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茨茅斯離海外普蘭格里島很近,那裡是普蘭格里伯爵的封地,整個普蘭格里島和附近的島礁,都屬於這個伯爵的領地,而普蘭格里伯爵,就是這裡的領主。
就像大多數的傳統一樣,普蘭格里島的順位繼承人們有着一個傳統,那就是,不論男女,在二十歲之前的學習生涯中,至少有三年是在朴茨茅斯士官學院中度過的。而這個傳統,既是普蘭格里伯爵家族的一種歷練,也是朴茨茅斯對周圍環境的一種影響。
所以不管怎麼說,這麼多年下來,能夠讓普蘭格里家族和朴茨茅斯學院如此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總的來說,也體現出了整個學院在實際影響力上的強悍和獨到。
老普蘭格里伯爵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還有侄子外甥若干,大兒子和二兒子在很多年前已經開始從事領地內的事宜,唯有一個小女兒,還有一個最小的兒子還在學院裡面就讀。不過讓人有些佩服的是,他的那個小兒子,是在他六十歲生日的前一天出生的。當然,人們佩服普蘭格里伯爵性能力的同時,也對這個伯爵的繼承問題非常感興趣。
在愛沙尼亞這片鬼地方,長子繼承法並不適用,儘管斯拉夫帝國和羅姆帝國在這方面的建樹很高,可是普蘭格里伯爵家族還是堅持祖先的遺訓,那就是,寧肯將家族的前途交給一個品德不當的聰明人,也不要將家族的未來葬送在一個腦子不靈光的老好人手裡。
而老普蘭格里伯爵甚至公開叫囂:誰最陰險卑鄙,誰是繼承人。
這種獨特的教導方式,也不難得出這個家族的個性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德行。
所以,在朴茨茅斯士官學院,老伯爵的小兒子一向爲人詬病,甚至,在很多時候,基本上就是暗地裡的極品反面教材。他不學無術,劍術奇差,戰術課學分從來都是零分,學業課學期考試永遠是倒數第二。唯一一次倒數第一那是因爲原來的倒數第二考試那天肚子疼來不及考試,所以……
現實就是老伯爵認爲這些行爲不僅僅不影響小兒子對家族的繼承,反而覺得這種糟糕的令人頭疼的行爲是振興家族的必要品質。
“我們是伯爵,根本不需要什麼高超的劍術,如果我們自己都已經是十五級的劍士,那還需要保鏢幹什麼?這年頭還需要我們一個小小的島嶼派兵打仗嗎?出錢出糧就行了,那些該死的戰術課,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因爲我們永遠不會出現在戰場上。倒數第一永遠都不是問題,那些考第一名的傢伙,正是需要給倒數第一來賣命,因爲如果他不是第一名,就無法吸引我們這些倒數第一的目光,如果他不是第一名,說明他還不夠資格被我們這些倒數第一看上。你看,我們只需要能吃能喝,能睡能跑,再加上擁有一點點不俗的交配能力,能夠傳宗接代,就足夠了!”
說這句話的時候,普蘭格里伯爵正在宴請賓客,那些個子爵男爵還有勳爵,都覺得伯爵這番話說的實在是太對了。至於那些個貴族禮儀,紳士教條,簡直就是對自我的扼殺嘛。於是不學無術成爲了普蘭格里伯爵衡量這個家族繼承人的重要標準,以至於原本極爲穩重老成的長子也變得讓人目瞪口呆起來。
但是不管怎麼說,沒人可以指責這個家族是如何選拔繼承人的,管他們呢!
