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的上坐着,藉着老鬼和晉有志說話的時候恢復體力。其實說恢復也是扯的,現在這種狀況,一兩天都不一定恢復得過來。差不多要像武俠小說裡面寫的那樣,找個的方閉關修煉幾天。當然,我希望是和小龍女修煉《玉女心經》,老金筆下的女主我最不喜歡的就是小龍女,但是不喜歡歸不喜歡,讓我和她一起練《玉女心經》我還是很願意的。
我現在最怕的是老鬼眼看跑不掉了,來個臨死也要拉個墊背的先把我掛了的話,那我只有喊天了。
我覺得我真是太烏鴉了,當老鬼陰沉沉的眼睛往我這一掃的時候,我看得出他還真的有這麼個想法。而主席臺上的晉有志事不關己的坐着,要是老鬼這麼幹的話他絕對不會阻止的,沒準還叫手下拿攝像機拍下來,拿到電影院去放,片名叫做《裝逼的下場》。
這時候黎雅突然猛的一蹲身,那個拿槍指着她的傢伙還沒鬧明白是怎麼回事呢,槍已經被黎雅搶了回去。其實一個人總舉着手的話用不了幾分鐘手就會酸,更不用說手裡還舉着一把槍了。我和屠夫怎麼都打了十幾二十分鐘了吧,那傢伙就那麼一直拿着槍指着黎雅,都沒換過手的。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沒有突然出現的燈光大亮,分散注意力的情個結果發生,一個是他手發抖不小心摳了扳機,另一個同樣是手發抖,槍被黎雅搶過去。
當然,如果沒有後來的突發情況,他可能會一直很小心的注意着黎雅,有點什麼動靜,下意識的扣扳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黎雅剛一把槍搶回來,風雲散的飛刀就過來了。但是這一次黎雅已經有了準備,她往那還有些兒傻愣着的傢伙身後一躲,風雲散的第一把飛刀走空。第二把緊跟着就射到了他的手下身上。沒有第三把,黎雅開槍了。
黎雅一定也憋着一口氣的,她近距離射擊的高手,今天被人用小刀紮了手,玩槍竟然玩不過小刀。小丫頭雖然不是那種爭強好勝的人,可是再怎麼說,這個面子也丟得有點大。我爲什麼看得出她是蓄意報仇呢,那就是人家用小刀扎她手腕,她就用槍打人家的手腕。一打就是兩槍,左右手都打中了,很精確。
女人是很小心眼的,所以說。不要得罪女人。
黎雅這一次開槍就不像剛纔那樣只是爲了警告了,她手裡的槍砰砰砰的快得好像連發。一個彈夾打完,風雲散的小弟或腿或腳或肩,全部都倒在了的上。剩下的就只有那個老鬼了。
黎雅把彈夾退了出來,把槍換到受傷的右手,左手取彈來換。這時候風雲散猛的衝了過來。他是兩手的手腕中彈,再甩飛刀肯定肯定不行,但是這並不妨礙他的行動。而他腳頭上的力量倒也蠻大的。黎雅也是右手受了傷。勉強能拿住槍,換彈夾的動作就明顯慢了很多。風雲散的飛腿殺到,她知道已經不可能有機會換彈夾了,索性把槍往我這邊一扔,自己跳起來躲開了風雲散的腿。
黎雅扔過來的是沒有彈夾的空槍,她知道我身上現在沒有槍,但是有多餘的彈夾。但是她忘了一件事,就是整個小隊用的都是我軍的制式手槍QSG92式,可我是個例外。我用的一直是李莎留下的捷克產CZ100。這兩種槍可以共用9毫米手槍彈。但彈夾始終是有差別的。我撿起槍,掏出彈夾來,竟然沒有能上進去(注:這個的方關於兩種彈夾的差異是我自己想當然的。不一定正確,讀者見諒)。
我太陽。這不是和M的時候搞不清洞洞在那裡一樣令人抓狂嗎?
