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反過來, 別誤會哈。)
她們分手的事,我不想多問,問了也就那回事。畢竟我不是當事人, 最多我也就是想揍人而已。文明人, 文明人, 先悠着。反正地球人都知道她倆沒那容易分開。
有一次聊天沒找到好地方, 就跟小可去了一家熱鬧KFC。說實話我倆都不是喜歡那些麪包加肉片的人。但好在KFC環境好, 空調大,地方清靜。我們本來是那麼想的,可那天恰巧不太清靜。一個是人多, 二是年青人太熱鬧。
那天剛好有一對小情侶在那肆無忌憚的追跑着嬉鬧,我倆看了一眼, 一齊笑着搖了搖頭。小可看了一眼, 突然笑着說, “你知不知道,情侶一般在人前嬉鬧會有兩種心情。”
我問, “哪兩種?”
她拿眼瞟着那兩人,笑着說,“一種是癡呆型。情在濃時,把周圍人當成空氣。”
我搖頭,“看起來那兩人不像。”
“是, 看他們的眼睛。”她擡了擡眉, “那兩孩子眼睛時不時會往周圍瞟, 也就是說他們在意周圍人的目光。他們這樣嬉鬧只是想引起別人的主意吧了。這算是第二種, 顯擺型。”
我說, “得,你還挺內行的。還分類型了, 感情你也經歷過?”
她眼瞟着窗外,點了點頭,“小時候和他在一起時也有過這樣的經歷。那時天不怕,地不怕的。得瑟地只想引起別人的注意。偶爾人前嬉鬧也是想讓別人知道自己有多快樂。”
她說的他,只然是指小霍,我忍不住問起,“那你和他之間是什麼時候玩癡呆性呢?”
“沒有!”她收回望着窗外的目光,“不是和他,是和另外兩個人。”
我問,“兩個?”我本來想在前面加個還字,但一想還是忍了。
她低頭嘆了口氣,“嗯,一次是在國外,環境開放些,沒人會管我們,所以可以肆無忌憚地放任自己去癡去呆。”
哦,我恍然想起她指的是哪一次了。我沒打斷她,由她繼續說,“還有一次是被逼如此,那時不敢在意別人的目光,心裡所想的只有一條命。一條關係太多人喜樂的生命。”
我疑惑地問,“還有這樣的時候?”
她輕笑道,“算了,不說這了。我們繼續前面的說吧!這事兒還得先從嬉戲的小情侶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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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感情上我是一團糟,正趕着那時也是鑫誠正亂的時候。鑫誠回覆之後,發展很快。聞着腥來的也相應多了起來,巨大的人脈在我是成功的基礎,可關係也會給我帶來麻煩。那天,我路過業務部辦公區的時候,剛好看到一對情侶在桌間追戲。這事換在別的地方我或許也就一笑而過了。可在自己公司的辦公里,別說笑了,我當時差點就罵起人來。
趕着巧了,那女孩子被那男的追着到處跑,一不小心就撞我身上了。那女孩子連一點起碼的禮貌也沒有,撞着人了還小聲嘀咕了一句,“KAO,站這兒,瞎了啊!”
我當時臉一黑,瞪着眼就吼了一句,“你們當這什麼地方?”
沒想那女的比我還橫,撇着眼冷冷來一句,“要你管了,你當你是誰啊!”
這話說得我冒火,連我是誰都不知道,還敢在這招搖。就這會兒,老吳也識相地趕了過來。老吳在公司管人事,當年我剛接鑫誠時,還被這老頭整過。不過現在他已經服帖了。
他氣吁吁趕過來,基本都沒敢擡眼看我。等把那兩人弄一邊去了,他才小聲懦道,“徐總,那兩個人是陳局長弄進來的。剛畢業說在這實習一下而已。這幫子紈絝子弟,唉!我是不敢管啊,得罪上面那些人又麻煩。”
我皺眉想了想,也不能總這樣。鑫誠伺候不起這些少爺小姐,得想辦法整冶一下才行。那天后我跟付雲雙商量了一下,藉着瑪莉的面子,我跟那些少爺小姐的爹們談了談。
我當時也是試着提出,或許在鑫誠可以磨練一下他們。我假意說想調他們去更重要的部門,不過畢竟鑫誠是個技術爲主的公司,最好讓他們先下車間實習一下。
畢竟這些少爺小姐們什麼樣在他們爹心中也是有數的。有見識點的爹也不希望自己的兒女成廢物。被我蠱惑一番,他們也就答應了,還很提倡。
鑫誠的車間那是一個苦,那些車間裡的師傅那是真正的粗人。做事那是實打實,容不得半點虛假。我都受不了。那些細皮嫩肉的少爺小姐們就更別說了。
那會兒我是真正讓公司的技術骨幹朱議誠親自帶着那些少爺小姐下車間實踐。我沒事還跑去發表一些激情澎湃的演講。那些小姐少爺們扛不了的就主動自己調單位了。扛下來的,還真有幾個成才的。
Chelsea就是其中之一,她的交際能力蠻強,人面也廣,後來就被調上來當秘書了。她私下裡是那種小女生的性子。
那之前她見到我跟晨晨打電話時,還笑着說,“你跟男朋友關係真好,我要能找個讓我笑得這麼開心的男朋友我也知足了。”
那時我笑着打馬虎,我沒到處解釋的習慣。當着人面,我是打死也不會承認自己是同性戀的。
她到是鬧了幾次,說是要見見我“男”友。可能我那時心情好,面色比較親善。她也不太怕我。我也礙着她老爹的關係,不好給她黑臉。
一次她幫我訂酒店時,居然跳起來說,“徐總,你騙人,你怎麼才大我兩步。”
“感情我該大你十歲纔對是吧。”
她傻笑了半天,後來也越發的沒大沒小了。我和她的交集並不多,也就是工作上的關係。那時我一個人撐着一個公司,要說不累那是騙人的。愛情的感覺或許可以讓人忘記壓力,不知疲憊。
離晨晨之後,那些壓力疲憊全回了。最怕的是晚上,我這種無處可去的人總是熬得很晚。Chelsea這種大小姐也算蠻敬職的,有時我不走,她也不好意思先溜。有時我心情差,她看出來就扯着我聊過幾次天。次數多了,我也就跟她鬧熟了。
我也不是十幾二十時的迷茫狀態了,朋友情人還是分得清楚的。不一定是個小同了,扯着同性就能發生點超友誼的關係來。我這人說起來是個極其冷淡的人,對感情對人都不會表現得太過誇張。
這輩子真正喜歡,真正主動想去親近的人也只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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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人有很多毛病,其中之一就是別人的話越像真的,我就越不想相信。小可這樣反覆無常,又不乏虛情假意的人,她的話真的不能輕易去相信,“你的話,我是不是應該選擇性相信呢?”
“隨你,還想問什麼?”她完全是一副任人宰割的樣子。
我想了想,很八卦地問起,“小可認識的人那麼多,你有沒遇過和你相同的人啊!”
她不解,“相同?什麼意思?”
“就是,就是……”我有些尷尬不知怎麼說好,同性戀這個詞突然說出來的話好像帶着貶義的味道。
她到聰明,搖頭一笑,“哦,有,說個熟的吧,那傢伙很個性,還是我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