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隔壁說話的時候,蒙方正在自己房間裡,爲妻子加固牆壁,加固房頂。
而就在正要整修西牆的時候,無巧不巧的聽到了彼端有人在說話。
雖然聽得並不很清楚,但似乎……似乎與自己有關?
蒙方忍不住好奇心起,本能的貼上耳朵仔細聆聽。
然後就聽到了:你們也需要有人從軍呀,這個名額給了蒙方,這樣你們自己的孩子不就不用去了?
……
老夫孤寡一生,至老孤苦伶仃、肅寥寂寞,憑什麼這個傻子卻能老婆孩子熱炕頭?
不拆散他們,我難受。
更別說還是鄰居,天天看着他們恩愛,我難受,看着就煩!
……
聽罷這番密謀的蒙方身子如同冰凍了一般,整個人都僵硬在那裡。
他雖然曾經對老墨生出過懷疑,但本着爲人向善的想法,還是打消了疑慮。
不想當真就是這個老東西在算計自己!
借糧,我借了,要油,我給了!
然後你不感激不得止,還要翻手陷害我!
讓我和妻子分別,從此踏上生死難料的道路。
這一夜,蒙方靠在山牆根,擡頭看着天空的星星,半宿沒睡。
腦海中,只有幾句話,來回迴盪!
“誰讓他膽小來着?不欺負他,欺負誰?”
“誰讓他弱來着?誰讓他善良來着?”
“大家都難!憑什麼他就老婆孩子熱炕頭!還這麼年輕?憑什麼?!”
蒙方的心中腦海,盡都被這幾句話充斥,來回激盪。
他的一顆心幾乎停止跳動,惟其眼中神色,卻越來越顯猙獰。
驀然,他狠狠的抽了自己一個耳光。
“讓伱平常懦弱膽小!”
“讓你弱!”
“讓你幸福!”
啪啪啪……
蒙方連續抽了自己十幾個耳光,眼中卻就只剩下了平靜,還有冰冷。
“蒙方,你有罪!你有大罪!”
“要改啊!”
……
這一日清晨。
蒙方全無異狀,照舊隨軍出征,更與妻子灑淚而別。
然而到了晚上,這位平生與人爲善的山村後生,在同伴都睡熟了的情況下。狂奔七十里,潛回家中!
嗯,並非是回到自己家,而是去了隔壁。
隔壁老墨正因爲算計得逞而心情逾越,就着一碟小鹹菜自斟自飲。
突然,房門開,冷風隨之涌入,油燈瞬時熄滅。
“誰?”老頭戰戰兢兢的道。
他雖然不知就裡,卻仍是想到這突來變故乃是人爲。
然而有所判斷,並不會接下來的狀況有所緩解。
一道壯碩的黑影自後面現身,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更將一把雪亮的鐮刀,壓到了他的脖子上。
“壯士……壯士饒命……老夫……”
老墨魂飛魄散的求饒:“壯士,你我無冤無仇……”
但身後的黑影沒有說半句話,就好像一塊冷硬的石頭,無命無活。
惟其五根手指頭持續發力,生生地捂住了老墨的嘴。
老墨嗚嗚掙扎:“壯士……請讓我……請讓我死個明……”
嗤!
一道鮮血噴出,老墨的喉管已然被鋒利鐮刀全然割斷。
從頭至尾,一句話沒說。
老墨瞪着眼睛,身子緩緩軟倒。
生命的最後時刻,摔在地上的時候,他終於扭過頭來,用最後一瞥餘光,看清楚了那張冷漠的面孔。
殺自己的人是……鄰居……蒙方?!
那冷硬的臉,那木無表情的眼神,正直直的看着自己。
錯非面容如昔,整個人的氣質竟與平日裡判若兩人!
