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杖乃是血族十三聖器之一,可以對本族成員實行能力加持,威力毋庸置疑,奈何,撒克遜只是一名子爵,難以揮靈杖的全部威力,再加上聖光對吸血鬼的天生剋制和人數上的優勢,吸血鬼們立即落入了下風。
聖光閃耀,灰霧濛濛,聖光與靈杖在對峙,消弱它的力量,而聖騎士們則一擁而上,憑藉人數上的優勢對六名血族展開了圍攻。
七對六,聖光的強大壓制,加上人數優勢,勝利的天平很快向聖騎士一方傾斜,隨着時間推移,血族逐漸難以支撐,聖騎士們對血族展開了屠殺,本就是天生的對手,再加上同伴的死,他們下手絕不留情。長劍一次次插入血族成員的心臟,血族帥哥們逐個倒了下去。
漸漸地,撒克遜筋疲力盡,渾身上下都被聖光裹住,力量被消弱到了極致,葛瑞絲手腕一抖,長劍長驅直入刺入了撒克遜的心臟。
“啊!”撒克遜大叫一聲,血水噴濺,不甘心的緩緩倒下,懷裡的木盒也摔了出去。
“哈哈!”葛瑞絲狂笑起來,雖然死了個同伴,但是能一分不花搶回元虛帶,還能得到血族聖物靈杖,無疑已經大賺特賺了,畢竟對方已經全軍覆沒了。
葛瑞絲獰笑着走向撒克遜,欲取元虛帶和靈杖。就在此時,一條身形快如飄風,突然飄落場中,搶先一步將木盒抓在手中。
葛瑞絲的笑容僵在臉上,憤懣不已的怒吼道:“敢搶我的東西,我讓你死!”
“你的東西?我可是在地上撿到的,剛纔是你親口所言,無主之物誰撿到就是誰的,你真是大言不慚!”
“你找死!”一名聖騎士自旁邊衝過來,一劍刺向辰南。辰南身影一晃避開長劍,一道殘影劃過,一巴掌將這名聖騎士的頭打了個萬朵桃花開,當場死於非命。
一巴掌扇死個人,六名聖騎士全被震住了,反應過來之後同時向辰南衝了過來。
聖騎士身手不俗,而且還有葛瑞絲的變身武裝,六把長劍交替遞出,組成了劍陣,聖光對血族有救贖作用,對辰南卻是沒有任何用處。身影在劍隙中閃展騰挪,因爲是赤手空拳,暫時倒也奈何不得劍陣。
遠處觀戰的冰玫見聖騎士將辰南圍在當中,立即跑了過來,從腿上拔出一把手槍,因爲幾個人穿梭在一起,她暫時沒敢開槍,剛纔親眼見到血族和聖騎士的變身以及各種術法,心裡還是非常震驚的,她沒想到世間真的有吸血鬼存在,現在見辰南絲毫不懼聖騎士,而且遊刃有餘,越對當初自己與辰南的一見鍾情感到慶幸起來。
僵持也只是維持了片刻,辰南領教了聖騎士劍陣的威力,臉上閃過一絲不耐,手腕猛然一翻,一道薄如蟬翼,只有半指長,肉眼幾乎難以看到的透明小刀,帶着凜然的殺氣破空而過。
刀爲冰魂,無聲無息,在夜色中飛逝而過,肉眼難見,一抹涼意在周邊五人脖頸上滑過,冰魂收回之時刀纏一圈,尾端同樣幾近透明的細鏈順勢捲過最後一名聖騎士的脖子。細鏈是用特殊煉器材料製作,不僅堅韌,而且因爲細如毛,更是比刀還要鋒利,一拉一帶間,這名聖騎士的頭顱直接搬家。
冰魂飲血,刀心處出現一道紅線,夜色中妖嬈的紅色一閃即逝,“叮”的一聲輕鳴,冰魂歸鞘,久未飲血震顫不已,而此時其他四名聖騎士脖頸上的血絲纔剛剛溢出來。
五具屍體幾乎是同時倒下,眼睛尚睜的大大的,彷彿還沒意識到自己已經死了。
葛瑞絲脖頸處有光甲保護,鋒利的冰魂撕開了鎧甲,在她脖頸間斬出一道血槽,卻因此逃過一劫。
騎士武裝實際上是一種能量的爆方式,是有時間限制的,葛瑞絲受傷,氣勢驟減,身上的光甲迅消失,又變成了妖嬈性感的金女郎。
冰魂是辰南結合紅玉上的煉器之術,用特殊材料給自己打造的貼身武器,平時這把近乎透明的小刀就藏在手上的腕錶中,用的時候甩出來,尾端還有一條肉眼難見的透明細鏈,如刀一般鋒利,同樣是殺人利器,因爲隱秘度極高,一旦出手鮮有失手之時。
只爲了練習這把刀,辰南自己的手就曾被這條細鏈劃的遍佈傷口,足用了數月的時間才練成,數年來更是無數次演練,可以說一旦出手幾乎百百中,雖然葛瑞絲憑藉騎士武裝逃過一劫,還是讓辰南有些驚訝的,畢竟自己的冰魂還從未失手過。
葛瑞絲倉皇后退,雪白脖頸間一道冰冷的血痕清晰可見,見幾名手下轉眼間身手異處,自己若沒有光甲護體同樣是身手異處的下場,當即震驚的無以復加。
此時的辰南殺出了血性,雙目中猩紅閃爍,殺機凜然,一步步逼近葛瑞絲,對方知道了他的秘密必須得死。
在這個男人面前,此時的葛瑞絲鬥志全無,步步後退,她腦海裡忽然閃現出一個傳說中的人。
“暗夜誰主宰,只問天狼星。浮血三千里,瀟瀟無人聲!”葛瑞絲喃喃自語,猛然驚喝道:“你……你是天狼?”
辰南一愣,停住了腳步,他沒想到對方竟然認出了自己,想必是因爲剛纔出刀的緣故,辰南無奈的搖搖頭,“久不曾用這把刀殺人,身手有點遲鈍啊,竟然被人看出來了!”
“即使你認出我,一樣要死!”辰南再次向葛瑞絲逼了過去。
“慢!”葛瑞絲慌忙道:“我有一樣信物可保我不死!”說着話,葛瑞絲從懷裡掏出一個粉色戒指,這個戒指很精緻,一看就是女人用的。
雖然辰南殺機旺盛,但畢竟殺的人尚少,心智沒有完全迷失,看到戒指,強忍着殺人的衝動停住了腳步,陰沉着臉道:“這枚戒指你從哪得到的?”
葛瑞絲見有效果,性感的紅脣輕吐一口氣,露出一個妖媚的笑容,故作輕鬆道:“這是巴西名模卡羅琳。特提妮送給我的,我曾有幸幫過她一次,她便將戒指送給了我當做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