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爛命一條

這回還真就不是許芷倩低估了張斐,而是許遵高估了張斐。

回到屋裡的張斐是輾轉反側啊!

一文錢難倒英雄好漢的痛苦油然而生。

這東西就不是憑本事,而是憑關係。

毋庸置疑,這絕對是張斐最大的弱點。

他在這裡是無親無故,唯一的關係,還就是許遵,他留在這裡,也是因爲這層關係,否則的話,他分分鐘就會被人整死。

當初要是沒有許遵的支持,他也不可能爲方雲申訴成功。

在牀上翻滾好一陣子,不住地唉聲嘆氣:“看來那個婆娘並沒有忘記那日之事,我還是得早點搬出去,這寄人籬下的滋味可真是不好受啊。”

說着說着,他又糾結了起來,“若要搬出去,就得要有經濟基礎,可如果我不能獲得公文,那我就不能幫人打官司,那就沒有生計,汴京的房價又這麼貴,怎麼搬出去啊?哇,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死亡閉環。等等,沒有公文就不能打官司?”

念及至此,他倏然坐起,思索良久,突然擡起雙手焦慮地揉搓着臉頰,“張斐呀張斐,你丫別衝動,千萬別衝動,這弄不好小命都會丟了。”

說到這裡,他又放下雙手,很是糾結道:“可沒有錢,那還要命作甚。要不再去求求恩公。不行,這未免也太丟人了,而且還會被那婆娘嘲笑,這我可受不了。有道是,求人不如求己,搏一搏吧,我還就不信誰敢跟我這塊瓦片碰碰,反正在他們看來,我不過是爛命一條。”

翌日。

開封府。

“呂知府,咱開封府所有的珥筆之民都記錄於此。”

開封府主簿黃貴將一本簿子遞給呂公著。

“嗯。”

呂公著接過那本簿子來,翻開查閱起來。

黃貴小聲道:“知府今日專門查看這珥筆之民,可是因爲前些天那場官司?”

呂公著點點頭,道:“自古以來,歷朝歷代都禁爭訟,唯我朝不禁,一來,我朝不抑兼併,訴訟較多;二來,自太祖起,就十分重視民間案件;三來,一些正直的茶食人還是能夠幫助官府分憂的。

可是如今看來,這前人的做法,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啊!這爭訟之風還是應該得到管制。即日起,開封府內,但凡來申請公文的,一定要得到我應允。”

他也清楚司馬光不是輸在律法上,而是輸在政治上,他也是極不贊成防衛過當的,他覺得有必要防範於未然。

“是,下官記住了。”

正說話時,忽聞大門那邊傳來擊鼓聲。

呂公著面色一緊,問道:“何人擊鼓?”

如電視劇演得那樣,開封府面前的確有一鼓,但這鼓可不能輕易敲,除非時極大的冤情,經常幾個月都不響一回。

這鼓聲一響,開封府上下就都動了起來。

這呂公著跟許遵一樣,可也是一個正直清廉的官員。

這手下自然也不敢怠慢。

“啓稟知府,方纔有人在外擊鼓自首。”

“擊鼓自首?”

呂公著當即一愣,這鼓還從未因自首而響過,問道:“他所犯何罪?”

“欺欺君之罪!”

念出這個罪名時,那通報的幕客嘴皮子都在哆嗦。

就沒有遇過這種事,所以他都不知道該不該接。

“什麼?”

呂公著也嚇得站起身來,道:“欺君之罪?”

黃貴覺得不對勁,道:“這會不會是瘋子所爲?”

“那人看上去不不像似瘋子。”通報的幕客言道。

“可一般人想要犯下如此大罪,也也是不可能的。”黃貴質疑道。

難道是朝中官員?呂公著趕忙問道:“你可有問其名字?”

那慕客答道:“問了,他說他叫張斐。”

“是他?”

呂公著又是一驚,但他仍然有些不太相信,故命人速速將來者押上堂來。

“小民張斐見過呂知府。”

呂公著一見,果真是張斐,反而變得謹慎起來,這小子詭計多端,問道:“本官聽說你是前來自首的?”

“是的。”

“你所犯何罪?”

“小民所犯欺君之罪。”張斐是面無表情地說道。

這小子是瘋了吧?呂公著人都傻了,這不合常理,他耐着性子問道:“你是如何犯得欺君之罪?”

不得不說,這罪一般人還真是犯不了。

張斐道:“其實小民一直都是一個無證的珥筆之人。”

呂公著一時沒有反應過來,道:“何謂無證的珥筆之人?”

張斐道:“就是就是小民並沒有官府的公文。”

呂公著聽得卻是更加糊塗了,又問道:“這跟欺君之罪有何關係?”

張斐道:“根據官府的規定,若無官府的公文,珥筆之民是不能上堂爲他人辯訴。可前幾日小民曾以珥筆之民的身份在審刑院打過一場官司,並且上堂爲人辯護,聽聞這場官司是當今聖上授意的,可根據朝廷法制,小民並沒有資格打這場官司,故小民犯了欺君之罪。”

可真是有理有據。

這項規定的目的只是要約束珥筆之民,避免爭訟成風,那一紙公文,就如同律師執照,沒有執照,就沒有在堂上的辯護特權。

但這條規定是因地而異,汴京相對嚴格一些,是必須要有公文,才能夠上堂,這可是京都,若不嚴格控制,開封府的鼓不得每月一換啊。

可是在地方上,只要老爺們認爲有必要,那些沒有公文的傭筆之人,也可以上堂辯護,這是因爲傭筆之人是最早出現的訟師,當時還沒有這條規定,這就存在一個模糊區域,官老爺就最喜歡模糊,只有模糊,官的兩張口才有用。

另外,張斐本就是此案的證人之一,這又是個特例,許遵如此守法之人,也都不覺得這違反規定。

可話說回來,確確實實是有這麼一條明文規定在。

而且這第二場官司,不是在登州,而是在汴京。

且不說欺君之罪就是一種口袋罪,什麼都能往裡面裝,關鍵這場官司,還真是宋神宗直接授意的,一定要說是欺君之罪,那倒也不是不可以。

呂公著一時都不知該如何反駁,於是問道:“你可知此罪的後果是什麼嗎?”

