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布里和馬庫斯一臉激動的撫摸着手中的絲綢和瓷器,感受着絲綢與瓷器表面那種細膩的潤滑,簡直比少女的肌膚還要讓人沉迷。旁邊的格魯思看到兩個老友這副噁心的樣子,當下禁不住大笑道:“好了,這些絲綢和瓷器都是你們的,晚上可以回家慢慢摸,我還從大宋帶來些好酒好菜,你們要不要嚐嚐?”
聽到格魯思的玩笑話,普布里兩人也終於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下,當下把手中的絲綢和瓷器放下,不過這時馬庫斯卻忽然有些不解的道:“我沒聽錯吧,好酒肯定可以帶過來,但是好菜你怎麼帶過來,不會是你讓東方人的廚師剛剛做好的吧?”
對於老朋友的質疑,格魯思卻是神秘的一笑,然後再次從櫃檯上的大包袱裡拿出八個玻璃瓶來,另外還有一個酒罈,看着這些東西,普布里和馬庫斯全都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不過這時只見格魯思將幾個罐頭打開,然後對普布里道:“去拿幾個盤子來盛菜!”
普布里雖然有些疑惑,不過還是回身拿出幾個盤子,當然他家裡可沒有瓷盤,而是普通的木頭盤子,格魯思則把罐頭裡的東西倒進盤子裡,一花是四葷四素八個菜,另外還有一罈子好酒,當他把酒罈上的泥封拍掉,並且去掉壇口的封紙時,旁邊的酒鬼馬庫斯立刻眼睛一亮,他喝了這麼多年的酒,卻還沒聞過這味道這麼濃烈的酒。
“好香啊,這個菜什麼名字,真的是從大宋那邊帶過來的嗎?”普布里對酒的興趣不大,反倒是對罐頭十分感興趣,當格魯思把罐頭倒進盤子裡時,他就用手指拈起一塊紅燒肉放進嘴裡。結果一嘗之下立刻誇讚道。
“那是當然,大宋人把食物經過處理後裝進玻璃瓶裡,稱之爲罐頭。可以保存一兩年不變質,我們在海上航行了將近一年時間。其中很大一部分食物都是用罐頭來支撐的!”格魯思這時十分感慨的道,想當初他與阿格尼絲等人逃出歐洲時,在船上經常捱餓,要麼就是吃一些變質的食物,可是這次來歐洲卻是補給充足,輕鬆的簡直像是一場旅遊一般。
“太神奇了,保存了這麼久的食物非但沒有一點變質,而且味道還這麼好。我真想去那個大宋看一看!”普布里一邊說着一邊把其它幾個菜品嚐了一遍,對每道菜他都十分的喜歡,畢竟像他這種平民,平時一般也吃不到什麼好東西,對於這種來自大宋的美食自然感到十分的新奇美味。
相比之下,馬庫斯卻對美酒更加感興趣,特別是看到普布里已經開吃了之後,他也十分不客氣的拿起酒罈,給自己和格魯思兩人都倒了碗酒,然後立刻急不可耐的就端起碗往嘴裡送。可是剛喝第一口,馬庫斯卻一下子僵在那裡,滿臉都憋的通紅。嘴裡像是含了一塊燈芯絨的烙鐵似的,吞又吞不下去,吐出來又捨不得,結果僵持了好半天他才猛然一伸脖子把酒嚥了下去。
“好烈的酒!”直到這時,馬庫斯才終於吐出幾個字,然後伸手抓起幾塊肉就塞到嘴裡,只是胃裡依然火辣辣的,馬庫斯雖然是個酒鬼,但羅馬這邊還沒有出現蒸餾酒。所以酒的度數很低,格魯思這次帶來的卻是大宋的蒸餾烈酒。他一下子喝那麼猛,自然是吃到了苦頭。
“哈哈。吃到苦頭了,這酒可不能大口喝,而是要小口的品,這樣才能品到酒中的滋味!”格魯思看到馬庫斯狼狽的樣子,當下也是大笑道,不過他當初第一次喝這種酒時,模樣也並不比馬庫斯強多少,至於品酒這種話,更是他從別人那裡聽來照搬過來的。
“呼~”馬庫斯連吃了幾大口菜,這才長出了口氣,感覺胃裡好受了一些,只是臉上還是火辣辣的,當下對格魯思道,“真是好酒,我喝了這麼多年的酒,還是第一次喝到如此香醇的美酒,唯獨就是有些太烈了,難道大宋那邊的人都喜歡喝烈酒?”