老墨最後一點思緒,唯有後悔,至極的後悔,身子卻自緩緩抽搐。
他一聲怕人有,笑人無,壞人事,嫉人能,妒人幸福,經常給人搞破壞,每每損人不利己,但他招惹的都是普通人,即便東窗事發,頂多也就是被人罵一頓打一頓,在當地混不下去搬個家而已。
他從未想到剛搬到了這裡,纔不過小試牛刀,便會有人因此而殺了他!
若是早知如此,他絕不會陷害蒙方。
只可惜,晚了。
他始終也不知道,被逼到極限的老實人,纔是最最可怕的!
老墨躺在了地上,身子一點點的僵直,生息不存。
蒙方確定了他已經沒有了呼吸心跳,連身體都漸漸的失去了溫度,這才放心。
喃喃道:“就只你因爲嫉妒我的幸福,就栽贓我,讓我踏上難歸路。”
“那我因爲你栽贓我,殺了你,送你走不歸路。”
“唯有如此,纔是真正的公平公道。”
“這就是公平,這就是公道!”
這是蒙方有生以來第一次殺人,但因爲強烈憤恨的加持,從動手到當下,他竟然沒有多少的恐懼。
他並無猶疑,將老墨身上的錢財搜刮了一下,隨後將之裝進一個小小的布袋,跟着便來到院子裡,用一根長樹枝,將小布袋挑着,輕輕放在了自己家的房檐上,又撥動了一下瓦片,將那小布袋微微蓋住。
這是他之前瞞着媳婦藏私房的地方,媳婦向來不捨得花錢,但是身子孱弱,所以他經常偷偷藏一文兩文的,以備不時之需,便是沒有不時之需,攢多了也能給媳婦買點好吃的補補身體。
如今,卻意外派上了其他用場。
“雖然沒有幾個錢,扔了到底可惜。”
“若是直接給娘子,這邊剛死了人,一經調查之下,娘子經不住事,只怕會露出破綻,不僅得不下錢,反而成爲惹禍根苗,害了娘子。”
“藏在這裡,只等瓦片鬆動一些,自有因應……再過幾天就是秋冬季節,北風一起,只要風勢稍大,就會將那邊茅草吹動,只要帶動這一瓦片掉落,錢自然就會落到娘子的眼前。”
“那時候早已是時過境遷,就算被人發現,也只會以爲是我藏的私房錢,再怎麼也與這老王八無關。”
他站在院子裡,深情的看着隔壁。
他此刻心底盡是很想過去,抱一抱妻子的衝動,告訴她,我回來了。
但是不能。
留給自己的時間不多了,需要趕緊回去。
更重要的事,現在過去,事發之後妻子說不準就會露出破綻的,她是那麼的單純膽小,經不起事。
蒙方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他這次動作,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衣服上愣是一點血都沒染上。
只因殺人的時候,他位於死者的身後,血卻是往前噴的,自然衣不染血。
這雖然是他第一次殺人,但直到此刻,他仍舊沒有感覺到諸如害怕緊張的情緒。
我這是報仇,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他毀了我的幸福,我當然要報復。
我這更是爲了保護我的妻子。
我不在家的時候,她一定很難熬。
有這個老東西做鄰居,柔兒一定不會好過。
那麼……絕戶計安排上!
我不緊張,不害怕,更加不會內疚,不會痛苦。
他提着帶着血的鐮刀,快步走出老墨的院子。
依照早已謀定的盤算進行,只是繞了幾步,便是用力一甩,將那口帶血的鐮刀,刷的一下子丟進了里正的院子。
篤!
只得一聲輕響,貌似不知插在了什麼上面。
他不禁鬆下了一口氣。
成了,連最後一點響動都沒有,這是連天都在幫我。
——我被陷害,國家律法判我從軍,我不能違抗,縱使明知冤枉,卻也只能成行,因爲,胳膊扭不過大腿。
但我還是要讓你們明白,至少也要讓你們顧忌。
莫要欺負我!
莫要欺負我家!我會殺人的!
我真的會殺人的!
