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問過我,那麼粗那麼長的針一下子就扎肉裡,你不怕嗎,手不會抖嗎?我的回答是:習慣就好了。
我沒有說謊,真的,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下狠手。就像現在一樣,打着打着,來了手感,居然還覺得挺有節奏的。
感覺有點兒變態嚯,但沒關係啊,我現在都不是人了,怕啥!
直到有人在我旁邊大聲喊着:“快坐下,坐下,抓穩,要開車了!”我纔回過神來,抖着過度用力的雙手,抱着棍子,離邊緣遠一點兒,坐了下來。
開車的也不知道是誰,我沒回頭看,只覺得這人技術還挺不錯,不像我,啓動時還得動彈兩下。
因爲在市區,道路狀況一般,還要顧及到車頂上的我們,所以速度不算快,也就沒能把喪屍狗徹底甩開。
看着它們拼命追在後面,一有機會就擡起前爪搭上車子,感覺還挺好玩的,能夠稍稍理解他們那些養狗的人的樂趣了。在以前,遛這麼大一羣狗,還是相當壯觀的,保準上個熱搜什麼的。
唐濤小心翼翼的爬了過來,手裡拿着一瓶酒精。
我用棍子抵住他的肩膀,不讓他靠近,看了看他手裡的酒精,無聲吐槽:電視劇看多了吧,有創傷口消毒用碘伏、雙氧水,用酒精?你是嫌別人不夠痛嗎?
唐濤知道我看了酒精一眼,小聲說道:“只有這個了,你忍一下吧,先消毒。”
原來是我誤會了,我想說不好意思,雖然我毫無誠意。
其實說到底,痛不痛我也不在乎的,反正我也沒多少感覺。而我的真實意圖就是不想讓他靠近。伸手示意他把酒精給我後,我把袖子捲上去了一點兒,露出了一部分傷口。
傷口很深,皮肉都有些外翻,但流的血很少,最開始流的那點兒都是因爲我的袖子寬大,沒能兜住,就連我剛剛揮棍子的劇烈運動也沒能讓傷口多流一些。只看幾道蜿蜒的血痕的話,還不如被紮了一針。
酒精淋上去,酥酥癢癢的,夾雜一點兒刺痛,讓我有點兒想撓。
唐濤還想靠近,我立馬放下酒精,拿起一旁的棍子指向他。可能氣勢有點兒兇,他想說什麼,最終什麼也沒說。
“汪!”一聲犬吠,那隻喪屍小狗追上來了。很明顯,所有喪屍狗的速度加快了,齊平卡車後,悍不畏死的往上撲。
車輪壓過去的時候,車頂上的人都顛簸的東倒西歪。骨頭斷裂破碎的震動傳來,讓人腦海裡不由自主的出現畫面,我不知道他們如今作何感想,反正我覺得,喪屍狗少一個是一個。
好像是很久以前吧,我騎着小電驢,被一個突然衝出路邊的小貓咪,嚇得半天心慌慌,無比慶幸當時速度不快,之後再路過那裡,總是心有餘悸,就連走路都是。那確實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很久了。
酒精在顛簸中掉了下去,我也懶得再管了。消毒,最大的毒不就我自己嗎!直接喝下去也沒用,不過狗爪子髒,求個心理安慰。
喪屍狗的數量實在是太多了,被壓的這些,都算不上什麼消耗。許是離得太遠,也許是黎明前的黑暗,總讓我有種被盯着的錯覺,被那隻喪屍小狗盯着。
沒有多想,我拿起唐濤放我旁邊的另一瓶酒精,對準了那隻喪屍小狗,扔了出去。
不得不說,變異還是有一些些好處的,起碼身體的各方面素質提高了很多。酒精瓶精準打在喪屍小狗頭上時,我都想高呼一聲“耶!”
所有喪屍狗幾乎同時停下,朝着喪屍小狗圍了上去。它們是在忠心護主?不,不是,酒精瓶上沾有我剛剛從傷口上剜下來的一點兒血液。
前面剛好是一個彎道,車的速度慢了一些,我坐在邊緣,緊緊抓着車頂的凹凸,小心的探出一半身體,只等速度最慢的時候,跳車!
以前一米以上的坎兒都得繞着走,到了現在,我也沒有勇氣瀟灑一躍。電影和現實是有差距的,如果我真這麼做,大概,需要有人把我從地上扣起來吧。
等他們反應過來,忍不住驚呼的時候,我已經下地了。
還好,腳不怎麼麻,踉蹌兩步後,也站穩了身體。沒有回頭看一眼,也沒有聽他們說了什麼,往早已選好的方向跑。
天快亮了,我不能再和他們待一起了。喪屍狗與我可能不死不休,但他們和我,又何嘗不是呢!
