈代的《苔絲》,就是在那些“黑色星期三”的日子裡看的。因爲看得過快,囫圇吞棗,很多具體的情節和描寫都沒有記得牢固,印象裡只留下一片冬季蕭瑟的英格蘭的荒原。哈代是英國作家中跟勃朗特三姐妹的風格比較接近的一位,他的文字中悲憫和絕望是一種浸透靈魂的東西。跟狄更斯不一樣,跟簡·奧斯汀更不一樣。此後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看《苔絲》這部電影,不能說跟當初的閱讀毫無關係。
1992年我跟隨丈夫旅居英國,看了大英博物館,看了溫莎城堡、邱吉爾莊園、莎士比亞小鎮……但是始終沒有機會去看一看哈代的故鄉。在廣袤的英格蘭的高地上,姑娘們跳舞的穀倉還在嗎?苔絲初戀的奶牛場還在嗎?德伯少爺家長滿了草莓的莊園呢?苔絲在逃亡中最後棲息過的太陽神殿的遺址呢?簡樸幽暗的酒館和教堂呢?我不敢想象哈代的故鄉沒有了這些會是什麼樣,像莎士比亞小鎮那樣遊人如織、旅遊品遍地又會是什麼樣。也許不看更好,不看,便允許自由想象,想象的東西纔會永存。
我已經是第三遍看《苔絲》。我身邊坐着跟苔絲年紀相仿的女兒。我看一眼苔絲,再看一眼女兒,發現她們的面容和眼神是如此迥異。我知道15歲的女兒並沒有看懂《苔絲》,她體會不出苔絲的悲哀和絕望。也許她再大一些會懂,也許永遠不懂。不懂也沒關係,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電影,《苔絲》已經讓我在生命中享受了三次非凡的愉悅,我得說一聲衷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