雖然你們不知道是我,但里正必然疑神疑鬼,因爲他是參與者,實際獲利者!
我一日沒有傳回死訊,他就一日不敢做什麼!
若我妻子有事,回來我必殺你全家!
能夠殺死老墨,就不在意多殺你里正全家,你道我敢是不敢,你是信是不信?!
……
暗夜中,急行出村,再一次開始了將自己跑斷氣的奔跑歸程,儘速趕回宿營地。
一路暗夜沉沉,星月無光。
一個青年,在暗夜中,一個人獨行,拼命的奔跑。
他的眼睛裡,唯有平靜,再無其他。
……
第二日一早。
里正一家起牀的時候,一眼就看到了插在房門前地上的帶血鐮刀。
鮮血淋淋,寒光閃閃。
里正嚇得一聲驚叫,差點沒坐倒在地上,連滾帶爬的躲過一邊,渾身顫抖:“這……這是怎麼回事?”
一家人俱都好像驚弓之鳥一般的抖抖索索,好半晌沒有動靜纔敢上前查看。
但地上是除了這一把鐮刀之外,什麼都沒有。
沒有字跡,沒有留言,更加沒有諸如警告、恐嚇、勸誡之類的信息。
就只有一把血淋淋的刀!
里正的一顆心幾乎跳出喉嚨,足足半個時辰才終於有所平靜。
“這是……怎麼一回事?”
查來查去,始終沒有見到任何異常,如果不是鐮刀染血,幾乎都算不得什麼異常了。
里正驚懼之心,心頭疑竇卻忍不住大漲,這是怎麼回事?
時間一眨眼來了中午時分。
老墨家自然是沒開門的。
地理位置偏僻的小村落,一如往日一般的安靜,誰也想不到太多,大家各自過自己的小日子就好,誰也不在意這個老光棍。
再說這老東西的平日所爲就讓很人討厭,看不到他正好。
但到了晚上還關着門,也沒有生火做飯的跡象,這就有點奇怪了。
看大家是真正習慣了平靜,仍舊沒人感覺異樣。
說起來,平日裡關注這些事情的其實是里正,畢竟里正纔是左近的最高職能官員。
只不過現在的里正大人正在自己家裡疑惑不解心神不定六神無主呢。
如是三天之後,老墨在這三天裡面始終沒有開過門,也沒有出過聲露過面。
最最關鍵的事,他家裡隱隱有的古怪味道傳出來,那是讓人很不舒服的味道……
左近的鄰里將這不尋常的狀態給到里正這邊,帶人過來查看,嘗試着推門的時候才發現大門根本沒插住,哐的一聲彈回來,差點沒將里正打個跟頭。
及至一行人進去一看,頓時齊齊目瞪口呆,先是有人一轉身,瘋狂嘔吐起來,跟着幾乎所有人都一起嘔吐起來。
……
兇殺案,衙門肯定是要來人的。
公人驗屍後,給出結論——
“被人所殺,兇器應該是一把鐮刀。”
“人最少已經死了三天了。”
里正的臉愈發慘白,剛纔面無血色的話,現在就是慘白如紙:“被人所殺?鐮刀?”
他本能的想起了三天前,落在自己門前的那一把鐮刀。
“老墨才搬過來不久,他在本村能有什麼仇家?”
“仇家?”里正心裡閃過一個人,但旋即便又想到門口的帶血鐮刀。
同時心裡閃過一個念頭:現在的蒙方,現在至少也應該在七八百里之外了吧?
便是現在派快馬去追,起碼也要三天後纔能有結果,而那時候,行軍起碼也得出去兩千裡開外,再往前走幾步,可就是前線了。
要知蒙方現在已經正規的從軍人士,到了那種地方,軍方將領們哪怕是讓他戰死在沙場也不可能放回來處理他事的。
尤其此事到底是不是他乾的,還頗值得商榷。
更有甚者,若老墨當真是被蒙方所殺,有水源樹有根,仇殺因由何在,最終會否會牽扯到自己身上呢?