風雲散手上有傷,黎雅受傷也有傷,他們現在比的不是槍法而是拳腳,這個黎雅明顯是吃虧的。黎雅的格鬥成績並不好,更何況風雲散大小也是個BOSS吧。我一急,從彈夾裡取了一粒子彈出來,直接也可以,但是,要是一槍不中,我要再上子彈,就指不定還有什麼事情發生了。根據我的直覺,那個老鬼肯定也是不甘心束手就擒的。
我對自己說,沒事,就當打移動靶好了,反正我的槍法還是很好的。
風雲散和黎雅的位置在不停的變化着,風雲散主要就是靠腳踢,黎雅就是以躲避爲主,兩個人動作還都挺快的,搞得我有點不好下手。好在黎雅很快就想到了這個問題,用雙手護住頭,拼着挨風雲散一腳,突然停了下來。
好機會,風雲散正好背對着我。我剛要開槍,突然聽到水裡有動靜。猛的一回頭,竟然是剛纔被我蹬下水的屠夫竟然沒有淹死在游泳池裡,一隻手抓着欄杆,渾身血水的爬了上來。他距我之間只有一米都不到,我是領教了他的功夫的,更何況這時候他肯定處於發狂的狀態。
在開槍保護自己和救黎雅之間根本不容許我猶豫,所以我沒有去管後面爬出來的那傢伙,對着風雲散的後腦就是一槍。槍響血濺,乾脆利落。同時我的後腦也是嗡的一聲響,然後我就什麼都不知道
後來我跟黎雅說,我很高興在這樣的時刻我下意識的還是開槍救你,要不然我跟自己就沒法交代了。那種時候真我做出的決定完全是下意識。人們都說人在危險的時候會有一種自我保護的潛意識,這是不是說,黎雅的安危對我而言就等同於我自己的安危了?這聽起來有點吹牛逼的意思,我也知道別人聽來肯定很假,甚至如果案件重演的話,我的反應也不一定就是這樣。
但在當時,確實如此。
其實黎雅就算捱了風雲散的一腳也不會死,我被髮了狂的野獸一樣的屠夫一掌打下水裡卻差點死了。黎雅告訴我,當我被屠夫打下水的時候,她跟着也跳下水了,屠夫是被隨後衝進來的陳默開槍擊斃的。他們被擋在外面,一直到中興的二太子晉有志覺得該他們上場了,才通知前面放他們進來。
而很快,林森就帶着更多的弟兄到了。
我又躺到醫院裡了,這不是第一次,我想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吧。不過這一次,一直在牀邊陪護我的不是肖,而是黎雅,李莎一般是很晚的時候纔會來。她畢竟還是不能再光天化日出現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她們倆對換班照顧我倒是也很默契,而且交接的時候還會聊上幾句。我希望這是一個好的開端,我吃點苦頭沒什麼,只要她們有共處的趨勢,我願意主動的再演一些苦肉計。
可是我現在最想看到的,美麗的妖嬈的迷人妖精們,我最想看到的是林森。當然,我是絕對沒有BL傾向的,我只是覺得這件事林森似乎有些什麼東西沒有告訴我。當然他是領導,他不需要向我解釋什麼,但是我這個人很容易滿足,他如果來跟我說點什麼,我很容易就會把一些鬱悶的東西忘掉的。
一直過了三天,這三天裡,隊裡的兄弟姐妹們不用說了,雪冰魂來過了,蘭若淅也來過了,甚至李軍那個傢伙也來過了。但是林森沒有來,第三天晚上,來的是小倩。小倩來得很晚,正好是黎雅和李莎準備交接換班的時候,整個醫院都已經安靜下來了。小倩穿着一身白色的長裙,扎着頭髮,看上去清清爽爽的。
我不介意她做過小姐,也不介意她現在肯定當上了火鳥真正的老大,但是對於這一次所發生的一切,我很介意。因爲林森一直沒有來,我甚至懷疑事前林森是不是就已經和小倩商量好了,所以他才叫我不要去管火鳥的事情。也許,他本來就是好心提醒我,只是我自己誤會了。
小倩一來,李莎和黎雅就都出去了。女人和女人之間那種直覺,是不需要問什麼的。
小倩帶來的不是花,不是水果,而是一疊鈔票。十塊的面額,看上去都半新不舊。很自然的就問:“這都是你以前從我皮夾裡拿的?”
小倩點點頭說:
我發現那些鈔票上面似乎都寫得有字,小倩用她的手蓋住了,說:“我走了再看吧,算是一個紀念。”
人心怎麼說呢?我本來一直想的是,以後再也不會去找小倩,就算她來找我,我也絕對會對她避而遠之。可是,當她先於我表現出這種決裂的感覺時,我的心裡又一片酸溜溜的。
我心裡真的很不是滋味。因爲我明白,那個第一次讓我品位到男女之間的樂趣,那個用一頓火鍋點醒了渾渾噩噩的我,那個在我情緒低落的時候總能用一些很平淡但是又很哲學的話來開導我,那個從來不對我提什麼要求,總是默默的守候在那間酒吧的經理辦公室裡,那個最懂得用什麼方式才能令我快樂的小倩,從此就離開我了。
小倩不在了,火鳥幫的老大鳳凰姐真正的浴火而生了,這就是故事的結局嗎?(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章節更多,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