很小的時候,我喜歡跑步,迎着清晨涼爽清新的風,不覺疲憊,有一種自己在飛翔的感覺。再大一點兒就不喜歡了,因爲拼命的奔跑不會讓我飛起來,過後卻可以讓我喘的咽痛肺疼,以及沉重的雙腿讓我無力邁開回家的步子。
現在,我依舊不怎麼喜歡跑步,可是如果我不跑的話,可能再沒有機會跑了。
可能是因爲有壓力,就有動力的原因,加上身體素質的提高,我現在跑的很快,很快!好像可以追趕風一樣!
但這還不夠,身後的狗叫聲無比明確的告訴我這個事實。一邊跑,一邊打量着四周,除了各種建築,就是綠化喬木。
喪屍狗的嗅覺很可能會得到加強,躲,很可能躲不過,而且一旦進了死路,說背水一戰,還不如束手就擒來的痛快,一狗一口都不夠分的。爬樹就更不可能了,爬不爬得上去還是另一回事。
找一輛車?快速掃了一眼周圍的汽車,有好幾輛都是沒有損壞的,這可能是由於末世爆發與清晨,本就沒多少人開車的情況下,但這也就意味着,車裡沒鑰匙!
不得不說,漂亮小姐姐他們一羣人運氣不錯了,剛好是一輛卡車,車小了裝不下他們,剛好有鑰匙,不然開了門也開不走,剛好遇到了我,不然也不好開門!這算什麼,天命之子,主角光環?爲啥我就不能沾點兒呢?
跑了好一會兒,漸漸冒出了一絲疲憊,我不知道這是心理上的,還是確實是身體上的,但我明白,這樣下去,我一定會被追上。要知道我能跑這麼久,完全是因爲跳車前拉開的距離。
終於,老天還是比較關照我的,我看到了一輛車,一輛,電動車,上面插着車鑰匙,倒在地上。也行啊,有總比沒有好啊。
騎上電動車,嗯,電還有一大半,很好很好。這時候,我纔有空看一樣後視鏡,喪屍狗近在百米之外,要是沒這電動車,要不了兩分鐘就能追上我。
開到最大的速度,勉強能和它們保持距離,要想辦法徹底甩開纔是。這時候,又得感謝這座熟悉的小城市了,即使繞來跑去這麼久,我也沒有迷路。
當然,最開始,我也有些害怕這些喪屍狗熟悉地形,抄近道堵我,但一來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在哪個路口拐彎,二來,它們明顯還沒這智能。這倒讓我稍微鬆了一口氣。
有了電動車,我當然要找我自己的車去!
騎行在熟悉的街道,地上鋪滿法國梧桐的落葉,沒有了熟悉的心情,後面追着的喪屍狗,就像被活埋的時候撒在身上的泥土,時間越長越是沉重,就怕什麼時候徹底蓋嚴實了,再沒有呼吸的可能。
哦,忘了,我不需要呼吸。
等看到車的時候,喪屍狗們距離我不遠了,這讓我鬆了一口氣,也提了一把勁兒。要是上車不及時,非的被它們咬一口不可。
瞬間,我想到了一個問題,剛剛又是跑又是跳的,還爬上爬下,我的心抖了,慌張的伸手摸了摸兜裡的鑰匙。還好還好,鑰匙還在!
按了按兜裡的鑰匙,還沒等電動車停穩,我便棄電動車而去,直直奔向汽車,開門進去,再關門可謂一氣呵成,我都佩服自己,居然有這麼強大的爆發了,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啓動發動機,離合油門纔剛踩下去,便聽見“咚”的一聲,一條喪屍狗,跳上了車。
天已經麻麻亮了,如此近距離,我終於有機會看清楚它們的樣子,灰白混濁的眼睛,和喪屍一樣。要放在平時,我可能會嚇一跳,但是現在。我淡定平靜的看了一眼後視鏡裡自己的眼睛。
有些灰白,但不細看也不是很明顯,還是不一樣的。
越來越多喪屍狗圍住了我,它們身上的皮毛東一塊西一塊的掉,加上上面染了髒污的傷口,很是難看。真怕什麼時候就惡臭連天,蒼蠅蚊子亂飛了,這羣喪屍狗到時候就成了骷髏狗了。
也不知道,到時候它們還能動嗎?
說實話,骷髏能動,這完全是不符合常理的,沒有肌肉沒有韌帶,那就散架了,它就是想完完整整的拼在一起都是個問題。
雖然,如今這整個世界都已經匪夷所思了,不在乎再多些不可思議的事,但我相信,最起碼現在這個世界還是科學的世界,是遵循基本物理原則,是唯物主義的世界,而不是魔幻超現實的世界!
那照這麼想下去的話,是不是可以同理可證,未來大部分喪屍都會腐爛,腐朽,最後化爲一抔黃土?
不顧那些狂吠、碾壓聲,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還挺完好。如果將來真的有這麼一天的話,我會眼睜睜的看着,還是直接了斷?
還是直接乾脆一點兒吧,那時候多看一眼也是傷眼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