一番思量之餘,徑自說道:“這個傢伙乃是個老絕戶,能有什麼仇家?”
公人淡漠的點頭,道:“那就按照江湖仇殺處置了吧。里正你隨便找個地方埋了,這種案子早一刻解決便早一刻解決。”
“是。”
誰也不願意接這種無頭案件,一旦當真掰扯起來,手尾麻煩毋庸置疑,關鍵尋覓真兇非是旦夕能完更是肯定的,還是趁早結案最好。
於是,在里正和公人商量下,老墨成了一個隱姓埋名江洋大盜,被仇家追殺找到,錢財洗劫一空,更被當場殺死,由於獨身居住,數天後才被發現等等……
此案結住,一切看來都是那麼順理成章,恰如其分。
“嗯,現在正值兵荒馬亂的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公人親切的拍拍里正肩頭:“晚上在你家喝點,去去晦氣。”
“是,是,那是我的榮幸。”
公人擠眉弄眼:“據說鄰家的那小娘子男人從軍去了?你說那男人還回得來嗎?”
里正心中一突,不由自主的想起房門前的帶血鐮刀。
急忙低聲道:“大人有所不知,這小娘子身染惡疾,患有天花,時常發作,極易過人……”
公人頓時一個哆嗦:“擦,不早說……”
“請……請,請光臨寒舍一敘。”
這個不大不小的風波,就這麼過去了。
……
某深山中。
身體端坐在洞窟中,一點氣息都沒有,恍如死屍一般的紫帝,驟然張開眼睛,隨即哇的一聲吐出一口鮮血。
跟着又接連不斷的吐出來好幾口血,就此頹然倒落塵埃。
“誰……是誰把我的紅塵歷劫身給幹掉了?”
紫帝恨得吐血,是真正的吐血,非止描述而已。
他這一次受傷實在是太重,更兼燕國國運日趨衰敗,單憑他的功體根本就無法恢復。
紫宸山一役之後,久未動作的鈞天鑑榜單適時更新了他的當前狀態,多了這一層恍如天意般的監察,自己作爲目標愈發的難以隱藏起來。
紫帝百般無計之餘,一咬牙一跺腳一橫心,乾脆來了個紅塵歷劫。
本身假死,意念輪迴。
偏偏紫帝卻又不想長時間的轉世輪迴,畢竟燕國未必能支撐多久,一旦亡國,哪怕只是投降,他這個擁大燕國運而就的九色至尊就要被打回原形,所以來了個奪舍歷劫。
找那種剛死的人,意念注入爲靈,只需歷劫十二年就可完成。
十二年,乃是輪迴週轉的最小週期。
而以紫帝的修爲,只要順利迴歸,便可藉着兩世輪迴之力,恢復大半傷勢。
但這般奪舍歷劫也有缺點:其間所有的記憶,都不會保留。
當真就是以被奪舍之人的性格特點,渡過餘生。
嗯,渡過十二年。
但是紫帝感覺,附身在尋常村民身上,躲在偏僻鄉村活個十二年,還是很容易很簡單的事情。
更別說他特意找的還是個孤寡老頭,沒有任何親人在世,想必更方便處世。
但他萬萬沒有想到,他這次歷劫附身才不過五年多,就被幹掉了!
這般不滿十二年的歷劫,可是沒有絲毫回饋,沒有輪迴之力談何紅塵歷劫!
這也就是說,紫帝現在的狀態,仍舊是五年前那個瀕死的樣子。
隨便來個雲端高手,就能輕易幹掉他。
紫帝仍舊需要躲避鈞天鑑殺手的追殺。
換句話說,仍舊需要真身歸寂,繼續意念輪迴。
但這一次卻要重新開始,重新曆劫十二年,至少!
紫帝感覺自己又要吐血了!
