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秦夕把電腦搬回宿舍後,可樂壞了那幫快悶出病來的弟兄們。何頌特地跑到解放路買來了一大摞A片,見秦夕在寫小說,就跑來纏我,要我退位讓賢給他過過癮。見我不搭理他,於是那小子孜孜不倦地站在我腦袋上方發表語言攻勢,口水直流地大肆演講,他唾沫橫飛的樣子把我嚇得趕緊逃開。
在一旁看了一會兒何頌吹噓的A壇大片後,備感無聊的我無所事事地在班裡的幾個宿舍轉悠。沒參觀兄弟寢室前,我一直以爲我們是全學校最髒亂差的宿舍,到了這些宿舍後,我的自豪感頓時消失殆盡:桌面桌下書本亂堆;髒襪子爛褲子到處可見;黑色毛巾黃色書籍綠色帽子無所不在;屋裡暗得眼睛直髮澀,被子更是黑得看不清英雄本色;髒襪味、男人味、鴿屎味、炸蟹味、發臭的麪包屑味、茅廁味一應俱全。轉了幾圈後,我依靠在宿舍欄杆前一邊大口大口喘氣,一邊得出一個不朽結論:亂中自有亂中手,一屋更比一屋臭!
大四上學期只有一門考查課,第一堂課要結束時,任課老師宣佈:“同學們,我們這門課到現在爲止已經全部上完了。你們以後就不要再來上課了。考試是開卷考,到時候我會通知大家的。”
於是大學的最後一門課就這樣草草收場了。
沒課可上的我們,幾乎要無聊得抓狂。所幸我們的宿舍正對着足球場,並且樓下就是女生寢室通往圖書館、教學樓區和食堂的必經之路。因此,無論是體育愛好者,還是MM愛好者,都喜歡站在欄杆前打望,各得其所。但據我多番觀察,站在欄杆前打望的,百分百都是在看美女,順帶再看看足球,足球更多時候都充當了冠冕堂皇的藉口和掩飾。
無論上午下午,清晨黃昏,樓上欄杆前都趴滿了黑壓壓的人羣,學校爲了安全起見,還特意請來了金工實習工廠的師傅,對我們的欄杆做了加固。有了安全的保障,我們看MM的熱情與日俱增,羣情激奮。
通常來說,看MM上座率最高時段當然要屬進餐時間,這時,不論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長髮的平頭的、有鬍子的沒鬍子的,都會端着或大或小的飯盆,在欄杆旁呈大雁南飛的一字型排列,伸長脖子觀看從樓下走過的美女,規模浩大,蔚爲壯觀。每當有絕色MM路過,必引起一陣喧譁,這時通常會有趙亞東這類被時代淘汰之流會不知情地從寢室裡大步流星地竄出來,對着對面的足球場端詳半天,驚問:“哪個隊進球了?”
對於那些看美女的資深人士來說,看美女的最佳時間不是中午,也不是下午,而是颳風下雨的時候。何頌聽不明白,就問他爲什麼。於是別人就解釋了:平時看到的美女,只是一種靜態美。颳風時看到的,卻是一種動態美,如果你運氣好,甚至可以藉着她領口被風吹起時若隱若現的好東東;如果下雨的話,就更刺激了,??那些忘帶傘的美女渾身被雨淋個貼身,曲線畢露,再加上她爲了避雨而拔足狂奔,更是洶涌澎湃,美不勝收。
與看MM相比,秦夕似乎更鐘愛於買拖鞋。從大一入學開始,秦夕就特別喜歡買那種用腳拇指和腳食指夾着到處拖的拖鞋。只要不是特別冷,他都喜歡趿着那種拖鞋四處溜達。甚至有低年級的同學無知地把他趿着拖鞋,身穿肥大T恤,端着破爛的超大號飯盆走在校園的水泥地上的畫面評爲最經典的校園生活場景。
秦夕對買拖鞋也很有一套。每次上街,他都喜歡去看拖鞋。認識韋欣之後,他們更達成了一種默契:一到超市,兩人就分開各看各的,等韋欣買夠了東西,就到賣拖鞋的那個角落去找他。這時秦夕一定是在試他親愛的拖鞋了。
曾經有一次,我和秦夕上街,他極力向我介紹各種各樣的拖鞋。他說那種後底厚一點的拖鞋穿起來比較舒服,因爲它的重量可以使它在與地面的接觸中發出有節奏的強烈聲響。我把兩雙拖鞋拿起來仔細對比了半天,卻沒有發現任何不同,於是就笑他故弄玄虛,拖鞋就是拖鞋,那有那麼多的道理。秦夕一聽我話,急了,引用了一個他所崇拜的青年作家的話說“傳拖鞋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讓腳趾自由地舒展,同時伴隨着的是精神上的無限自由。”這句話我反芻了許久都沒有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