“這個學校就像我的孩子,你知道,這種感覺很棒。”撒克遜略有感慨地點着頭,努了努嘴,上嘴脣的兩撇長鬍子抖動了一下,極爲的搞笑,但是這種風貌卻讓馬老大覺得十分親切,彷彿這種打扮就應該讓撒克遜這個老頭專門做的。如果別人換上這副大鬍子,或許就沒有了這種莽撞中帶有智慧的感覺。
“就像我喜歡自己的武器,而不是別人遞給我的奇怪傢伙。”馬老大靠着欄杆,望着前邊兒的風景,斜眼看了老頭子一眼,說道。
撒克遜分外意外馬老大的感覺,愕然了半晌,隨後壯碩的身軀也向前傾,手裡託着酒杯,裡面的濃烈伏特加飄香溢出,讓老頭子舒服地嗅着,忽然他看着前邊的街景說道:“如果發生了戰爭,這裡就會蕭條的像是墳場一樣。”
“多愁善感?”馬虎呵呵一笑,扭頭看着老傢伙問道。
撒克遜深深地噓了一口氣,吹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口哨,微笑道:“老了,或許的確會這樣想,畢竟,這可不是幾十年前的光景了。安穩了這麼久,早就沒有了起先的那種瘋狂。”
“有時候瘋狂一下,可不是什麼壞事兒。”馬老大咪了一口伏特加,那酒氣香的似乎要直接將人醉去,搖晃了一下杯子裡晶瑩的液體,反光的杯面上看到了身後的觥籌交錯,托蒂領着一羣酒鬼在那裡和朴茨茅斯的猛人們灌酒,一個年輕人學生打扮的傢伙和托蒂一個勁地碰杯子。兩人喝的眉飛色舞,整個大廳的人都是目瞪口呆,看着兩個瘋狂的傢伙在那裡拼着酒量。
馬老大莞爾一笑,問道:“那個小傢伙是誰?很有趣嘛。”
撒克遜聞聲扭頭,眉毛一挑,說道:“有趣?呵!他是普蘭格里那個老傢伙的兒子,名叫特瑞,不過我們更多叫他小普蘭格里。他可是讓整個學校都不得安寧的傢伙啊,你居然說他有趣?真見鬼,這世道真是讓人奇怪,你還是第一個見面就稱讚他的人。”
“啊哈,也就是說,這個小傢伙是個小壞蛋?”馬老大喝掉了酒杯裡的一半伏特加。
老傢伙肉痛地掃視了一眼杯子裡的酒,然後說道:“的確是個小壞蛋。”
“怪不得呢。”
“怪不得什麼?”
“怪不得我看他第一眼就覺得舒服。”馬老大不理一臉奇怪的撒克遜,拎着酒壺向前走去,邊走還邊說,“能大口喝酒的男人,可都不是壞男人。”
撒克遜聽得馬老大的話,喃喃自語:“大口喝酒的男人不是壞男人?這他媽的是什麼狗屁理論?”嘴裡罵罵咧咧,心中暗自肉痛這麼多的美酒被馬老大灌到了肚子裡,但這個略有發福的矮胖老頭兒還是跟着馬老大的步子回到了大廳。
大廳內人羣來來去去,顯得嘈雜,認識的人聚成一堆,然後在那裡討論着瑣碎的事情,至於漂亮女人們則是圍成一團,貴婦人們都簇擁在露絲和達芙妮的跟前,畢竟,整個大廳內,能夠豔照四方的,也只有這兩個女人。一個風情萬種,柔媚到了骨子裡。另一個英姿颯爽,儼然就是一朵鏗鏘玫瑰!兩個女人的美麗,雖說不一定是整個大陸獨一無二,但是在愛沙尼亞王國內,還算是數得上的。
托蒂盯着眼前的年輕人,嘴角微微一翹,譏笑道:“小傢伙,你的酒量還差的遠呢,本大爺可是喝遍西西里島無敵手,你這種小雜魚檔次的酒量,也敢跟我比?”
托蒂話一說完,手下們就嗷嗷直叫起來,端着酒碗拍桌子的強人們多的是,大家都是爲托蒂喝彩,一個勁地爲托蒂叫好!
“大隊長,喝死這個小子!”
“隊長!讓他們看看什麼纔是塔姆薩盧的男人!哈哈哈哈……”
“褲襠裡的老二能使,那就是男人啊!”