“呵呵,這倒不是,大宋那邊也有淡一些的酒,這種烈酒出現的時間也不長,但在軍隊中十分流行,特別是我們海軍中常年呆在海上,據說喝點酒對身體有好處,所以我們船上裝的都是這種烈酒。”格魯思當下笑着解釋道。
“這酒真的有那麼烈嗎?”普布里這時有些不信的問道,然後伸手端起酒碗小心的嚐了一下,結果也是被辣的擠眉弄眼,急忙大口吃菜才緩了過來,這也惹得格魯思和馬庫斯全都哈哈大笑起來。
三人邊喝邊聊,當然主要是格魯思講述了一下他這些年的經歷,特別是他在大宋那邊的生活,對於普布里和馬庫斯來說,大宋那邊的一切都是那麼的新奇,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習俗,各種各樣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新鮮事物,都讓他們兩人像是在聽一個神話故事一般。
而格魯思也在講述中表明,他已經在大宋那邊娶妻生子,本來他想娶一個大宋的女子爲妻,可惜大宋對於他們這些黃頭髮藍眼睛的胡人還是有些排斥,哪怕他是越王府的護衛,地位算是很高了,但依然找不到願意嫁給他的女子,最後只能娶了一個波斯胡商的女兒,現在他已經有了一個兒子,只是這次並沒有隨他一起來歐洲。
聽到格魯思已經成家有了孩子,馬庫斯和普布里也都一起爲他道賀,然後格魯思也詢問了一下兩位好友的情況,當他聽到普布里之前不敢開門做生意,而剛一開門就遇到一隊宋人士卒來買麪包時,也不禁哈哈大笑道:“普布里,大宋的軍隊軍紀很嚴,沒有上頭的命令,他們是絕對不敢擾民的,所以生意還是照常要做,有人來買你就收錢,告訴你,那些士兵可十分有錢,若是你能把生意做到軍隊去,那想不發財都不可能啊!”
“太好了,有格魯思你的這句話,我也就放心了,明天我做更多的麪包,希望更多的宋人來我這裡買麪包!”普布里聽到這裡也十分高興的道。
“格魯思,能不能把你的刀給我看看?”正在這時,一碗酒下肚的馬庫斯忽然兩眼放光的對格魯思問道,他對宋軍的武器裝備早就十分眼饞了,之前是不認識那些宋軍,所以不敢開口,不過現在格魯思身上也有武器,所以他自然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格魯思也知道馬庫斯的祖祖輩輩都是羅馬城中的鐵匠,打造武器的手藝十分精湛,所以聽到他的要求也十分理解,當下從腰間解下自己的配刀送到馬庫斯面前道:“給,這是軍中制式的配刀,每個宋軍手中都有一把,不過質量卻相當的不錯。”
馬庫斯兩眼放光的接過配刀,然後一把抽了出來,結果只見刀身清亮如水,刀的線條也是流暢之極,接着馬庫斯又仔細觀察了一下刀鋒,甚至用手指在刀鋒抹了一下,結果手指上的皮膚立刻被劃開一道口子,這讓他也不禁讚歎一聲道:“好刀!真是好刀!這刀不但造型流暢,而且用的也是上好的鋼鐵,質量比羅馬這邊的武器強上太多了!”
“那是當然,在沒去大宋之前,根本無法想像大宋的富有的強大,據我所知,大宋的國土是神聖羅馬帝國的十倍,人口更是超過咱們幾十倍,整個大宋擁有上百萬的軍隊,你們想想給每個將士裝備這樣的武器要花多少錢,更別說大宋軍中還有更值錢的火器、戰船等等,可以說大宋隨意派出一支軍隊,就可能橫掃整個歐洲,所以這次阿格尼絲公主殿下歸來,奪回皇位也只是遲早的事!”格魯思這時也滿是信心的道。
若是阿格尼絲能夠登上皇位,格魯思身爲公主身邊最爲忠心的護衛,日後肯定也會得到重用,不過這也讓他十分糾結,因爲他不知道是該把家遷回歐洲好,還是繼續留在大宋?畢竟相比之下,歐洲這邊各方面的條件實在太差了,別的不說,光是一些生活用品方面,在習慣了大宋各方面的便利之後,再呆在歐洲對他來說簡直是種折磨。
“嘶~”原來大宋竟然這麼強大,本來我還以爲他們頂多和塞爾柱突厥人差不多呢,不過現在聽你這麼一說,原來大宋竟然要比塞爾柱人還要強大。”馬庫斯聽到這裡也不禁震驚的道。
“塞爾柱人只是一羣野蠻的遊牧民族,哪裡能和大宋相比?大宋那邊雖然經歷了很多王朝更替,但若是算起來,他們的歷史比咱們羅馬還要久遠,早在千年前,他們的史書中就有咱們羅馬的記載,只是兩國之間的距離太過遙遠了,所以才一直沒有交流,不過現在不同了,大宋的海船已經可以到達咱們這裡,日後兩國之間的交流也將更加頻繁,今天送給你們的絲綢和瓷器,以後說不定會在羅馬的市場上隨處可見,所以你們也千萬別藏着,若是有人願意買的話就賣掉,這樣還能小賺一筆。”格魯思這時大笑着道,這幾年的大宋生活也讓他眼界大開,對於這次阿格尼絲奪回皇位的事也是信心十足。(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