白白浪費了五年不說,反而讓傷勢加重了?
這到底怎麼回事?
這等普通村民,怎麼還能遭遇橫死?
沒辦法,他已經沒有多少時間考慮。
紫帝忙不迭的再次進入假死狀態……
意識飄出……
這一次,可不能再橫死了啊。
……
蒙方此際已經到了前線,被分配到費心語大將軍麾下,成爲了一名品階最低的運糧兵。
統一發放武器。
蒙方領到一把長矛。
他幾乎是吃飯睡覺,都和自己的長矛在一起。一有時間,就在練習。
他要活着回去。
柔兒還在等我!
活着回去靠什麼?
靠的不是運氣。而是手中長矛!
運糧兵屬於三級冰種,甚至還不如預備軍,因爲這樣的隊伍,極少打仗。
很多老兵都是懶懶散散,每天混日子。
如蒙方這樣天天操練,沒命練習的,整支隊伍,居然只有他自己。
很多老兵指指點點:“這孩子瘋了!”
“受命運糧,還想要博出位?”
“腦子有病。”
對所有人的指指點點,蒙方並沒有往心裡去,他本就是一個孤僻的人。
他生命中唯一在乎的,就只有妻子雨柔。
對於別的一切,榮辱勝負,他都不在乎。別人的生命,他更加不在乎。
自己的生命,稍微在乎一些。
在乎的是,柔兒不能失去丈夫。她太單純,太善良。
沒有丈夫她會被人欺負的!
所以我要活着。
封王封侯,不過是說說而已,活着回去過日子,就是最大願望。
第三趟運糧,就出事了。
遭遇趙軍劫糧。
蒙方一杆長矛,殺死了三個趙兵!
糧草被燒燬一半。
費心語佈置的伏兵出擊,一番混戰,對方丟下一千多屍體跑路。
運糧隊死傷狼藉。
無數的糧車被焚燒。
只有三輛車毫髮無傷。
這是蒙方的職責範圍。——我不能丟,丟了就會被問責——問責就會被處罰;——處罰就要捱打——捱打就容易受傷——受傷在下一次戰鬥時就有可能會死——死了就回不去了——媳婦會被人欺負!
所以,這個邏輯沒毛病。
車旁倒着三個趙軍屍體。
一個將軍騎馬過來,看到持槍而立的蒙方。
看到槍上血跡。
看到屍體的傷口。
臉色變了:“你殺的?”
“是。”
“好小子。”
“長官誇獎。”
“前後車爲何不一起護住?”
“那不是我的職責。我的任務,是這三輛車!”
“嗯?”
“還有,護不過來。一旦過去,這三輛也保不住。”
“嗯!”
這位將軍很讚賞的看着他:“你叫什麼名字?”
“蒙方。”
“好!傳令蒙方,進二線預備營集訓。”
這小子還算是能打,那當然要培養。
於是蒙方進入了二線營。
還得到了一本基礎修煉法門。
得到了兵器演練基本方法。
他更拼命了。
半月後一戰,主力設下陷阱,放趙軍長驅而入,二線預備營頂上,纏住敵人,然後主力殺回,將對方包了個餃子。
蒙方所在隊正陣亡,副隊正陣亡。
蒙方殺敵二人,斬首之,累計軍功五點,提升副隊正。
七天後一戰。
隊正陣亡,蒙方率領弟兄一戰殺死十三趙軍,人人受傷。蒙方本人殺敵一人。
嶄露頭角。 шшш тtkan ¢O
提升什長。
手下九人。
進入軍隊半年後,蒙方一路攀升,成爲二線軍隊五百主!