胡言亂語的手下們引來了更多的笑聲,對面的年輕人臉顯得瘦削,但是很精幹,雙眼有些執拗的倔強,顯得極爲不服輸。此時已經飲酒過度,臉色已經紅潤的異常,離酒醉也不遠了。
“我纔不會輸給你這個脫褲子老二不舉,就算舉了也是不射的混蛋!”年輕人的服裝已經被扯的散開,露出了裡面的瘦骨嶙峋,皮膚白的地方很白,那些不白的地方,都是一些小傷小疤,看上去有幾分野性,但是也更加顯得孱弱,並沒有太多的彪悍。
馬老大微笑着踱着步子,聽到了小普蘭格里的話,頓時覺得好笑起來,而周圍的傭兵們早就鬨笑起來,哈哈大笑之中,托蒂變得面紅耳赤,吼道:“喝死你個小王八蛋!老子今天一定要喝死你!”
說罷,左右又是端上來幾隻酒壺,那小普蘭格里看到酒壺,明顯臉色爲難,但是還是咬牙死撐,低吼道:“來啊,誰怕誰啊,今天一定要讓你這個西西里島的鄉下人知道,什麼纔是喝酒!”
馬老大看到像好鬥的小公雞的小普蘭格里,頓時笑了,心道:這個小傢伙兒還真是不服輸啊。
“老子先來!”托蒂脖子一梗急吼吼地抱起一隻大酒壺,咕咚咕咚就往肚子裡灌,酒水罐子裡面咣咣咣的響,這聲音就像是驢兒馬兒喝飽了水肚子響一樣。
不過是三五分鐘,托蒂抹了一把嘴,啪的一聲就把酒壺砸在桌子上,得意洋洋地看着小普蘭格里,然後托起一隻酒壺,遞了過去,說道:“狗孃養的,誰要是喝不下去,誰他媽的就是孬種!”
“少放屁!本少爺就喝給你看!”
特瑞的脾氣看樣子還不是一般性的倔,雖說不知道他怎麼和托蒂卯上了,但是馬老大還是覺得這個年輕人很有趣,是個讓人看了舒服的傢伙。儘管學校裡面的口碑不怎麼樣,但是這又妨礙什麼呢?雖說小普蘭格里還能說不定混上伯爵爵位混混,但是現在麼,他只是一隻好鬥的小公雞,看到了托蒂這頭猛虎,還一頭紮下去,也不怕被托蒂剝皮拆骨。
小普蘭格里倒也硬氣,雖說沒有托蒂那種喝酒爽氣,但是不緊不慢地將這些烈性伏特加給灌了進去,一旁的女人們都是遠遠地看着,火烈鳥羽扇擋住了下巴,竊笑的同時,更是將目光留在了托蒂的身上,深閨怨婦們都是極爲飢渴,說是如狼似虎也不爲過,現在正好看到一個精壯的男人,怎麼可能不心動?
於是剛纔還在商討女人如何保養問題的貴婦們,一下子離開了達芙妮和露絲的周圍,都朝着托蒂那個方向靠近了不少。
馬老大看到小普蘭格里將一壺酒也灌了下去,頓時讚歎地喊道:“漂亮!幹得不錯!”
小普蘭格里扭扭頭,正要自鳴得意,卻立刻覺得天旋地轉,兩眼發花,搖搖晃晃兩下,哐噹一聲,倒地醉的像條死狗一樣。
托蒂和馬老大面面相覷,都是哈哈大笑起來!
“這個小傢伙我喜歡,哈哈,真是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傢伙啊!”
馬老大指着小普蘭格里,對托蒂說道。
托蒂也是點點頭,笑道:“這小子還算硬朗。”
撒克遜則是不屑地說道:“會喝酒能算是能耐嗎?”
馬老大和托蒂相視一眼,微笑着搖搖頭,對老頭子說道:“你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