張斐道:“具體不清楚,但最輕也應該是斬首。”

呂公著都快被這小子給逗樂了,道:“既然你知道,那你爲何還來自首,據本官所知,並無人調查此事啊。”

張斐閉目嘆了口氣,道:“自古忠孝難兩全,小民爲方雲申訴,乃爲報其救命之恩,但是小民對陛下的忠誠,亦是日月可鑑,故小民來此自首,以求兩全。”

呂公著聽完之後,也不知該誇他忠心,還是該罵他愚蠢,雖然他不贊成張斐那日在審刑院所言,但是一事歸一事,這事他覺得沒有必要,他也不認爲張斐真的犯了欺君之罪,可事已至此,他也不能當做沒有發生過,這個罪名非常敏感,是口袋罪,他若不理會,可能連會冠上這罪名,於是道:“你若不來自首,倒也沒有人調查此事,如今你自己跑來自首,其罪名之大,本官也不敢隱瞞。”

不等他說完,張斐便躬身作揖道:“還望知府成全。”

呂公著嘆了口氣,一揮手道:“押下去。”

這都不用調查,因爲他也參與了此案,他太清楚不過了,其實真的沒有人在乎這些。

這都已經打到審刑院去了,從未有過珥筆之民這麼幹過,誰還在乎張斐到底有沒有公文。

但張斐一定要這麼說,那也確實是欺君之罪啊!

關鍵這罪誰敢隱瞞啊!

可話說回來,既然是欺君之罪,就必須得通報皇帝,因爲皇帝是受害人,是當事人!

呂公著立刻就報了上去。

要知道阿雲一案雖是一樁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極具政治意義,而張斐又是其中的關鍵人物,呂公著可也不敢大意。

第四百三十章 稅戰(四)第321章 不是你以爲第一百一十八章 各取所需第266章 見招拆招第295章 太細了一點第五十八章 真香......第二十章 重見天日第四百二十六章 這一場惡戰第287章 公檢法誕生時第一百六十六章 權力的籠子第692章 聽證會(二)第782章 文武並行第305章 三岔口第340章 畢業證第五百二十六章 文武與法(十一)第二百一十四章 決不退讓第四百九十六章 鹽吃人第一百二十章 朕第一百四十五章 鼓聲震京城第788章 政治保護第765章 英雄所見略同第四十五章 熟悉的配方第七十三章 相見恨晚第322章 公與私第五百六十八章 欲加之罪,其無詞乎?第一百五十四章 慶曆二君第一百八十一章 幹!第一百六十七章 一語驚醒夢中人第六百二十六章 無間稅第692章 聽證會(二)第六十一章 暗度陳倉第二百二十七章 各顯神通第720章 反其道而行第四十八章 一抱還一抱第801章 飛龍在天第728章 對決第四百九十五章 嚇死你們第一百三十三章 私貨時間第四百零八章 保持律法的彈性第五百九十一章 三法之爭(五)第322章 公與私第六百一十六章 掌舵人第四百零九章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第九十一章 撲賣大會(求追讀)第六百三十八章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第791章 第二把火第五百三十三章 青苗之爭第四百二十七章 稅戰(一)第三十章 一波三折第六百零八章 一物降一物第三百七十四章 離京赴任第五百九十八章 不破不立第六百三十五章 一個也別想逃第五百一十四章 誰慫誰孫子第712章 專業治國第二百五十三章 迴歸主旋律第六百一十九章 已無傷大雅第四百五十九章 證券OR貨幣第三十五章 初生牛犢不怕虎第373章 火上澆油第六百二十一章 沒有永遠的敵人第一百一十四章 撤!第379章 還欠一課第四百二十六章 這一場惡戰第703章 社稷安全法第281章 胡來胡有理第五百三十八章 故技重施第二百三十一章 都是當事人第五百八十八章 三法之爭(二)第三十九章 惡人自有惡人磨第304章 香餑餑第四百零三章 左右逢源第六百二十一章 沒有永遠的敵人第六百二十九章 時間就是金錢!第五百三十九章 放手去幹第六百一十九章 已無傷大雅第745章 盡力了第269章 報復第四百五十一章 直接挑戰地獄難度?第四百零五章 輔警第357章 我們還是學生第705章 直面皇權第678章 謀反案(六)第四百九十八章 一塌糊塗第765章 英雄所見略同第340章 畢業證第一百一十章 平起平坐(三更!感謝“財叔寧”盟主)第378章 重見天日第二十一章 關係纔是王道第三百九十六章 聽君一席話第四百零五章 輔警第七十五章 虛驚一場第282章 全是套路第五百六十三章 藏不住了第795章 這纔是第三把火第五百六十一章 三冗第一戰(十四)第六章 又免所因之罪第一百七十四章 變故第764章 外交事故第四百四十四章 稅戰(十八)