麾下五百人,在普通士卒中,已經成了高不可攀的所在。
獲得的修爲功法與武器戰法,越來越高級。
他的性格依然沉默。
但眼神卻越發銳利。
這一夜,他寫下一封信。這是給妻子雨柔的第六封信。
“柔兒吾妻,見字如面。我在軍營很好,連續殺敵建功,今日擢升五百主……上官賞識,兄弟用心,吃穿一起,同袍義氣深重,一切安好。……特隨信寄回軍餉三萬錢,吾妻勿要節省,養好身體,等我回來。另:據說戰爭就快要結束了。”
現在蒙方寄信,與之前已經不同了。
一開始的幾封信,甚至丟在了不知道什麼地方。
但是現在作爲五百主的他,若是信和錢丟了,五百兄弟就能衝到信使所鬧翻天!
所以這封信,也平安到了柔兒手裡。
錢,一分沒少。
軍功到,整個山村沸騰。所有人都知道蒙方在軍中混出來了。
里正率先來慰問,連縣衙都來了人,慰問家眷。
雨柔抱着信,兩眼含淚,嘴角含笑,充滿了期待。
就在信到雨柔手中的時候,蒙方所在軍營遭遇敵人襲擊,數千敵軍承夜殺入。
蒙方率領五百兵馬,左衝右突,衛護大營,直至敵人退去,大營不失。
戰後論功行賞,蒙方殺敵十五人,軍功赫赫。
擢升千人將副手。
又一次戰後,千人將戰死,蒙方順利擢升。
但他的表現,已經引起主線軍隊注意許久。
沒幾日,調入一線戰軍,任職屯長。
掌管五十人。
權限變小,但卻是一線主戰軍團。
要知道,一線的什長,去了二線營,都可以指着二線千人將的鼻子罵的。
所以地位算是提升了。
雖然官職降了,但是……
能力有,戰力有,但是需要一個過度官職,屯長正好。
就在蒙方走馬上任半月後,一場大戰爆發。
蒙方率領五十人,在萬馬軍中隨同衝殺。
斬首三十,血染徵袍。
五十同袍,戰死七人,戰力保持完整,同樣陷軍衝殺的所有屯,戰績第一,戰力第一,軍功第一。
於是立即提升爲百人將。
接下來剛剛理順,再次立功,成爲五百主。
到了年底,已經是位高權重千人將。
再次爬回千人將這個位置,但是與之前卻已經是天壤之別。
寫信回家,縣蔚親自到家慰問,贈送東西,同時免除賦稅,更列爲一等軍戶。每月縣衙發錢,以作家用。
家裡生活變好了。
雨柔的信到了軍中的時候,蒙方剛打完一仗,同級軍功,擢升曲軍侯。
從此便是‘蒙軍侯’。
到了蒙方離家的週年那一天,蒙方軍功顯赫,踩着累累屍骨,上位校尉!
手下三曲部。
若是軍力完整,各部充足的話,校尉之下,有一萬兵馬。
已經是中級之上的軍官了。
從此,在秦軍中,算是一號人物。
蒙校尉起於卒伍,戰功累積,一年從判從軍而至校尉,成爲秦軍典範。
甚至受到了費心語大帥接見。
費大帥看到蒙校尉的時候,有一段對話。
“你就是蒙方。”
“是。”
“經歷如此傳奇?一路殺上來的?”
“是。”
“修爲到什麼地步了?”
“……”
說了一段話後,蒙方沉默寡言的性格,讓費大帥很是不爽。
想罵人,但是老虎吃天無處下口。
人家話這麼少,一個字一個字往外蹦,你怎麼罵人家?
最終,費大帥拍着蒙校尉的肩膀,誇獎道:“真是特奶奶的好小子,媽了個逼的硬是要得;若是那狗日的犟比看到你定然會非常喜歡,繼續努力吧,在老子帳下,只要你特娘有本事,就特奶奶埋沒不了你!”
“是。”
“特奶奶滴……走了!”
費大帥走後。
一干將軍偏將,如同看珍稀動物一般將這個小校尉圍了起來。
嘖嘖稱奇。
“牛逼啊!”
“這是我見到的第一個讓費帥罵不出來的人物!”
“神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